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病人祷告这件事,那个被祷告者的态度,对于祷告的结果有极大的影响。如果那个被祷告者有一个祷告的灵,认定他乃是神自己的孩子,故拥有到神面前来的特权,并为得医治的事亲自祈求,再加上别人的代祷,则得医治稳稳在握。”罗炳森师母的第一位同工马斐儿伊娃雷格的先生雷格威廉,年轻时由于严重的受伤,脚就愈
来愈跛,到最后只得拄着拐杖行走。他们两人一起为这事祷告了两年之久,盼望他能痊愈。主藉罗炳森师母教导他,指出拦阻他们的祷告得答应的原因。原来他一直在倚靠他太太的信心,除非他用自己的信心去“承受到了时候所赐下的答复”,否则他得不着医治。就他太太这一方面而言,她的祷告的确“已占了最重要的份量。
当然一个人既已开始祷告,”罗炳森师母解释道:“就必须一直祷告下去。”接着她提到本章开头的第一段话——有关为病人祷告的教导。罗炳森师母在此信中进一步提到,当有别人为一个病人祷告时,这个病人要有怎样的态度才
对:“要确实知道,另外一个人也许比这个病人会祷告,有更大的代求和信心,但是如果病人自己在祷告时,没有活泼有效的信心,则需要藉着代祷者的信心行出神迹来,使病人得痊愈;但是如果病人实在有这种信心,则祷告就比较容易得到答应了。……“换言之,倘若你有得痊愈的渴望和把握,最要紧的当然是你自己的祷告,而且你的态度要和代祷者一样地迫切,此乃神医的一个原则。你是属于神的一个孩子,你有权利求儿女们的食物——你是天父的孩子,你需要食物。因此,不但要带着信心,而且要带着‘儿子的名份’和特权,来到他面前。“伊娃和你一起祷告时,她是在为别人代求,你和她藉着信心请求主医治。然而祷告的担子若由她背负,而你自己却一直没有信心,则她的祷告要得答应就更难了。“你和伊娃一定都明白这一切。“但是主说你有时候没有站在‘儿子’的地位上,不明白自己定规要得医治,反而把自己当作一个没有这种地位的人,需要别人为你的痊愈之事代祷。……这一切都是神医的通则,并不单单适用于你身上而已。……“关于儿女们的食物这个观念,应当是广为人知的道理,然而许多求医治的人却不明白。惟有借此根基进到神面前来,才是充足之信心的稳固根基。得医治乃是你的权利和特权,也是神的职责和神所定规的事;故你宣称这是你的份时,就是荣耀他也是顺从他。这件事系包容于基督所为你成就的救赎里,你可以凭信进入基督舍命所为你买赎的基业里。“我们可以为这项祝福祈求,如同我们为受灵浸、得救等其他的事祈求一样。在你连想都还没想到要求以先,他已为你预备了这项祝福。“我不断地重述这件事,乃是为了使它更清楚明白——你必须像一个小孩,那样单纯地来到天父面前。只要看天父,毋需看你自己缺乏信心。不用害怕你会失败,只要像一个信靠天父的孩子,就是知道天父爱你,他要为你负责。“他要雷格威廉得到他的健康。“要知道他把他自己给了你,也宣称一切都是为了你,如同他也为其他人做了一切一样,你乃是被他召来的。“你一开始不太明白这事,所以不容易‘承受’你的医治。你自己必须尽可能地进到神面前来求医治,如同其他人所必须做的一样。不管有没有别人为你祷告,你自己要持定信心直到痊愈。“因此,除了和你一道祷告的人要持定盼望和信心外,你自己也必须有同样坚定不移的态度。“最近在信心家庭所发生的两三件事情,可以用来说明这事。某人生了病,看起来近似流行
性感冒,别人告诉她要自己去抓住神的应许来祷告,也要紧抓着信心不放,为得医治的事来到神面前祈求——然后,如果她喜欢,也可以请我们跟她一起合作,但是她自己必须是那个期待得医治的人。结果,她奇妙地痊愈了。“然而在其他情况里,主不得不采取另一种作法——藉着别人为一个病人祷告——这一定需要一个更大的奇迹出现。这也是神有时候要我们做的——为孩子们、软弱的基督徒、非灵性软弱但信心够不上神医亮光者祷告。“然而耶稣喜欢雷格先生看自己是一个在耶稣眼中不算软弱者,乃是一个属神的大丈夫,并非一个信心刚萌芽的小孩。“这封信……系一项原则性的解释,当我略略得知你们的祷告——如果真正是出于信心的祷告——已经够多时,我曾把这些话向伊娃解释过。”在罗炳森师母写过这封信以后,雷格先生很快去实行信上的教导,于是得了立时的医治,这样的结果岂是出人意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