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有关将来赏赐的应许
98 得公义冠冕的应许
“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四8)
这是使徒保罗在殉道前写给同工提摩太的话,论到他一生已完成了主对他的托付,将来必能得着那公义的冠冕;同时他也启示,神也应许将公义的冠冕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
“爱慕主显现的人”到底有哪些表现呢?他们都是火热爱主,过一个预备迎见主回来的生活,即在生活中活出主的美德——满有主的怜悯、宽容、恩慈、良善、和平、圣洁,又积极投身教会的事奉,殷勤服事主,为着那日的交账,内心常常渴慕主回来,好像约翰祷告说:“主耶稣啊,我愿你来。”(启二十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