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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主受审判(1)

叁 主受审判(太26:57-太27章;路23:6-12;约18:12-约19:16)
从主耶稣被捉拿,到祂被钉在十字架的短短十多小时内,主耶稣连续不断地受了六次审判! 由此可以看出,犹太的首领是何等急于要将主耶稣杀害;并且也可看出,他们是何等费尽心机地要搜寻主的罪名。
一、受审于亚那(约18:12-14。参徒4:6)
亚那是施洗约翰时代的大祭司,有五儿一女,此时业已退休。 (按大祭司的职分,原为世袭制的,自从罗马帝国统治犹太人后,便将它更改了。 )但是他却是现任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因此,他不但仍然住在圣殿之中,并且实际上仍然掌握着犹太人事务的最高权力,因此犹太人首先将主耶稣带到他面前受审。
(一)审讯经过 亚那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19节),他不从主的行为和生活上寻找把柄(因为知道会徒劳无功),乃是从主的言论,以及门徒的言论中寻找错误,以便定罪。
这次审判显然是非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因为亚那已退休,根本无权审判主;并且哪有尚无罪名,就行审判的道理?
(二)主的反应(20-21节) 主对亚那的盘问,一概不予作答,只是叫他去从祂的千万听众中寻找罪证! 主是何等地理直气壮! 高举真理和良心清洁的人,在明处的为人与暗中的生活是完全一致的,也都是光明正大的,因为纵使是受全世界的人考查,也是不惧怕的! 但是这种人却只有一个,就是主耶稣!
(三)人的苦待 虽然亚那并没有下令,但是却有一位差役在听了主的答辩后,立刻就用手掌打主。 他这样行,显然是为了讨亚那的欢喜;再者,由于主是被捆绑着的,他深知自己可以任意苦待主,绝不会带来报复的危险。 (其实就是主无捆绑,也绝不会报复他的。 )世界上,这种仗势欺人、打击弱者的小人,到处都有。 不过在这种人出现的地方,也一定可以发现一些邪恶的、热衷权势的人。 亚那没有申斥这差役,显然他是十分满意他的胡作非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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