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堕落与神的拯救
人的堕落有两个步骤,就是从神治时代堕落到良心时代,又从良心时代堕落到人治时代。人被创造之后,以人的本身来说,是完全的,是好的(创一31)。当然,以神永远的计划来说,人还未完全,因为还未得着神自己的永生。人才从神手里被造的时候,人是直接借着他的灵受神的支配的。所以神是他的管理者,他应该受神的管治,一切的行动都得与神发生关系。他不能单独行动,什么时候他脱离神而单独行动,他就是不法的了。
当初的亚当受神的管治有多久,我们并不知道,但我们知道,他在还未生儿女之前,已经堕落了(所以全世界的人没有一个是亚当未堕落之先,无罪时生的人)。人一堕落,立刻他的灵与神不能有正常的交通,以神的眼光来看,就在堕落的那一刻,人向神已经死了。在这时候,人虽然向神已经失去正常的关系,鬼的毒──罪──已经藉善恶果进入了人的身体,可是人的本性──由神来的良知良能──还是好的,是道德的,是向善的,是赞成神的律法的。但是人已经堕落,已经有了鬼的毒,已经由神至善的管理里落到人自己良心的管理里去。这是第一步的堕落。
我们常听见人夸口说,我凭着良心行事,我本着良心说话,以为说这是再好没有的了。岂知良心不过是『人』的好,『神』的好早已在伊甸失去了。不过退一步说,良心的好虽然不是最好,如果人能照着良心行事为人,世界还不至于弄得这样糟。所以良心这东西,还是人里面一件很好的东西,也是人里面一件极紧要的机关。
我们中国人常觉得,古时候人的道德比今天的人好,这话我也有点信,的确古人良心管理自己的能力比今人强。例如:划地为牢、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到了今天,不要说划地为牢,就是木栅、铁窗的牢,也有人逃出来;不要说道不拾遗,就是保险箱里的东西,也会被人设法偷去。所以我信,在古时人因为良心的能力还强的缘故,还可以有一段时候在各样事上受良心的制裁,而不至于越轨。但是到底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良心是不可靠的,鬼的毒──罪──既然在人的里面,总是要找出路,所以不久就落到人治时代去了,就是自己不能管理,自己的良心不可靠,需要别人来管理了。人得有一个管理的组织来管理他。
在此人已经落到最低的阶段里去了,在此人不只不像神,也不像人,实在是像鬼了。难怪主说『你们的父魔鬼』(约八44)。的确,人是鬼。有人说,从人里面出来的东西,并不比鬼好一点,这话实在不错。哦!人若知道他堕落的情形,他就不会想法子教育自己来作一个善人了。人已经黑得像煤炭一样,你要洗刷它,就是洗刷到最里面,还是黑的。在此人需要神的拯救,需要神圣洁的生命进来,因为人是无法改良的了。
人堕落的步骤如此,神拯救的路线也就根据人堕落的路线。我想所有在神面前有属灵经历的人都能看见,神的灵在人的里面运行,就是叫人从人治的最深堕落里,恢复到最高的神治里面去,而其中必须经过良心自治的阶段。
恢复到良心的管治
现在让我将信徒一般的经历说一说。当人一信主之后,神的生命就进入人的里面,人就得着了重生。在重生时,人立刻发觉他有了一种新的感觉,这感觉是他已往所没有的。他发觉里面另外有一个主人,好像加上一个人在里面似的。已往说话行事很随便,并没有争执,现在不同了,话一说错,里面就责备;事情一作得不义,不诚实,里面也要责备。他作了基督徒,反而不自由了,样样事情受里面一种新的感觉干涉与支配了。他觉得已往对不起人的地方,要丢着脸去赔错;已往亏欠人的地方,要花了钱去赔偿。他比不作基督徒的时候苦多了。岂知这就是他的得救;神的生命在他的里面,给他新生命的感觉,叫他恨恶不义、不诚实、不清洁、以及一切不道德的事。这个就是生命发表它自己的凭据,并且是藉良心发表出来的。这就是人从人治的底下恢复到自己的治理,是第一步的恢复。这人的良心已经活着,感觉越对付越敏锐,能照着良心的感觉说话行事,他已经超越过别人的管理,用不着警察,也无需法院了。他不能不义,不能舞弊,因为在他里面的良心要管理这人的行动。这就是许多基督徒所开设的公司,喜欢雇用弟兄的原因。感谢神,人已经回到自己良心的管治里了。
这样的基督徒是很公义、很诚实、很洁身自好的;当然他也经不起别人的错误,罪恶,因为他自己是良善的,有道德的,所以一见别人不道德,心里就十分痛恨。这人在思想、言语、行为上都是很有对付的,不敢随便,实在是一位君子人,是一个道德家。真实重生的基督徒中,这样的人是很多的。
但是这是过程,不是目的。神的目的乃是要人恢复到祂自己的管理里去,叫人活着就是基督。所以一方面说来,人活在良心里(或者说,活在自己的管辖里)是很好的,很紧要的。我说句严重的话,人若非有很彻底良心的对付,就没有法子认识比良心更深的──神的自己。我常常对人说,良心的受对付好像二层楼的楼梯,你若要到三层楼,总得经过第二层的阶梯。让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一句话,我还未曾看见一个基督徒,他的良心未曾受过彻底的对付,而能活在神自己里面的。好像人若不经过第二层楼的楼梯,就无法进入第三层楼一样。所以弟兄姊妹们,千万不要忽略这初步的恢复,倒该十分忠心的去理会它,常存无亏的良心。因为在初步的恢复中,虽然是人良心的感觉,但是十之八九也就是生命的感觉,是圣灵声音的出口,不过是借着良心出去而已。
达到神觉的管理
但是在另一面,并非说良心的感觉是生命最高的感觉,只要有良心的对付就够了,就满意了,就可以作最属灵的人了。不,不,绝对不。良心的感觉虽然多半也就是生命的感觉,但是良心的本身并不是神自己,不过是人里面一个感觉的机关而已。人当向着良心的感觉忠心,该存无亏的良心,这是不错的,但是这一个感觉不过是第一步恢复的感觉。人不应当停止在这感觉里,应该更进步认识那超越过良心的感觉,这一个比良心更深,这一个摸着神的自己,可以称为神觉。
在希伯来书八章十一节里有两个『认识』。第一个是『你该认识主』,第二个是『都必认识我』。在原文里面,这两个『认识』,是不同的。第一个是一种普通的认识,第二个是对于事物一种里面的知识,是在人里面一种里面的知觉(请看达秘译本的注译)。当然,这段圣经是指着将来在国度时代里,全以色列人都有这一种里面认识神的知识,他们能在里面认识神。但是我们信徒,就在今天就能有这一种的认识。因为神自己的生命,借着圣灵放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有神的性情:既有神的性情,神的自己就在我们的里面,给我们一种出于神的知觉。我们就藉这一种神圣的知觉,在我们里面认识神的自己。这种里面的认识,才是真正的知识,因为这就是神在里面将祂的自己启示给我们看见。我称此为『里面的神觉』(InnerConsciousnessofGod)。
当神在我们里面,借着这一种的知觉彰显祂的心意时,我们的意志若顺服这知觉,我们就与神有和谐,此时我们就摸着神的自己。在此人的最深处觉得有滋润,有丰满,有充实,有恩膏,有平安与喜乐,有膏油的涂抹,有深处的阿们,有神的同在。他与同样摸着的人能发生共鸣。这一个感觉在那里,神也就在那里。神在人里面,就是借着这一种感觉,叫人摸着祂自己。人若向着这一个忠心顺服,人就是活在基督里,活在神的生命里。人若照着这一个行事为人,就是随从灵而行。这样行的人,就成为一个神治之下的人,因为他凭着神在他里面的运行行事为人,神是他的主,他的一切都受神的支配。这样的人,才是恢复到神要人恢复的最高地位里。这是第二步的恢复,也是最末了的恢复。人在此可以有无限的进步,更多的认识神,更深的认识神,但不能另有一个阶段进步了。因为神的自己在里面掌握管治,已经是神今天在圣徒身上最高的恢复了。
良心感觉与神觉的比较
现在让我说一点,良心的感觉与比良心更深的知觉──神觉──不同的地方。一面我要再一次的说,在第一阶段的恢复里,神是借着良心来彰显祂的意思,所以良心的感觉也许十分之八九就是圣灵的声音。但是这个不够,因为许多时候良心所感觉为是的,神却不在里面。例如关于该隐献祭的事(创四3~5)人的良心好像要说,一个种地的人将地里的出产献上,神是应该悦纳的,这有什么不对呢?良心好像说,该隐没有错。但是很希奇,神不在这里面。乌撒的扶约柜,也是一样(撒下六6~7)。约柜要倒了,乌撒伸手去扶它,这是一个善举,良心是觉得很对的,但是神也不在这里面。
所以请注意,良心只感觉是和非,对一切是的它就说对,对一切非的它就说不对。它只看是好的,就都是对的;不问源头如何,它总是赞成的。它所反对的是『非』,一切的非都与罪恶发生关系。所以良心反对的范围,就是罪的范围;它所赞成的范围,就是良善的范围。它的主张和别的宗教讲善行,讲道德没有两样,不过更精细,更有能力而已。让我说句厉害的话,我们信基督,如果属灵的认识不过只有良心那么多的话,基督就比别的宗教高不了好多。但是感谢神,我们所认识的远超过良心,我们是认识被启示在我们里面的神,是神的自己。
神觉与良心不太一样,神觉不光是反对良心所反对的『非』,并且也常反对良心所赞成的『是』;神觉所问的,绝对不是『是』与『非』,乃是祂自己在不在这里面。神的『是』是祂自己,神的『非』是一切不是祂自己的。不管一件事情多好,多善,只要祂自己不在,就是『非』。祂是充满万有的神,万有都得有祂才正常,才对,才是。所以凡是神不在之处,在那里就不是。
良心是站在道德立场说话的,而神乃是站在『神的同在』的立场说话的。所以人看为美好良善的,只要神不在里面,神就说没有良善。因为只有一位是良善的,这一位就是神自己(路十八19)。所以今天的信徒不该问,这件事好不好,对不对,或是或非;乃是应该问,在这件事里面摸不摸得着神的同在,有没有恩膏的涂抹。如果我们光知道是非好歹,就我们已经从神的里面堕落了。因为在伊甸的亚当,当他受自己良心管治的时候,已经是他脱离了神的管治的时候。自己良心的赞成不赞成,变作他是非的决定,最高的标准,并不是神的同在作他一切行动的原则。今天的基督徒若只有良心阶段的感觉,而没有超过良心的感觉的话,就『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这句话,没有法子变作他的经历。所以我一再的说,良心的管治是好的,但是不够,不该停止在良心里,应该有更深的认识。
如果弟兄姊妹不误会我,如果你们能尽量地领会我,我就要说一句顶厉害的话给你们听;若是神在这件事的里面,彼得的杀人也是对的(徒五1~11)。神若不在里面,连扫罗的献祭也是被咒诅的(撒上十8,十三8~14)。
不经良心感觉不能达到神觉
在今天教会荒凉中,我们只得承认说,有良心对付的基督徒,已经是很好的基督徒了。因为还有许多的基督徒,在得救的时候,对于罪的认识不够彻底,良心的感觉非常的迟钝,甚至有的人简直麻木没有感觉了。在这里让我插进几句痛心的话,我曾观察过不少的基督徒,看他们学习的工夫不能说少,为着主的缘故也的确肯吃苦,舍己,费财费力,热心救人,但是一和他们谈到属灵实际的事,就判若两个世界的人,彼此的言语好像是不通的。已往我一直不懂得原因在哪里,后来才蒙恩看见,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们在良心的感觉上不灵。我曾说过,良心感觉是生命感觉恢复的第一步,是第二层楼的楼梯,无此即不能上第三层楼。这一个根基的感觉出了毛病,就难怪人不能懂得属灵更深的事了,因为在这人里面没有一点经历(神生命的感觉)作他的底子。真愿意神光照这等信徒,能看见自己可怜的光景。
两种的基督徒
活在良心里的信徒,的确是好信徒,可是在属灵的事上也会出许多的难处:
(一)对自己:1.落到良心软弱,受仇敌控告里。2.良心刚硬,变作固执。3.堕入自义里面,拦阻了更多的亮光。
(二)对犯罪的人:1.缺乏怜悯。2.要求(道德的要求)太多。3.批评论断,吹毛求疵,和别人比较。
(三)对更深生命的人,是不能合作的。
我们可以把这两种人列表作一个比较。
良心阶段的信徒
1.讲是非,说理由。
2.只要『是』,不问源头,也不认识源头(搀杂着自义)。
3.他所恨恶而拒绝的范围是『非』。
4.他要求事作对,作得好,与世人一样。
5.当他不能与人合作时,会发所谓的义怒。
超良心阶段的信徒
1.注意恩膏,与神的同在,超过理由。
2.在『是』的里面还要看源头,如果源头不对,不管多是,还是不对。
3.他所拒绝的是『这里摸不着神』。
4.他不只要求对,还要有属灵价值,有深处的阿们。
5.当他觉得对方尚未领会时,会忍耐、等候、代祷。
一件事是事实;人一得救之后,他的生活由犯罪的恶习惯里出来,进到良善的道德里,他那良善的心极其恨罪,所以在良心阶段里的信徒,所对付的对象是『非』,是『罪』的范围所包括的一切。但是当人再长进到神自己里面的时候,他固然也恨罪(因为罪是出于鬼)但是罪的对付好像是过去的了;他所对付的对象多半是『己』,是重在对付天然的生命,就是人的喜好、人的追求、人的拣选、人的倾向、人的粘贴、(Attachment)、以及人为的道德与善义。他所注意的是里面的源头,他不重在外表的粉饰。他看犯罪的人,与自称为义的法利赛人,是一样的不行;不过一种是明显污秽的罪人,另一种人是黑暗里的瞎子。这两种人乍看似有天渊之别,但在神的眼中却都是死人。第一种人所犯的罪是出于肉体的,第二种人所行的义也是出于肉体的,这两种人行事的源头是一样的。因此神的生命不只不能容让罪,也不能容让出于肉体的义,这就是真正属灵的人与只讲道德的人不能相合的最大原因。
三种的人
为着要更清楚说明我里面的意思,让我告诉各位,一个基督徒的确是一个顶复杂的人,因为在他里面有三种源头的东西。他有受造时天真良善的生命,也有堕落后魔鬼放进去的毒──罪,也有得救后所得神圣洁的生命。所以我相信,人可以作神人,也可以作好人,同时也可以作鬼人。在这里,让我列一个表在后面。
神人──属灵人
1.神的生命是特点。
2.灵的生命最强。
3.神是主,神治理这人,神藉圣灵支配这人。
4.与神联合为一灵,行事为人跟随灵。
5.神是生活的源头。
6.活着是基督(神)。
7.喜欢圣洁、敬虔。
8.神生命的出路是由中心达到圆周的;就是由于灵里的启示、心思的光照,魂就得以更新;并且这生命供应身体,能叫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好人──天然的善人
1.良心的善义是特点。
2.魂的生命最强。
3.己是主,己治理这人,己藉向善的心支配这人。
4.照着良心的主张,心思的较量为人。
5.己(人)是活着的源头。
6.活着是君子(人)。
7.喜欢良善、道德。
8.被造的天然生命原本是向善的,它可以伏在灵之下而被神所使用,也可以体贴肉体而犯罪。
鬼人──受罪支配的人
1.罪是特点。
2.体的生命最强。
3.罪是主,别人治理这人,鬼藉肉体中的罪支配这人。
4.循着肉体情欲的要求而去犯罪。
5.罪(鬼)是生活的源头。
6.活着犯罪(鬼)。
7.喜欢犯罪作恶。
8.鬼的毒乃是由外围进入中心的,犯罪的工具乃是身体(吃善恶果)然后魂与灵受了这毒,结果全人变成罪人与死人。
问题
问:世人所谓的『理』『欲』之争,是否即加拉太书五章的『圣灵』与『情欲』之争?
答:不,因为世人的里面根本没有圣灵,世人里面的『理』也不是圣灵,何从而有灵欲之争呢?并且这两个争,有几点是完全不同的:
(一)『理』与『欲』所争的都是为着自己,己是这二者的中心。圣灵是为着神而争的,以满足神为目的,神是祂的中心。
(二)『理』是讲理由的,『欲』不讲理由。圣灵也不讲理,但有更深的理,不是人立刻能看见的,需要等到有圣灵的光照才明白。
(三)理欲之争,是良善的人性与出于鬼而来的欲(约八44)相争,乃是人鬼之争。圣灵不只与欲(鬼)相争,也与理(人)相争。许多时候,圣灵要人顺服神,而『理』要为着自己与神讲理。但圣灵不讲理,你若顺服,就有生命平安。因此人常能看见,『欲』与『理』联合起来反对圣灵。所以圣灵与情欲相争,是世人所没有的经历。可惜在许多基督徒的经历中,多少时候还是与世人一样的,不过是理欲之争,并不是灵欲之争。足见在人里面,为着神说话的成份实在不多。──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