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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公租房新政:公租房转租家庭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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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市住建委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丰台区阅园四区、大兴区高米店家园、海淀区金隅翡丽和石景山区金顶阳光4个公租房项目的后期使用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抽检,并对项目周边房屋中介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抽检公租房项目在宣传标识设置、举报信息处理、监督检查记录等方面总体符合要求。但个别项目也存在已入住家庭存档信息不齐全;举报渠道不通畅,记录过于简单;人脸识别系统使用不到位;对疑似转租家庭调查取证和应对处理不完善等问题。同时在对公租房项目周边房屋中介的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疑似转租家庭,产权单位和区房管部门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对于违规代理经纪机构,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高限给予处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提出要求。一是加强“技防”信息手段应用,全面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并借助物联网技术,采集租户开门、用水电气暖和电视网络等设备情况进行分析,对疑似家庭要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加强常态化宣传,大力宣传违规转租行为的严厉处罚措施,提高租户自觉守规意识;三是完善举报查处机制,各公租房项目均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和举报平台,并设专人督办,逐件落实举报线索。同时,研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市住建委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公租房转租问题,发现一起严厉处理一起。

“零容忍”措施

违规家庭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

严惩治标,顶格处理违规行为。各区对违规转租行为要从快从严核实,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对于违规家庭坚决取消实物保障房资格,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并限制申购共有产权住房,五年以后即使符合保障房条件也不再允许申请实物保障房。同时,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还要从严做出行政处理决定。违规人员名单将在市、区住建部门网站上公开曝光。

对于提供违规转租服务的经纪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源信息审核不严的网络平台,会同市网信办依法约谈平台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治,整治期间暂停其网站所有北京房源信息发布。

试点推进房屋二维码应用技术

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后期管理标准,持续推进“人防”向“人防+技防”管理方式转变。在市级运营的公租房项目中全面推广人脸识别技术的基础上,试点推进房屋二维码应用技术等技防手段,加强大数据分析,提高入住巡查、租金收缴等日常管理水平。

进一步要求产权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日常检查和入户走访力度,落实管理人员责任,每位管理人员负责的300户,管理不到位或出现违规转租行为的,要追究项目管理人员责任。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的也要给予相应处理。

将查实违规家庭纳入联合惩戒备忘录名单

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将查实违规使用保障房家庭纳入联合惩戒备忘录名单,提高违规成本。加强对网络平台公司和中介公司管理,在网络上不得发布公租房房源信息;坚决打击中介违规代理公租房转租行为,一经发现从重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