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
取材于赖约翰(JohnR.Rice)之《家庭》和艾点莎(MariaFeG.Atienza)之《婚姻与家庭关系课程指导》。
婚姻的意思是快乐,它是无罪之伊甸园的遗产(创世记1章28节),“得着贤妻的,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箴言18章22节)
婚姻为主所设立,为要使人能繁殖。亦同时为了孩子而设立家庭,使喜乐可以充满。它设立在人类最古之时,比教会或人类的政治更为古老。
今天我们活在人类道德标准最低落的日子,婚姻的誓约极易破坏,且离婚事件极其平常,但神的律法和标准并没有改变。
(一)结婚的理由
1.服从神的命令,“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世记1章28节)
2.为着交往,“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创世记2章18节),只有一个例外的看法,就是开荒宣教士使徒保罗认为哥林多前书7章32节是对的。
3.成为伴侣,传道书4章9至11节说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若其中一个跌倒,另一个可将之扶起,这两个成为“一体”。(创世记2章24节)
4.满足生理上的需要,人生下来有一些好的,圣洁和合法的要求,但只能在婚姻里找到满足。
5.为着人种的繁殖。(创世记1章28节,9章1节)
(二)应当与谁结合?
基督徒只能与基督徒结合,“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哥林多后书6章14-17节),在神的眼光中,一个属神的人和一个不属神的人在婚姻上连成一体是一种故意行错的事,一个既是服事神,是圣洁和公义的,另一个是事奉罪和撒但的,怎样能够成为一体呢?方式是如此的不同,怎样能成为真实的伴侣和彼此交通呢?基督徒的圣职人不应当成就这种混杂的婚姻。
通常一个男孩子拣选一个有成熟基督徒性格的女孩子为妻子,与自己的背景、爱好、教育程度、宗教和兴趣相同。一个女孩子只能接受一个有共同信仰、背景、教育程度、喜好和憎恶都相同,在任何时刻总是忠实的男人为丈夫。
(三)应在什么时候结婚
1.经过多方的祷告和寻求神的旨意以后,直到神指导你该结婚的时间。
2.当你充分的了解对方,认识他或她的喜好和憎恶的事,优点和缺点以后,才可以考虑结婚。匆促的结婚是危险的。
3.等候真正的爱。光是迷恋等等是不足的。结婚是一生的事,必须采用神圣的爱(哥林多前书13章)来组织快乐的家庭。
4.等到你成熟了才结婚。结婚是成人的事,不是孩子的事,因它需要成熟和经验来负起重大的责任。
5.等一切道德的疑问都没有了。不要想嫁给一个男人而后再改造他,最好不嫁一个品行苛刻和婚姻失败过造成了不愉快家庭的男人。
6.等候身体健康。结婚要求有健康的身体,若婚后被疾病侵缠,则你结婚时的盟誓需要你经常用爱心去照顾那患病的伴侣。
7.等候女方家长同意,这是极其重要的。
8.等候经济基础稳定了,不是要求富足,而是能有保障。
(四)美满婚姻的原则
1.成功的婚姻是建立在双方心灵真实的匹配上。
2.他们必须愿意建立一个基督化的家庭,丈夫是家中的主人,妻子是一个好助手,在家中也有祭坛的建立。
3.他们必须建立在过一辈子的基础上,“直到死才分离”,结婚不是一个短期的经验,它是永久的。
4.成功的婚姻有儿女的祝福,“儿女是耶和华的产业……箭袋充满的人,便为有福。”(诗篇127篇3—7节)
5.真正的爱对美满的婚姻是重要的,“你们做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以弗所书5章25节)“好指教少年妇人,爱丈夫,”(提多书2章4节)
6.一个正当的订婚礼能促成一个快乐成功的婚姻。少女们,应防备并拒绝男人要求来一个秘密的订婚礼。
7.坚持在教会举行公开的婚礼,不要想到私奔或秘密的婚礼,这些事和神圣的婚姻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8.双方要完全同心合意,为了坚持婚约不惜任何代价。若其中一方有勉强,则要稍迟结婚,直等到成熟和有把握为止。
9.两人当学习为解决彼此之间的一切问题和误会在一起祷告。
10.双方当不断的在语言上和行动上,表明他对她,或她对他伴侣的爱。
(五)订婚和求婚
订婚是对大众一个正式的宣布,这一对伴侣计划不久便要结婚—大概在一年内。同时也彼此真心相待。订婚的伴侣很自然的常在一处,一同交谈,交换对结婚,生子、节育、爱好志向等的看法。
因为双方都尚未结婚,所以彼此之间不要太随便,结婚的特权当保留在结婚以后,免得爱变成恨,以致彼此间的尊重完全失掉了。(撒母耳记下13章15节)避免亲密的爱抚和接吻,免得感情超过了理智和决心以致毁掉了一切。愿伴侣们彼此尊重和忠实。不要做任何拦阻你私人的祷告生活或基督徒见证的事,为未来的幸福起见,双方在结婚时保持童贞,是件非常重要的事。
(六)淫乱的罪
出埃及记20章14至17节提到一个诫命:“不可奸淫。”只有看到神如何憎恨奸淫的事,我们才会看到婚姻的圣洁。结婚通常被称为“神圣的结合”,因它实在是一种圣洁的相连。
神命令对犯奸淫的处以死刑(双方都处死)(利未记20章10节),奸淫是朱红的罪,是圣经里唯一离婚的理由(马太福音9章9节),性病是神对犯淫乱的罪的人的一种身体的刑罚,奸淫和通奸是引到地狱里去的。(箴言7章27节,9章13—17节,哥林多前书6章9—10节)
(七)离婚
离婚本非神对人本来的旨意,(马太福音9章8节)婚姻是一生的契约,“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9章6节)接受离婚的人,除非是为淫乱的缘故,否则他再结婚便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9章9节)那被休的妻子,可以再结婚。(申命记24章2节)
哥林多后书6章14至17节的六个理由,说明为什么一个信的不可和不信的结婚,因为:
(1)神的命令,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
(2)义和不义的不能相交。
(3)光明和黑暗不能相通。
(4)基督和彼列不能相和。
(5)信主和不信主的并不相干。
(6)神的殿和偶像并不相同。
结论:
使基督为一家之主——为家中之主和救主。
丈夫应存慈怜的心对待妻子和儿女,妻子也当发挥其做妻子和作母亲的那种不自私的爱。
订婚的伴侣和青年人在这一件重要的事上要多祷告。
复习题:
(一)神为古代人类所设立的是什么?
(二)根据箴言18章22节,举出寻求妻子的两个理由。
(三)举出五个结婚的理由。
(四)根据哥林多后书6章14至17节,列出一个信的不能和不信的结婚的六个理由。
(五)一个男人要选择一个妻子,应考虑那六件事情?
(六)关于考虑结婚的时间,试举出八件该慎重的事。
(七)举出一个美满婚姻的十个原则。
(八)从撒母尔记下13章15节,我们学到什么重要的功课?
(九)对犯奸淫的人,神做何种刑罚?
(十)从马太福音19章6及8节,在婚姻问题上,我们学到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