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有关将来赏赐的应许
96 为主撇下必得百倍赏赐的应许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太十九29)
“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乃是指当主耶稣回来时,要得着百倍的赏赐,包括得以进入千年国度与主同作王一千年,并在永世里得着荣耀的冠冕;又承受永生,即享受神的同在直到永远。
圣徒要承受主耶稣这应许,就要为主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例如昔日的门徒蒙主呼召之后,就撇下所有的来跟从祂,所以主把这应许赐给他们。
布道家葛培理曾说,他一生曾到过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布道,因此常与妻子儿女聚少离多,但他却非常爱他的妻子儿女,所以每逢他要为主的名出外布道时,都十分依依不舍地与她们道别。然而,他因着爱主超过一切而甘心撇下家人前去传道,他的太太也和他同心。
应用在今天,我们一面照着主的教训要孝敬父母,爱妻子,在主里养育儿女。但另一面,我们必须爱主超过这些。当有需要为着教会中事奉主的工作摆上,或是参加教会聚会,又或是传福音的事工上要摆上,我们就应该将主的事摆在优先的地位,肯为主撇下,肯付上代价。这样一生为着主,那日就必得着主百倍的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