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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不义之财

    拉比西蒙·本·舍塔靠砍柴为生,每天都要把柴禾从山里背到城里去卖。他为了有时间研究犹太法典《塔木德》,决定买一头驴子代步。

    拉比来到集市上,从一位窦玛利人那里买了头驴子骑回来了。拉比的学生们见驴子的累样,就把它牵到河里去洗澡。半路上,驴脖子上掉下来一颗足足有10克拉重的钻石。

    学生们欢呼雀跃,认为拉比从此可以摆脱贫穷,专心致志地研读《塔木德》了,同学们也能更好地聆听这部圣典了。

    出乎学生们意料的是,当学生们把钻石交到拉比手上并说明来历之后,拉比连到河边牵驴都来不及,立即捧着钻石向集市跑去。

    找到那位卖驴子的人,拉比把钻石交还到了他的手上。

    看着卖驴人大惑不解的样子,拉比说:“我买的是驴子,而没有买钻石。我只拥有那头驴子的所有权,驴脖子上的这颗钻石必须还给你。”

    卖驴人恍然大悟,继而又露出惊奇的神色,恭恭敬敬地问道:“你买了那头驴子,钻石是在驴子身上的,你不拿来还,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

    拉比平静地回答说:“这是我们犹太人的传统。我们的神训示过我们,我们的手是洁净的,只能拿走付过足够的金钱的东西,所以钻石必须还给你。”

    《塔木德》中写道:“真正的清白和真正的诚实是可以从一个人对待金钱的态度上看出来的。只有在金钱问题上可靠的人,才可以被看作是清白、诚实的。”

    “善行”最重要

    《塔木德》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某一天,国王召唤一名男子去皇宫。

    这名男子有三个朋友,第一位朋友是他的莫逆之交,对他最为器重。第二个朋友他虽然喜欢,但却比不上对第一个朋友的重视。至于第三个朋友,关系比前两位疏远多了。

    国王的召见使这名男子忐忑不安,他猜测自己是否做了什么违法之事,不由心生恐惧,不敢独自前往皇宫,于是他决定邀请三位朋友同行。

    首先他到那个自认为最密切的朋友家,结果遭到了这个朋友的断然拒绝。接着,他又去了第二位朋友家,回答是:“我可以把你送到皇宫门口,但不陪你进去。”最后,他失望地去了第三位朋友家,没想到第三位朋友慨然答应一同前往。

    那么,为什么三位朋友的态度各不相同呢?而且平时最要好的朋友在关键时却不理不睬呢?

    《塔木德》认为,第一位朋友是“金钱”,凡人尽管贪财,但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第二位朋友是亲朋,只能将他送到火葬场,然后便弃之不顾。第三位朋友是“善行”,虽然平常不太密切,唯其死后伴他永眠九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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