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这人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祢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祢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没有人能行。'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它的响声,却不知道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尼哥底母问祂说,‘怎能有这事呢?'耶稣回答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么,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约3∶1-15)。
这段经文记载主耶稣与尼哥底母的一番谈话。在这一番谈话中,我们的主讲解了一个重要的题目——"重生"。他说明"重生"是进入神的国必须具有的一个条件。我们被父母所生的时候,得了一个属地的生命,这个生命是污浊的,有罪的,邪恶的,不能进到神面前的。我们的主告诉我们说,如果我们希望进到神面前,必须被神生一次。被父母所生的是第一次的生,被神所生的是第二次的生,所以称这次生为"重生"。当我们被神生了以后,我们便得着一个新生命,这生命是从神而来的,是象神的。他喜爱良善,恨恶罪恶。他有神的样式,也有神的爱心。就因为得了重生的人有这个新生命,所以他整个的人生都与以前不同。他在心思,意志,言语,行为,各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他里面有了一个新的动力,他也有了一个新的目标。他也许明白这是重生的经验,他也许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无论如何,他的人生确是改变了。
不过我们不要误会,以为一个人有了重生的经验;立时便成为一个圣洁完全,毫无缺点的人。要知道一个人被神所生以后的情形,也象我们被父母所生以后的情形一样。初生的婴儿是人。他有人的生命,人的价值,但是他需要一日一日的长大,直到十几年以后,才成为一个完全有用的人。一个人被神所生以后,便有了新的生命,从那时起他里面便有了一个"新人"。圣经里称这个人为"里面的人","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中文译本作'意思,‘误),我是喜悦神的律”(罗7∶22)。这个人也是需要一日一日由小长大,由幼稚到成人。在这个逐渐长大的过程中,他会有许多软弱,失败,错误,愚昧。但如果他在神的恩典中不断的向上长进,他就必渐渐"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重生的经验也是因信基督耶稣而得来的。上面所引的这一段经文中,述说主耶稣对尼哥底母讲论重生的道理。他不只述说了重生的必要,他也讲明了重生的条件。他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乍读这几句话,好象只讲得永生的条件。但我们若仔细玩味,就明白得重生的条件也就是得永生的条件,因为永生就是在我们被神生的时候所得着的,当我们的父母生我们的时候,我们有了一个短促的生命;当神生我们的时候,我们得了一个永远的生命。一切有永生的人都是被神所生的。反过来说,凡得了重生的人都有了永生。因此我们明白我们的主在这一段谈话中,虽然没有特别提明得重生的条件,但这件事确是已经包括在这段话里面了。
有些信徒也许要问说,"我确实已经信了主,我的人生也真有过改变,按上面所讲的说来,我一定已经得了重生,怎么我仍旧屡屡犯罪呢?我不愿意犯罪,我却常常犯罪。我在犯罪以后心中苦痛自责,我自怨自艾,自责自恨,我也立志不再犯罪。但试探临到的时候,我又跌倒了,我又犯罪了。在我未曾信主以前,还没有这种痛苦。我犯了罪,在我里面却没有这种交战。那时我里面似乎只有一个倾向。但现在却不是这样了。我里面有两种倾向,一个是向着神,一个是向着罪。因此也就发生了战争,有时这种战争十分剧烈,使我痛恨我自己,咒诅我自己,击打我自己,有时甚至使我痛不欲生。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到底得了重生没有呢?我是否在信主以后倒比以前更坏了呢?
这个问题实在值得讨论。一个人如果有这种情形,正是一个证据,证明他已经得了重生。在他信主以前,他只有一个从肉身生的生命,这个生命是邪恶败坏的,是趋向罪恶的,所以他犯了罪以后没有什么痛苦和战争。但他在被神生的时候,他又得了一个从灵生的生命,这个生命是圣洁良善的,是恨恶罪恶的,所以当他犯了罪以后,这个生命便在他里面责备他,击打他,使他痛苦,使他不安。我们都能想象两个性情完全相反的人住在一处是要么痛苦的事。一个人性情殷勤,喜爱清洁整齐,另一个人却怠惰散漫,身体衣履污秽异常,一切的事物毫无秩序。这样的两个人如果同住在一间屋子里,一定都会因对方感到痛苦,由此也就不免发生纠纷冲突。一个人在得了重生以后也是这样。他的肉体本来是一个完全污秽邪恶的人,当神生他的时候,他的里面又增加了一个圣洁良善的新人。这样性情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住在一处,怎能不发生战争呢?保罗叙述这种战争的经验说——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平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很恶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我所不愿意去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中文译本作"意思,"误),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14-24)?
这就是新人和旧人交战的景况。"里面的人"是我们在信主的时候被神所生的,他有神的性情,他也喜欢神的律。但在我们的肢体(外面的人也就是肉体)中却另有一个律。这两个律中间起了战争。这种战争是极剧烈的,甚至使保罗喊叫说,"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一个人里面有这种战争,正是证明他已经得了重生,因为他里面有一个新人。圣经上有几段话提到这个"里面的人",可惜中文圣经译本的译者并没有把这个名词译出来。容我们把这几段经文引证出来——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罗7∶22)。
“所以我们不丧胆,外体("外体"原文是"外面的人")虽然毁坏,内心("内心"原文是"里面的人")却一天新似一天(林后4∶16)。
“求祂按着祂丰盛的荣耀,借着祂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心里的力量'原文是'里面的人'刚强起来”(弗3∶16)。
这三段经文中都说到这个"里面的人"。可惜中文圣经译本的译者竟把这个名词一次译作"里面的意思",一次译作"外体",另一次译作"心里的力量"。幸而在第一段中的"意思"下面还用小字注明"原文作人"。不然,只读中文圣经的人,根本没有地方去找这个"人"了。
每一个得了重生的人都要经过这种属灵的战争。如果我们"里面的人"强壮,胜过外面的人,我们便度着圣洁敬虔的生活,大有快乐和平安。如果我们外面的人强壮,胜过了"里面的人",我们便爱着污秽不义的生活,心中充满痛苦自责。前者是胜利的人生,后者是失败的人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保罗求神"按着祂丰盛的荣耀,借着祂的灵,使圣徒里面的人刚强起来"。当我们里面的人刚强起来的时候,我们便能战胜肉体,度着胜利的生活了。
明白了这个真理,我们便不可以再因着自己里面有这种战争,怀疑到自己重生的问题;相反的,我们正应当因看这种战争,确实的知道我们已经得到重生,不然,这种战争是不会发生的。此外更应当知道,这种战争并不是比未信以前更坏,乃是比以前好。只要我们已经真实悔改信了主,我们便不应当再怀疑自己是否得了重生,我们应当追求靠着那复活得胜的主,并借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得着胜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