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券乃是从补赎(satisfaction)的教义而来。我们的论敌声称,赎罪券为我们提供了我们所缺乏的补赎能力。他们甚至极端地将赎罪券定义为教皇以其谕令分发基督和众殉道者们的功德。这些人精神异常应该接受药物治疗,而不是与人争辩。这些人愚昧的谬论根本不值得反驳,因它们从前已多次被反驳过,所以就自行衰残了。然而,为了某些不懂神学的人,我仍要简要地反驳他们。
赎罪券流传了如此之久,如此任意肆虐而一直不受惩罚,就充分证明人们在几百年中深深地被这幽暗的谬误所笼罩。教皇和传播他谕令的侍从,公开地藐视平信徒,将他们灵魂的救恩当作赚钱的工具,视几块铜板为得救恩的工价,且没有任何白白赏赐的祝福。在这掩饰下,他们使用所骗取的钱财污秽地吃喝嫖赌。然而,最热心推动赎罪券的人,同时也是最藐视赎罪券的人,且赎罪券这怪物使他们一天比一天更为凶残和好色,没有尽头。因为每日都有新的谕令出台,也就有新的钱财被掳掠。然而,人们居然以极为崇拜之心买下赎罪券,甚至敬拜它们,认为这即使是欺诈,也是敬虔的欺诈,对人不无益处。直到最近世人开始思考,赎罪券才渐渐无人理睬,以后它们必要彻底地消失。
2.赎罪券违背圣经虽然有不少人看出推动赎罪券之人愚弄人卑贱的诡计、诈骗、偷窃以及贪婪,但却没有看出这罪恶的根源本身。因此,我们不但应当指出赎罪券的性质,也要揭露它在一切掩饰下的真面目。我们的论敌称基督、圣洁的众使徒和殉道者们的功德为“教会的宝库”。我之前已指出,他们伪称宝库是神交付给罗马的主教保管、看守,他负责分配这些大福分,他既可以自己分配也可以委托别人分配。因此,能赦免一生之罪的赎罪券和能赦免一些年之罪的赎罪券都是由教皇自己管理,期限为一百日的赎罪券由红衣主教管理;期限为四十天的赎罪券由主教管理。
其实这些赎罪券是对基督宝血的亵渎,也是撒旦的伎俩,诱惑信徒离弃神的恩典、离弃基督所赏赐的生命,以及误导他们偏离救恩的真道。他们否定基督的血足以赦罪、使人与神和好、补赎,除非对其不足的方面(仿佛基督的血已枯干和用尽)加以弥补,难道有比这更亵渎基督宝血的吗?彼得说:“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10∶43 p.)但赎罪券却以彼得、保罗以及殉道者的名使人蒙赦罪。约翰说:“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一1∶7 p.)他们却利用赎罪券教导殉道者的血能洁净人的罪。保罗说:“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意即替我们赎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p.,参阅Vg.)但赎罪券却教导殉道者的血也能赎罪。保罗向哥林多信徒宣告和证实唯有基督为他们钉了十字架(参阅林前1∶13)。赎罪券则宣告:“保罗和其他的使徒为我们死。”保罗在另一处说道:“基督用自己的血买来教会。”(徒20∶28 p.)赎罪券却说殉道者的血也能买赎人的罪。圣经又说:基督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赎罪券则宣称:殉道者使成圣之工得以完美。约翰说:“这些人……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启7∶14)赎罪券则教导,这些人在圣徒的血中洗净自己的衣服。
3.天主教中的一些权威人士也反驳赎罪券和殉道者的功德罗马的主教利奥(Leo)在写给巴勒斯坦人的信中,非常明确地反驳这种亵渎,信中说道:“‘虽然,在耶和华眼中,看圣徒之死极为宝贵。’(诗116∶15;参阅诗115∶15,Vg.)然而就连无辜之人的死都无法为世人平息神的愤怒。义人是领受冠冕,而非赏赐冠冕;信徒的勇气可以用来作为其他信徒的榜样,却不是义的恩赐。显然,各圣徒都因自己的罪而死,并非因他的死偿付别人罪恶的代价,因只有一位主基督,且众圣徒都在他里面钉十字架、死、埋葬和复活。”既然这教导值得记住,他就在另一处重复。的确,没有比这位主教的论述更能摧毁那亵渎神的教条。奥古斯丁也同样恰当地判定:“即使我们的弟兄为弟兄而死,也没有任何殉道者的血是为赦罪而流。基督为赦免我们的罪流血,并不是为了叫我们效法他,而是要我们欢喜快乐。”他在另一处也同样教导:“就如神的独生子成为人子,是为了要使我们与他一同成为神的众子,同样地,基督亲自担当我们的刑罚,虽是不应受的,却使完全不应得恩惠的人获得神白白的恩典。”
毫无疑问地,他们一切的教义都由可怕的亵渎东拼西凑而来,但这教义比他们其他的教义有着更令人震惊的亵渎。他们应当自问这是不是他们的教条:殉道者之死所获取的功德不但足以赎自己的罪,也多到能分给别人,所以殉道者将自己的血与基督的血混合,免得这极大的功德落空,且由于这两者的混合,他们便捏造出教会的宝库,用以赦罪和补赎。他们也如此曲解保罗的话,“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西1∶24)。
难道这不就是称基督为有名无实的救赎者,并视他为另一位普通的小圣徒,而在众圣徒中几乎认不出他来吗?论到赦罪、赎罪、成圣问题,只有他配受传扬、表彰、称述和仰望。但我们也要听一听他们的观点:殉道者的血应当用来使众教会获益,免得枉费了他们所流的血。难道这是真的吗?难道殉道者为荣耀神而死,以他们的血证实真道,以离弃今生证实他们在寻求更美的生活,以自己的坚忍坚固教会的信心,并改变仇敌的顽梗,这一切于教会毫无益处吗?但他们相信若只有基督是挽回祭,为我们的罪受死,以及为我们的救赎舍己,那殉道者的血对教会就没有任何益处。他们也说若根据我们的教导,即使彼得和保罗是在床上死的,也能领受得胜的冠冕。然而,既然他们奋斗至死,若他们的牺牲是枉然的,这就与神的公义有冲突。仿佛神不晓得如何在他分给他仆人的恩赐上添加他的荣耀。其实,当殉道者借得胜的牺牲点燃教会继续争战的热诚时,这就是教会极大的益处了。
4.反驳天主教对经文的强解他们极为邪恶地强解保罗所说的话:“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西1∶24)!因保罗在此所指需要补满的不足并不是指救赎、补赎、赎罪的事工,乃是指那些神用来试炼基督肢体——众信徒——的患难,只要他们仍在肉身中活着,就必受试炼。保罗在这里所说基督患难的缺欠指的是:基督从前一次在自己的肉身上受的苦,如今借着他的肢体仍天天受苦。基督这样尊荣我们,即他将我们所受的患难视为自己的。当保罗说“为教会”,他的意思并不是指为了教会的救赎、和好与补赎,而是为了教会的长进与造就。就如他在另一处说:“我为选民凡事忍耐,叫他们也可以得着那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提后2∶10)他也致信哥林多信徒说,他受患难是为了叫他们得安慰,得拯救(林后1∶6)。
他立刻又解释他成为教会的仆人不是为了救赎教会,而是“照神为你们所赐我的职分作了教会的执事,要把神的道理传得全备”(西1∶25 p.;参阅罗15∶19)。
若我们的论敌不满意这解释,那么请他们听奥古斯丁是怎么说的:“基督所受的苦唯独是他自己受的,因他是教会的头;另一方面,基督和教会一起受苦,因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因此,保罗作为其中的一个肢体说道:‘我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所以,不论你是谁,只要你是基督的一位肢体,你从不属基督肢体的人那里所遭受的一切苦难,就都是基督患难的缺欠。”他又在另一处解释使徒为教会受苦的目的为何:“就我而论,基督是引领我到你们那里的门(参阅约10∶7),因你们是基督以他的血所买赎的羊。你当认识救赎你的代价不是我偿付的,而是借着我传给你们的。”之后他也说:“基督既为我们舍己,我们也当照样为弟兄们舍命,使教会和睦并坚固圣徒的信心。”以上都是奥古斯丁说的。我们断不可以为保罗说基督的患难在义、救恩和生命上有任何的缺欠,或以为他有意要在其上加添什么。因保罗清楚、无可辩驳地宣讲,基督慷慨地浇灌他丰盛的恩典,远胜过罪一切的权势(参阅罗5∶15)。唯有基督的血救了众圣徒,而不是他们或生或死的功劳,彼得的见证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参阅徒15∶11)。我们若拒绝将任何圣徒的功德归于神的怜悯,就是藐视神和他的受膏者。然而,我无须对此加以讨论,仿佛这教导是模糊的。因为揭发我们论敌可怕的谬论本身就是在反驳他们。
5.赎罪券违背基督全备的救赎之恩和这恩典的一致性我不继续谈这类的亵渎,我现在只要问:谁吩咐教皇以白纸黑字限制基督的恩典?岂不知神喜悦借传福音分配这恩典给人!显然,或者是神的福音,或者是赎罪券,是虚假的。保罗宣告:神唯独借福音将基督和他一切丰盛之天上的福分、功德、公义、智慧、恩典赐给我们。保罗论到神将和好的道理交付牧师,使其做基督的使者,就如基督亲自借着他们劝人与神和好(林后5∶18—21):“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0—21)而信徒明白与基督交通是何等宝贵,保罗也见证,为了圣徒的益处,神在福音中将这交通提供给我们。相反地,赎罪券教导人能从教皇的宝库中支取某种程度的恩典,他们从神的话语中截取恩典,将之贴在教皇的谕令上!
若有人追问其根源,赎罪券的这谬论似乎是这样开始的:当教会吩咐信徒行严厉到他们无法承受的补赎礼时,他们恳求教会减轻他们的重担,因此教会提供他们赦罪的方式,被称为“赎罪券”。然而当他们开始将补赎礼视为人救自己脱离神审判的赎罪方式时,同时也将这些赎罪券转化为赎罪的方式,救人脱离自己所应得的刑罚。他们极为无耻地捏造我们以上所提的亵渎,完全是无可推诿的。
反驳天主教徒滥用经文证明炼狱的教条(6—10) 6.反驳炼狱的教义是必需的他们不可再以所谓的“炼狱”搅扰我们,因为劈开赎罪券的斧头也能劈开、摧毁炼狱一切的根基。某些人认为我们应当在炼狱的教条上掩饰自己的立场,但我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提到炼狱只会产生激烈的纷争,却无法造就教会。的确,若炼狱的教条没有严重的后果,我自己也会劝人不谈如此烦琐的事。然而,既然炼狱是建立在众多的亵渎之上,每日都有新的亵渎支持它,并因这教条刺激人犯许多的大罪,所以我们绝不可等闲视之。在这教条被传扬之初,或许人曾被瞒骗,不知这是人在圣经之外大胆无耻所捏造的教条,而且人因某些所谓的“启示”相信这教条,其实它们是撒旦的诡计所捏造的,他们也愚昧地扭曲一些经文支持炼狱。然而,神严厉禁止人放肆地窥探他隐秘的旨意,在旧约中他也一样严厉地禁止人无视他的道,而向死人求问真理(申18∶11),他也不允许人亵渎地败坏他的真道。
我们的确承认在一开始我们将这一切视为无关紧要并容许之,但当人已开始在基督的宝血之外寻求赎罪,并在别处寻找补赎时,我们若继续保持沉默是极危险的。所以,我们必须呼天抢地地警告,炼狱是魔鬼致命的谎言,使基督的十字架完全失效,极为藐视神的怜悯,也推翻和毁坏信徒的信心。他们所传炼狱的定义为何呢?难道不就是人在死后灵魂补赎罪的代价吗?如此,当为自己补赎的信念被摧毁时,炼狱同时也就被连根拔起。但我们若从以上的谈论中确实明白基督的血才是众信徒唯一的赎罪祭、唯一的赎价、唯一的洁净方式,我们就会说炼狱的教条是对基督可怕的亵渎。他们天天为这教条辩护的其他亵渎,这教条所造成信仰上较次要的问题,以及这污秽的泉源造成其他无数的邪恶,我在此一概不提。
7.所谓福音书对炼狱的证据我们在此要将他们习惯滥用和强解的经文从他们手中夺回。
他们说当基督告诉我们,“凡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12∶32;可3∶28—29;路12∶10),就暗示某些罪在来世会被赦免。谁都知道基督在此所指的是罪责,但这与他们的炼狱有何关系呢?既然他们认为神将在炼狱中刑罚罪,那他们为何不否认神在今生赦罪呢?然而,为了制止他们对我们的攻击,我现在要更有说服力地驳倒他们。当基督喜悦表明犯这种羞耻之罪的人没有任何蒙赦罪的盼望时,他认为只说这罪总不得赦免是不够的,为了更强调这事实,基督说这是每一个恶人的良心对自己的审判,也是神在复活之日所做最后的审判,仿佛基督是说:“你要逃避这邪恶的悖逆就像逃避今生的死亡一样。因人若故意消灭圣灵的光照,他在今生,就是神给罪人要悔改的一生,不得赦免。他也在最后之日,就是天使将分别绵羊、山羊,并神的国民一切的过犯将被洁净之日(参阅太25∶32—33),不得赦免。”
他们又搬出《马太福音》中的比喻:“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太5∶25—26 p.)在这经文中,若审判官代表的是神,控告者是魔鬼,衙役是天使,而监牢是炼狱,我就完全同意他们的观点。但基督的意思显然是为了更有说服力地劝他的信徒彼此善待且合而为一,以及教导那些宁愿遵守律法的字句也不愿按公平和良善行事的人,将遭受许多的危险和患难。这经文中哪里有炼狱呢?
8.《腓立比书》《启示录》《马加比二书》的教导“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2∶10)。他们企图利用保罗所说的话证明炼狱的教义。因他们认为“地底下”不可能是指那些已死而被预定下地狱的人说的,所以这经文指的一定是那些在炼狱中受苦的人。若“屈膝”在此的意思是指真敬虔的崇拜,他们的解释就没有问题。不过,既然他只是在教导圣父将权柄交付基督,管理他一切的受造物,难道我们不能说“地底下”所指的是鬼魔,因它们显然也将被带到神的审判台前,也将恐惧战兢地站在这审判官的面前(参阅雅2∶19;林后7∶15)?保罗在别处也是如此亲自解释这预言:“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罗14∶10—11,Vg.;赛45∶23)
然而《启示录》中的这段话,却有不同的含义:“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说:‘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启5∶13)。那这里的“地底下”指的是怎样的受造物呢?显然也包括一切动物和非生物的受造物在内。这经文不过是告诉我们:神一切的受造物,从天上到地底下,以各自的方式述说造物主的荣耀(参阅诗19∶1)。
我根本不想提他们所引用的《马加比二书》12章43节,免得有人误以为我相信这作品是圣经的书卷之一。但他们说奥古斯丁接受这书卷为圣经,这是根据什么而说的呢?奥古斯丁说:“当基督说‘律法、先知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24∶44)时,犹太人不认为基督所说的包括《马加比书》。但我相信若教会认真研读和聆听这书卷,仍能获益。”然而,耶柔米却毫不犹豫地教导:就证明教义而言,这书卷毫无价值。一般人根据居普良的作品《信经释义》(On the Exposition of the Creed)认为《马加比书》是古时教会所弃绝的。我也无须继续讨论这虚妄的辩论,因《马加比书》的作者自己在本书的结尾说,若他所写的有任何不对的地方,请读者原谅(马加比二书15章39节)!的确,人若承认自己的作品可能有错误,就表示连他自己也不承认这是圣灵的圣言。此外,《马加比书》称赞犹大,因他去耶路撒冷向死人献礼物,因而证明他相信死人复活(马加比后书12章43节)。其实,就连《马加比书》的作者也没把犹大的行为当作死人的赎价,反而说犹大这样做是希望当时的信徒能与为国家和信仰殉道的信徒一同享受永生。犹大这行为充满迷信和愚昧的热忱,然而更愚昧的是那些认为旧约的献祭与现今人的救恩有关,因为我们知道在基督降临后,就废去了一切旧约献祭的仪式。
9.《哥林多前书》3章是关键的经文他们将保罗的这段话当作别人无法驳倒他们的论述:“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2—13、15)他们说:难道这不就是炼狱的火洁净一切罪的污秽,使我们无瑕无疵地进入神的国吗?然而,许多古时的神学家们教导这经文指的是信徒所遭的患难或十字架,也就是神用来试炼自己选民,使他们离弃一切污秽属血气的行为。这解释比炼狱这虚妄的解释好得多,但其实我也不接受他们的观点,因我认为自己有更为可靠和明确的解释。
然而,在我解释这经文之前,我要请我的论敌回答这问题,即他们是否认为众使徒和古时的圣徒都经过炼狱的火。无疑他们会否认,因根据他们的教导,那些功德无量,甚至多到能分给教会全部肢体的圣徒,若说他们需要经过炼狱就再荒谬不过了。然而,保罗的教导并不是指某些圣徒,而是说众圣徒的行为将会被炼净,而且这不是我自己的观点,而是奥古斯丁的论述。奥古斯丁的解释更证明他们的荒谬,他说信徒不但必须因一些行为被炼净,甚至就连最忠心造就教会的人,也是在他们的工程被火试验之后才获得奖赏。
首先,当保罗将人所捏造的教条称为“草木、禾秸”时,这是比喻的意义,因此,这比喻的解释并不困难,就如被扔到火里的木材立刻就被烧毁,同样地,人因自己的恶行在受审时将会受损。我们都晓得是圣灵自己试炼人,所以,保罗为了使这比喻的各部分完全一致,他将圣灵的炼净称为“火”。因为金子和银子越靠近火,越证明它们的纯度高。同样地,神的真理越严格地被检验,他的权威越受认可。就如“草木、禾秸”被燃烧时,立刻就烧毁。同样地,人的构造因不是建立在神的真道上,所以无法忍受圣灵的试验,反而立刻被烧毁。简言之,既然保罗将人所构造的教义比喻为“草木、禾秸”(因就如草木、禾秸,它们都将在火中被烧毁),所以这唯独是圣灵的工作。保罗用圣经一般的说法——“主的日子”(林前3∶13,Vg.)称呼这试验。因为当神以任何方式向人启示自己时,圣经称之为“主的日子”,而且当他彰显他的真理时,他的面就更荣耀地照耀我们。如此,就证明保罗所说的“火”指的就是圣灵的试验。
然而,那些像从火里经过,工程受亏损的人如何得救呢(林前3∶15)?只要我们明白保罗所说的是怎样的人,这并不难理解。他所指的乃是建造教会的人,他们所打的根基虽然符合真道,但他们却在这根基上采用神不喜悦的材料建造。也就是说,他们虽然没有从基要的真理上堕落,却在较次要的教义上迷失,将自己所捏造的意思与神的真道混合。这些人的工程将受亏损,且他们所构造的道理将被灭绝,“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他们得救并不是因为自己的无知和迷惑被神接纳,而是因为圣灵的恩典和大能,洁净他们一切不蒙悦纳的行为。因此,任何以炼狱这污秽的教义玷污神纯洁真道的人,他的工程必定受亏损。
10.天主教徒诉诸早期教会也无济于事然而,他们说炼狱是古时教会的教条。当保罗宣告任何建造教会的人,若立不合乎真道的根基,他的工程必受亏损(林前3∶11—15)时,保罗反驳了他们的说法,因为这句话甚至包括他的时代。
而且,当我的论敌反对我说,为死人的祈祷已经是一千三百年的传统时,我要反问他们,这是根据圣经的哪一句话,神的什么启示,或圣经上哪一个圣徒的榜样呢?这传统不但完全没有圣经的根据,圣经上的众圣徒也没有这样的习惯。关于悲哀和埋葬死人,圣经有详细的记载,然而关于为死人祈祷,圣经却只字未提。然而,越重要的问题就应当越有圣经充分的根据。而且,那些在古时常为死人代祷的人,自己都承认这传统不是神所吩咐的,也没有任何圣经上的根据。那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们这样做是根据人与生俱来的想法,因此我们都不应当效法这样的榜样。既然信徒的一举一动都应当凭信心而行,就如保罗的教导(罗14∶23),所以在祷告上更是如此。然而,这传统也许有另一个原因:他们在悲伤中寻求安慰,而且对他们而言,若没有在神面前表现对所亲爱之人的爱是极不人道的,我们的经验都告诉我们,众人都有这样的趋向。
当时也有某种风俗习惯,就如火炬燃烧着人的心,所有时代的外邦人都为他们的死人举行一些仪式,他们每年也举行某种洁净死人灵魂的仪式。虽然撒旦借此欺哄了愚昧人,但它的欺哄却是根据正确的原则:死亡并不是被消灭,而是从今世过渡到来世。无疑地,就连这迷信在神的审判台前也将定外邦人的罪,因他们忽略思考他们自认为相信的来世。因此,基督徒为了避免不如世俗的人,就开始认为若没有为死人举行某种仪式,就如人死了就被消灭了,这就造成了没有圣经根据的习惯。他们认为自己若没有举办葬礼的仪式、宴会以及上供,这是极大的羞耻。然而,这不正当的仿效一直不断增加新的仪式,甚至变成天主教用来判定人是否圣洁的根据。但圣经有最好和最完美的安慰:“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启14∶13)原因是:“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此外,我们不应当纵容自己的情感,而在教会中设立不当的祷告方式。
的确,任何略有头脑的人都不难发现古代教父允许这习惯是因为屈从习俗和普遍无知的缘故。我承认教父自己也在这教义上离弃了圣经的教导,因为草率的轻信常常夺去人的理智。其实,当你阅读这些古代教父的作品,就会发现他们并不是很干脆地接受为死人祷告。奥古斯丁在他的《忏悔录》中说,他的母亲莫尼卡(Monica)临死前恳求他在她死后以教会为死人举行的仪式纪念她。这显然是一位老太婆的要求,而奥古斯丁也没有查考圣经是否支持这样的仪式,而是希望他对母亲之爱得到别人的认同。此外,他的作品《论对死者的料理》(The Care to Be Taken for the Dead)充满对这仪式的疑惑,其冷淡应当给热切为死人祷告的人泼了盆冷水,书中对这仪式的猜测应当使任何从前热烈主张这仪式的人冷却下来。他唯一所提供的根据是,因这习惯的普遍性,我们就不应当藐视它。
我虽然承认对于古代教父而言,为死人祈祷是敬虔的行为,然而我们应当留意那完全可靠的原则:神不允许我们随己意向他祷告。我们一切的祈求都应当符合神的真道,因为吩咐我们如何祷告是神自己的权柄。既然整个律法和福音都没有任何为死人祈祷的根据,那么如此行就是对祷告的亵渎。
然而,为避免我们的论敌夸耀古时教会是他们的共犯,我要坚持的是,古时教会与他们的教导截然不同。古时教会的这仪式是为了纪念死人,免得他们被看成完全不在乎人死后的光景,但他们举行这仪式就承认他们对死者死后的光景也心存疑惑。就炼狱而论,他们没有肯定地教导什么,认为它属不确定之事。我们现今的论敌却坚持认为他们臆想出来的炼狱说不容置疑应被奉为基督教的信条。古时的教会在圣餐礼中只是随便将死人交托给神,而且很少这样做。相反地,今人热烈地推动这仪式,也在讲道中说服人看重这仪式,胜过一切爱的行为。
事实上,引用某些古代教父的话来反驳当时一切为死人的祈祷并不困难。其中一句是奥古斯丁说的,他教导说,众人都期待身体的复活和永远的荣耀,但每一个配得的人在死时都领受死后的安息。因此,他见证所有敬虔的人,就像众先知、使徒、殉道者一样,在死后立刻就享受安息的福分。他们的光景若是如此,难道我们的祷告能对他们有所帮助吗?
天主教用来欺哄简单之人更严重的迷信就不值一提了,虽然这些迷信不计其数,且大多数十分可憎,毫无体面可言。我也不提天主教出于自己的私欲,利用世人的无知所进行的敲诈行为,因若这样做就没有尽头,而且我以上的教导就足以使读者的良心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