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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那不可爱的(2)

我知道安是一位虔诚的信徒,她定期到教会去。 我推测,恐怕她对婚姻存活的唯一希望,全在于她的信心。 第二天,我因惦记着安而开始阅读《路加福音》记载的基督生平。 我非常佩服路加的写作,也许因他是一位医生,他注意到了细节部分;他在第一世纪有次序地记载了拿撒勒人耶稣的教导和生活风格。 在很多人所称耶稣最伟大的讲章中,我诵读了以下的话,我称它为爱的最大挑战。
“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听道的人,你们的仇敌,要爱他! 恨你们的,要待他好! 诅咒你们的,要为他祝福! 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 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
(注:路加福音六章27-28;31-32)
对我来说,那在差不多两千年前写下的深奥挑战,可能就是安所追寻的方向。 可是她能实行吗? 有人行得出来吗? 去爱那已变成你仇敌的配偶,可能吗? 去爱一个曾咒诅你、凌辱你,而且对你表示轻视和憎恨感觉的人,可能吗? 而且如果她能做得到,会有任何回报吗? 到底她的丈夫会不会改变,开始对她表示爱和关心呢? 我为耶稣古老讲章中下文的余言所震惊:
“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注:路六38)
去爱一个不可爱的人之古老原则,可能在安那样的婚姻里行得通吗? 我决定做一个实验。 我的假设是:如果安学会了她丈夫主要的爱的语言,而且花了一段时间去说它;因着他对爱的情感需要得到满足,最终他会回报她,开始对她表示爱。 我问自己,那能行得通吗?
下一个星期我跟安会面,再次听她叙述自己婚姻中的恐怖情形;在结束的时候,她重复了她在雷诺达公园的问题。 这次,她以陈述的方式:“查普曼博士,我真不知道,在他如此待我之后,到底我还能不能再爱他?!”
“你跟你的任何朋友,谈到过你的情况吗?” 我问。
“跟两位我最亲近的朋友谈过,”她说,“也跟另外一些人提过一点儿。”
“他们的反应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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