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在前书所说,我们因信福音而拥有基督,并且与祂的救恩和永恒的祝福有分。然而,因着我们的无知和懒惰(甚至善变),我们需要外在的帮助在我们里面产生和增加信心,并使之成长达到它的目标。神也因着我们的软弱,为我们预备了这些帮助。为了使福音的传讲可以兴旺,祂将这宝贝交托给教会。祂兴起「牧师和教师」(弗4:11),以透过他们的口教导自己的百姓;祂授予他们权柄;总之,凡有助于达成真道(注:原文是faith,这里按照弗4:13的译法)的神圣共识、建立良好秩序的事,祂没有一样遗漏的。首先,祂设立了圣礼,我们由经验深知,圣礼对于培育和坚固信心非常有帮助。我们既然被关在这肉体的监牢中,尚未达到与天使一样高的地位,神就以奇妙的护理俯就我们,为我们开辟了一条尽管仍然遥远、但却能接近祂的路。
按照我们的教导顺序,现在我们需要讨论教会、教会的治理、职分以及权柄,然后是圣礼,最后是社会秩序。同时我们也想唤醒敬虔的读者脱离罗马天主教的败坏,那已经被撒旦用来污染神为我们的救恩所设立的一切。
我将从讨论教会开始。神喜悦将祂的一切儿女聚集在教会的怀抱中,不仅是因为他们在婴孩和儿童时期,可以因她的帮助与服侍而得着滋养;也是因为他们在成熟之前,可以因她慈母般的关顾而得着引导,最终达到信心的目标。「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可10:9),如此,神是谁的父亲,教会也应当是谁的母亲。不但在律法之下如此,基督来临之后也是如此,正如保罗在教导中所见证的:天上的新耶路撒冷乃是「我们的母」(加4:26)。
2.教会与使徒信经的关系是什么?我们在使徒信经中所宣认的信条「我信教会」,不但指有形的教会(我们目前的主题),也是指神一切的选民,包括已经去世的。我们之所以用「信 believe」这个词,是因为没有其它足以区分神的儿女与不信者、神的羊群与野兽。有些人加上介词「in」,变成「信靠 believe in」,这并不合适。我承认这种用法相当普遍,并不缺少古籍的支持,因为《教会史》(注:第四世纪凯撒利亚的教会监督优西比乌的著作 Ecclesiastical History)所引用的尼西亚信经,就加入了这个介词。然而,我们同时应该从众教父的作品注意到,在初代教会的时候,他们毫无争议地接受信徒应当说「我信教会」,而不是「我信靠教会」。奥古斯丁和托名居普良(注:指早期教父 Cyprian)的《信经诠释》(注:On the Exposition of the Apostles’ Creed)的古代作者(无论他是谁)也是这么说。此外,他们清楚地注意到,添加这个介词会造成不恰当的表达,这个观点有充分的理由。我们见证我们「信靠神」,是因为我们的心灵仰赖祂为真理,并让我们的信任安息在祂里面。但说「信靠教会」,就像说「信靠罪得赦免」或「信靠身体复活」一样不妥。因此,我虽然不愿争辩字眼,但情愿使用能正确表达主题的恰当句子,而不是不必要地使主题混沌不清的说法。
但这信条的目的是要我们明白:虽然魔鬼不择手段地毁坏基督的恩典,并且神的仇敌也同样狂暴,但救恩却无法被消灭,因为基督的宝血既不会白流,也不会没有功效。因此,我们应当思考神隐秘的拣选和祂内在的呼召,因为惟独祂「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2:19),并且正如保罗所说的,将他们保守在祂的印记之下(弗1:13)。他们既受了祂的印记,就可以从沉沦者中分别出来。但因为这少得可怜的数目隐藏在巨大的群众中,就像几粒麦子被一大堆糠秕掩盖,我们必须把对教会的认识留给神自己,这教会的根基乃是祂隐秘的拣选。的确,对于我们而言,知道许多人被拣选是不够的,除非我们认为教会必须合一、确认自己已被真正接在其上。因为若非我们已经与其他肢体在我们的元首基督之下联合,就没有将来得基业的盼望。
教会被称为「大公的 catholic」,或「普世的 universal」,因为除非基督被撕裂——这是不可能的!——否则就不可能有两个或三个教会(林前1:13)。所有的选民都在基督里合而为一(弗1:22-23),倚靠同一元首,也一同长入一体,彼此联络得合式(弗4:16),就像一个身体上的肢体(罗12:5;林前10:17;12:12、27)。他们既在同一位圣灵里靠着一信、一望、一爱而活,就真正成为一体了。因为他们不但蒙召一同承受永生,也蒙召有分于同一位神和基督(弗5:30)。因此,即使周围的荒凉光景好像宣布教会已经不复存在,让我们谨记,基督的死是大有果效的,神总是以奇妙的方式将祂的教会藏在隐秘之处,正如对以利亚所说的:「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王上19:18)。
3.「圣徒相通」这信条在某种程度上也包括外在的教会,在其中我们每个人都当与神的众儿女保持弟兄的合一,都当顺服教会应有的权柄,简而言之,应当表现得像羊群中的羊。因此,信经包括「圣徒相通」。这信条虽然被古人普遍地忽视,但我们却不可忽略,因为它非常好地表明什么是教会。正如有人说,圣徒之所以在基督里聚集归一,是因为无论神赐给他们什么益处,他们都应当彼此分享。但这并不排除恩典的多样性,因为我们知道,圣灵恩赐的分配是各不相同的;这也不与社会秩序矛盾,这秩序允许每个人都拥有私有财产,为了在人与人之间保持和平,财产的所有权应当彼此独立。路加的描述告诉我们:哪里的信徒同心合意,哪里就有真正的信徒团体(徒4:32);保罗的形容也是如此,他提醒以弗所信徒:「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弗4:4)。信徒若确信神是他们共同的父,基督是他们共同的元首,他们就必被弟兄之爱联合,彼此分享自己的益处。
现在,知道信徒相通将使我们得着什么益处,是很重要的。我们「信教会」的基础,是我们完全确信自己是教会的一分子。这样,我们的救恩就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即使全世界都被毁灭,教会仍然屹立不动。首先,教会是建立在神的拣选之上,所以屹立不动,就如神永恒的护理一样。其次,信徒相通与基督的信实密不可分,祂不会允许祂的信徒被夺去,正如祂不会让祂的肢体被撕裂。此外,我们确信只要我们仍在教会的怀中,真理就永远与我们同在。最后,我们深知这些应许是给我们的:「在锡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脱的人」(珥2:32;俄17)、「神在其中,城必不动摇」(诗46:5)。参与教会是如此有能力,因为这保持我们在与神的相交之中。「相通」这个词带给我们极大的安慰,因为当我们发现主赐给祂众肢体的一切也属于我们时,我们的盼望就因他们所领受的益处而增强。
然而,以这种方式接受教会的合一,我们无须(就如我们已经说过的)亲眼看见教会、或亲手摸着她。相反,它属于信心范畴这一事实提醒我们,即使我们的眼睛看不见教会,但她是和我们看得见她一样存在着的。我们的信心也不会因我们信一个不能完全分辨清楚的教会而归于徒然。因为神并没有吩咐我们分辨沉沦者和选民——那惟独属于神,而不属于我们——相反,神要我们心中确信:一切根据父神的恩慈、借着圣灵的工作、已经进入与基督之团契的人,都已被分别出来作为神自己的产业;我们既被列于其中,就有分于这极大的恩典。
4.有形的教会是信徒的母亲但因为我们现在要开始讨论有形的教会,让我们从「母亲」这个简单的称呼,学习应该认识有形的教会对我们多么有帮助、多么必要。因为除非这母亲怀胎、生产、乳养,并且关怀和引导我们,直到我们脱去这必死的肉体,成为和天使一样(太22:30),否则我们无法得着生命。我们的软弱不允许我们从她的学校中休学,只能一生做学生。此外,若不在这母亲的怀中,没有人能够盼望赦罪或得救,正如以赛亚(赛37:32)以及约珥(珥2:32)所见证的。以西结也同意他们,并宣告一切被神排斥在属天生活之外的人,都不会被列入神的百姓之中(结13:9)。另一方面,圣经记载,那些追求真敬虔的人,都会使自己的名字记录在耶路撒冷公民的名单上(赛56:5;诗87:6)。因这缘故,《诗篇》告诉我们:「耶和华啊,祢用恩惠待祢的百姓;求祢也用这恩惠记念我,开祢的救恩眷顾我,使我见祢选民的福,乐祢国民的乐,与祢的产业一同夸耀」(诗106:4-5;诗105:4)。在这些话中,神慈父般的眷顾和属灵生命的特别记号,都是只限于祂的羊群,所以离开教会总是灾难性的。
不可藐视教会中为神说话的牧者(5-6) 5.透过教会的教导,它的价值和责任让我们开始讨论与该主题相关的内容。保罗写道:基督「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0-13)。我们看到,虽然神能立刻叫自己的百姓变得完全,但神却喜悦他们在教会的教导下成长。我们看到,成就此事的方式是责成牧师传扬这天上的教义。我们看到,众人都在同一法则之下,当以温柔受教的心顺服神所差派之教师的管教。以赛亚在古时早已如此描写基督国度的性质:「我加给你的灵,传给你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也不离你后裔与你后裔之后裔的口」(赛59:21)。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凡是拒绝通过教会之手分派给他们的灵粮的,该当在饥饿困乏中灭亡。神惟独以祂的福音为工具赐给我们信心,正如保罗所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罗10:17)。所以,救人的大能在于神(罗1:16),但(正如保罗再一次见证的)神借着福音的宣讲来彰显和启示它。
根据这计划,在古时,神命令在圣所举行圣会,以便由祭司口中传授的教义可以促进在真道上的共识。圣殿被称为神的「安息之所」(诗132:14),圣所被称为祂的「居所」(赛57:15),神在其中坐在基路伯之上(诗80:1)。这些荣耀的称号,只是为了增进对传讲天国教义的敬意、爱、敬畏和尊严。否则,这信息就会因传讲者的平凡低微而大为失色。为了让我们明白这宝贝放在瓦器中(林后4:7),神亲自来到我们当中,并作为这职分的发起者,就是要我们确信祂与祂所设立的职分同在。
所以,在神禁止祂的百姓使用法术、邪术、迷术、交鬼、巫术和其他的迷信(申18:10-11;利19:31)之后,祂补充说,祂将提供的应该可以满足所有人:他们永远不会缺乏先知(申18:15)。但是,神既然没有把古时的百姓交给天使教导,反而兴起地上的人担任这属天使的职分;同样,今天借着人的方式教导我们,也是神的旨意。正如在旧约时代,神不仅赏赐律法,也差派祭司解释,使百姓能明白律法的真义(玛2:7)。同样,今天神不但喜悦我们留心聆听圣经的诵读,也差派教师尽力帮助我们明白神的话语。这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当我们聆听祂的牧者(注:原文是拉丁语minister,意思是仆人。罗15:16译为「仆役」,林后3:16译为「执事」。新教各宗派用minister这个词来指受按立的神职人员,职位包括牧师、主教、传道人、长老等)的宣讲,就像听祂自己对我们宣讲一样,祂就借着非常好的测试验证了我们的顺服。另一方面,祂也体恤我们人的软弱,通过人的媒介吸引我们归向祂,而不是用雷霆之声赶走我们。的确,既然所有敬虔的人都在神的威严之下感到惧怕,他们就知道自己有多需要这种亲切的教导方式。
那些认为圣道(注:原文是Word)的权柄会因蒙召教导之人的卑贱而削弱的人,只是在暴露自己的不知感恩。因为在神赐给人类众多卓越的恩赐中,祂屈尊允许人把嘴和舌头献给祂自己,好让祂的声音能借着他们发表,这是与众不同的特权。因此,我们不要反过来拒绝以顺服的心接受由祂的命令和祂的口所发表的救恩教义。因为,尽管神的大能不局限于外在的方式,祂已经命定我们接受这种寻常的教导方式。狂热分子拒绝抓紧它,就落入许多致命的网罗。许多人出于骄傲、反感或纷争,认为他们个人读经、冥想就足以受益;因此,他们轻看聚会,并认为讲道是多余的。但是,由于他们竭尽全力地切断或打破神圣的合一纽带,所以没人能逃脱这种邪恶的分裂所导致的公义惩罚,而不被致命的错误和污秽的幻想欺哄自己。因此,为了让纯朴单纯的信心在我们当中发旺,让我们不要不情愿使用神所定规的操练敬虔方式。因为神如此规定,就证明这是必要的,也是神认可的。从来没有人——甚至没有疯狂的禽兽——吩咐人向神掩耳,但每一个时代的先知和敬虔的教师,都要与不敬虔之人进行艰苦斗争,这些人出于自己的顽梗,永远不肯伏在人的教导和牧养之下。这就如同在教学中拒绝神的面光照耀我们。神吩咐古时的信徒在圣所中寻求祂的面(诗105:4),这也在律法中多次重复(诗27:8;100:2;105:4;代上16:11;代下7:14),因为对他们而言,律法的教导和先知的劝告就是神活生生的形象。正如保罗在他的讲道中所断言的,神的荣耀光照在基督的面上(林后4:6)。
比这种态度更可恶的,是那些热衷于分裂教会的背道者,他们将神的羊群从圈中驱散,赶入狼口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上我们所引用过保罗的话——教会只能借着讲道被建立,并且圣徒只能借着一个纽带维持合一:通过学习和成长所达成的共识,他们保持神在教会中建立的秩序(弗4:12)。这就是我已经说过的,古时所有的信徒都被律法命令到圣所聚会的特别目的。所以当摩西提到神的居所、同时也是神纪念祂名之地时,他称之为「记下我名的地方」(出20:24)。他明确地教导,这里若没有敬虔的教义,就毫无用处。无疑,出于同样的原因,大卫痛苦地抱怨他被仇敌凶暴地排斥于会幕之外(诗84:2-3)。对许多人而言,这似乎是一种幼稚的抱怨,因为不能去圣殿只是很小的损失,如果还有其它的娱乐在手,只会影响一点点快乐。然而,只是因为这种麻烦、烦恼和忧伤,他就哀叹他的痛苦和煎熬,甚至几乎要崩溃。诚然,这是因为集体敬拜是信徒最大的帮助,因神借着聚会使祂的百姓越来越长进。
我们必须留意,神总是以祂的教导为镜,向圣先祖们彰显祂自己,使他们在灵里认识祂。因此,圣殿不但被称为「神的面」(诗42:2),也(为了除掉一切的迷信)同样被称为祂的「脚凳」(诗132:7;99:5;代上28:2)。令人高兴的是,当众信徒——无论尊卑——都仰望元首时,就在真道上同归于一了(弗4:13)。 外邦人出于其它原因,无论为神建造何种殿宇,都不过是亵渎对祂的敬拜。犹太人也曾在某种程度上犯过这大罪,却不像外邦人那么严重。司提反引用以赛亚的话斥责他们:「至高者并不住人手所造的」(徒7:48;赛66:1-2)。惟独神能借着祂的圣道将殿分别为圣,归给自己作合宜的使用。我们若在祂的命令之外贸然尝试任何事情,那么奇怪的发明将会抓紧这个糟糕的开端,滋生无穷的邪恶。
然而,薛西斯(注:指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国王薛西斯一世Xerxes I)在他身边智者的建议下,鲁莽地烧毁了希腊所有的神庙,认为把应该自由出入万物的诸神封在墙壁和屋顶之内是荒唐的事情(注:西塞罗提及此事)。殊不知神能降下来与我们接近,但同时却并不改变地方,也不把我们限制于地上的媒介;反倒利用它们作为战车,将我们提升到祂那充满万有、不可测度、甚至高过诸天的荣耀中去!
6.牧职的意义和限制在我们这个时代,对于牧职(注:原文是ministry,林后3:7译为「职事」,林后5:18译为「职分」)的效能一直有很大的争议。有些人过度高举了它的地位。其他人则争辩说,属于圣灵的工作被错误地转交给了平凡低微的人——如果我们假设牧者(注:原文是minister)和教师能穿透人的心思意念、纠正其中的盲目和刚硬的话(注:这观点可能来自当时的路德派或慈运理派)。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争议有正确的判断。
只要我们留意这两类经文,两种争议就会迎刃而解:(1)在一些经文中,神是传道事工的发起者,祂的圣灵与之同在,应许人从中受益;(2)在一些经文中,神把祂自己与外在的帮助分开,宣告惟有祂自己才是信心的开端,也是信心的全过程。
1、根据先知玛拉基的教导,第二位以利亚的任务是光照人心,并「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叫悖逆的人转从义人的智慧」(路1:17;玛4:5-6)。基督宣告祂差派使徒在他们的工作上结果子(约15:16)。彼得简要地对这果子下了定义,说:「我们蒙了重生……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彼前1:23)。因此,保罗夸口他「用福音生了」哥林多人(林前4:15),并称他们为「他作使徒的印证」(林前9:2)。他不是字句的执事,只是用自己的声音敲打人的耳朵,而是有圣灵的运行随着他,免得他的教导毫无果效(林后3:6)。出于同样的意义,他在另一处说他的福音不在乎言语,乃在乎大能(林前2:4)。他也断言加拉太人「因听信福音……受了圣灵」(加3:2)。简而言之,保罗在许多经文中不但宣告自己是与神同工的,也赋予自己传扬救恩的功用(林前3:9及以下)。
2、在提到所有这些事情时,保罗并没有试图将神的荣耀丝毫归给自己。他在其它地方简要地解释了这点:「我们的劳苦并非归于徒然」(帖前3:5),「照着祂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尽心竭力」(西1:29),以及「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加2:8)。此外,保罗在其他的经文中也明确教导,牧者本身不算什么:「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它生长的神」(林前3:7),以及「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林前15:10)。我们应该牢记,一些经文宣告,神将启迪人心和更新心意的工作完全归于祂自己;并且警告,人若想把任何一点功劳据为己有,都是亵渎。
同时,任何人只要以受教的灵来聆听神所设立的牧者,必定会从结果明白,这种教导方式得以蒙神喜悦,并非是没有原因的;而将这一个适当的轭加于信徒,也并非是没有理由的。
有形的教会:她的成员以及借以认出她的记号(7-9) 7.无形和有形的教会我相信,从上所述,我们应当怎样判断有形而可认识的教会,现在是显而易见的了。我们已经说过,圣经在两种意义上用「教会」这一词。有时「教会」是指在神面前的真教会,被纳入其中的,只有那些蒙神的收养之恩作祂儿女、并借圣灵成圣作基督真肢体的人。那么,的确,教会不但包括在世上仍活着的圣徒,也包括创世以来的所有选民。然而,「教会」这个名字常常用来指遍布全世界、宣认自己敬拜独一之神和基督的人。借着洗礼,我们被接纳进对祂的信仰;借着领圣餐,我们证明我们在真道和爱中的合一;我们在主的圣道中达成共识,保存基督为圣道的宣讲所设立的事工。这个教会中混杂着许多假冒为善、与基督无分的人,他们只是徒有其名、虚有其表。这个教会中也有许多野心勃勃的、贪婪的、嫉妒人的、毁谤人的、甚至生活放荡的人。之所以能暂时容忍这些情况,或是因为他们不能被称职的法庭定罪,或是因为严谨的纪律并不总是得到应有的执行。
因此,正如我们必须相信,我们看不见的无形教会,惟独在神眼中是可见的;同样,我们也被命令尊敬被人称为「教会」的有形教会,并保持与之相通。
8.我们判断能力的有限因此,神以某些记号或印记向我们指出,关于教会我们所当知道的事。正如我们以上所引用的保罗的教导,知道谁属于神,是惟独属于神的特权(提后2:19)。的确,神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限制人的过度轻率,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也提醒我们,祂隐密的判断远远超越了我们的理解能力。 对那些似乎完全走迷、而且没有任何希望的人,祂以良善召他们回到正道上;而那些似乎比其他人站立得更稳的人,却经常跌倒。所以,根据神奥秘的预定(如奥古斯丁所说),「羊群之外有许多羊,羊群之内有许多狼。」因为祂认识、并且已经标记出那些既不认识祂、也不认识自己的人。至于那些外表佩戴祂印记的人,惟有祂的眼目能看出谁真正圣洁、并且能忍耐到底(太24:13)——直到救恩的终点。
但另一方面,因为祂预见到,知道谁被算为祂的儿女,对我们是有一定价值的,所以祂已经在这方面俯就了我们的能力。既然没有必要确定别人的信仰,祂就叫我们用某种爱心的判断来代替。这样,凡认信信仰、有生活榜样、领受圣礼、与我们宣认同一位神和基督的人,我们都接受是教会的成员。
此外,祂已经用明显的记号向我们显明祂的身体,因为祂知道这对我们的救恩是多么必要。
9.教会的记号以及我们借以做判断的应用由此, 教会的面貌就浮现出来,并在我们的眼中变得可见。我们在哪里看见神的圣道被纯正地宣讲和聆听、圣礼也按照基督的吩咐施行,那里就毫无疑问有神的教会(弗2:20)。(参阅奥格斯堡信条第七条。虽然加尔文相当看重教会的纪律,但他并没有把纪律列为真教会的记号之一。苏格兰信条和比利时信条都视纪律为真教会的第三个记号)因为祂的应许永远有效:「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
但是,为了使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事,我们必须如此逐步思想:普世教会是从各国招聚的一大群人,它被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但认同神圣教义的同一真理,并受同样敬虔生活(注:原文是religion)的约束。在它之下包含许多因人的需要而分布在各城各乡的个别教会,它们都正确地拥有教会的名称和权威。个人借着信仰的宣认(注:原文是profession of religion)被算为这些教会的一员,即使实际上与教会无分,仍然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它,直到他们被公开的惩戒所开除。
然而,有关个人和教会的判断依据略有不同。因为有时,我们应该把某些我们认为不配敬虔团契的人看作弟兄和信徒,因他们根据教会的共识被接纳并容留在基督的身体中。尽管我们并不同意这样的人是教会的成员,但我们仍在神的百姓中间给他们留有一席之地,直到这地位被合法地拿走。
但我们必须以另外的方式判断教会整体。如果它有传讲圣道的职分、并尊荣它,如果它有圣礼的施行,那么毫无疑问,它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教会。因为可以确信,圣道和圣礼绝不会没有果效。这样,我们就能为普世教会维持合一,这正是恶人们一直试图破坏的;同时,我们也不干扰那些根据本地需要而设之合法聚会的权柄。
拥有这些记号的教会,不管多有缺陷,都不可被抛弃:分裂的罪(10-16) 10.教会的记号与权柄我们已经把圣道的宣讲和圣礼的施行定为教会的显著记号。哪里有了这些,哪里就不能不结果子、不能不蒙神赐福而兴旺。我不是说圣道在哪里被宣讲,哪里就立刻结果子;但它在哪里被接受并坚固,它必会显出果效。然而,也有可能在某些地方,福音的宣讲得到虔敬的聆听,圣礼也没有被忽略,但暂时看不到确切无疑的教会形式;然而任何人都不可拒绝它的权柄、蔑视它的警告、抵制它的忠告或藐视它的惩戒——更不用说离开它、并破坏它的合一了。因为主如此高度看重祂教会的相通,以致将傲慢地离开任何基督教会的人视为背道者和叛教者,只要这教会珍惜圣道的真实事工和圣礼。祂如此看重教会的权柄,以致当这权柄被侵犯时,祂视之为自己权柄的削弱。
教会被称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以及「神的家」(提前3:15),这一点同样重要。保罗这些话,是说教会是神真理的忠实维护者,免得它在世上消失。因为神乐意借着它的事工和工作,使祂圣道的宣讲被纯正地保守,并且显明祂自己是这个家庭的父,祂以灵粮喂养我们、赐予我们救恩所需的一切。保罗说基督已经拣选并分别教会,做祂「圣洁没有瑕疵的新娘」(弗5:27)、「祂的身体……以及祂充满的」(弗1:23),这并不是普通的赞美;因为从这赞美可以看到,与教会分离,等于拒绝神和基督。因此,我们必须更加避免如此邪恶的分离,因为我们若竭尽全力推翻神真理,我们就该被神霹雳般的忿怒毁灭。我们也想不出有比亵渎、不忠地破坏神的独生子屈尊与我们所立的婚约更加残暴的罪行(弗5:23-32)。
11.这些记号不可侵犯的有效性因此,让我们小心翼翼地将这些记号铭刻在我们的脑海中,并按照主的旨意看重它们。因为撒但所图谋的,无非就是抹掉并销毁这两者或之一。有时,牠会试图通过抹去和毁坏这些记号,以消除对教会的真实和真正的分辨。有时,牠会试图通过轻视这些记号,让我们公然悖逆地离开教会。由于牠的伎俩,圣道的纯正宣讲在某些时代已经消失了;并且现在牠正以同样的恶意努力推翻这事工,这事工是基督在教会设立的,如果被毁坏,教会的建造将会失败(弗4:12)。但是,当一个人被鼓动退出具有主所认为足够记号的教会时,这是多么危险——不,多么致命的诱惑啊?可见我们两手都要注意。 一方面,为了使「教会」这个称号不会欺骗我们,每个有「教会」名义的聚会都必须以这个标准为试金石进行测试。如果它在圣道和圣礼上得到主的验证,就不会欺骗,那就让我们充满信心地把教会当得的尊荣归给它。反之,如果它没有圣道和圣礼,只是打着教会的旗号,我们就必须警惕这种欺骗,就像我们必须避免另一个极端的轻率和骄傲一样。
12.留意教会的记号,可以避免任性的分离正如我们所说,纯正的圣道事工和纯正的圣礼施行是充分的保证,可以保证我们将同时具备这两个记号的任何团体安全地接纳为教会。这个原则可以延伸为,即使它在别的方面有许多问题,但只要保留这些记号,我们就不可拒绝它。
此外,在圣礼的施行或圣道的宣讲时都可能出现一些缺陷,但这不应当妨碍我们与教会相通。因为正统教义的所有信条并不都有同等地位。有些信条非常有必要让所有的人都确信无疑地接受为正统信仰的准则。例如:神是一位;基督是神、也是神的儿子;我们的救恩仰赖神的怜悯;等等。另有一些信条,被各教会所争辩,但仍然不会破坏信仰的合一。倘若一个教会相信——但不是无限制的争论和固执己见——灵魂离开身体后就立刻升到天堂;而另一个教会则不敢确定灵魂的所在地,但确信他们是向主活着。有什么教会会因这一点而彼此分裂呢?使徒保罗说:「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3:15-16)。难道这还不足以表明,这些非基要的分歧不应该成为基督徒分裂的基础吗?诚然,我们本当在一切事上都和谐无间。但是,既然所有的人多少都被无知所蒙蔽,除非我们不想让教会存留,否则就必须在无害于信仰、无损于救恩的情况下,宽容那些对未知之事的错觉。
但在这里,我并不主张以奉承和纵容来培育哪怕最小的谬误。我的意思是,我们决不能因为任何微小的分歧而轻易地离弃教会。因为惟独在教会中,教义才能被安全、不变质地保存,在这教义中,敬虔得以坚立,主所设立的圣礼得以维持。同时,若我们试图纠正令我们不满意的事情,这也是尽我们的本分。保罗的这句话与此相关:「若旁边坐着的得了启示,那先说话的就当闭口不言」(林前14:30)。由此可见,教会的每个成员都应该按照其恩典的程度, 承担公开教导的责任,前提是得体、有序。也就是说,我们既不可离弃教会相通,也不可留在其中、却扰乱它的和睦与适当的纪律。
13.教会中的丑闻不是离开的机会在生活的不完美中,我们应该变得更加体贴他人。因为这个斜坡非常滑溜,撒旦也用诡计等在这里伏击我们。因为总有一些人错误地相信自己的完美圣洁,好像他们已经变成脱离肉体的灵(注:路德用类似的话讽刺卡尔施塔特 Carlstadt和闵采尔 Müntzer的狂热),拒绝与所有他们认定有肉体残余的人来往。古时的迦他利派(注:Cathari,指第三世纪的异端诺瓦蒂安派 Novatianists)和在愚妄上与他们相近的多纳徒派(注:第四世纪北非异端 Donatists)都是如此;今天,一些想比其他人显得更敬虔的重洗派(注:宗教改革时期的极端派别Anabaptist)也是如此。
也有一些人犯罪,更多是出于对公义过度的热心,而不是因疯狂的骄傲。当他们在听了福音的人当中看不到与福音教义相称的生活时,他们就立刻断言那里不存在教会。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抱怨,在这个最悲惨的时代,我们给了人太多这样抱怨的机会。我们可咒诅的懈惰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主绝不会任凭它不受惩罚,祂已经开始重重地鞭打了。我们放荡犯罪的行为叫软弱的良心受到伤害,我们有祸了!但是,就他们而言,我们所说的罪,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如何克制自己的不满。对于主要求恩慈的地方,他们忽略它、并且完全放任自己,以致严重到不恰当的地步。的确,因为他们认为若没有完美纯洁和正直的生活,那里就不存在教会,所以他们带着对邪恶的仇恨离开了合法的教会,幻想自己在远离邪恶的派系。
他们声称基督的教会是圣洁的(弗5:26)。但是,为了使他们知道教会同时混杂着好人和坏人,请让他们听到基督的亲口比喻把教会比作聚集各类鱼的网,直到拉上岸才能分辨(太13:47-58)。也请让他们听到,它就像一块播下好种子的田地,但仇敌的欺骗也将稗子撒在地里,但直到收割时被带到禾场之前,稗子才被从中除去(太13:24-30)。最后,请让他们听到, 它就像一个禾场,谷物被收到场上,但藏在糠秕底下,直到被风扇和筛子扬净,最后被收在仓里(太3:12)。然而,若主宣告教会要在这种罪恶之下做工——必负恶人混杂其间的重担——直到审判之日,他们想寻求毫无瑕疵的教会,乃是徒劳的。
14.保罗和他会众的需要但他们大声喊道:恶行像瘟疫一样到处蔓延,不可容忍。希望使徒的话在这里再次答复他们。在哥林多人中, 不少人已经误入歧途;事实上,几乎整个教会都受影响了。那里不是只有一种罪,而是有很多;它们不是轻微的错误,而是可怕的罪行;它们不仅是道德的败坏,也是教义的败坏。那么,圣洁的使徒——圣灵的器皿,他的见证决定了教会的存亡——对此做了什么呢?他有没有寻求将自己与这种人分离呢?他有没有将他们扔出基督的国度呢?他有没有以雷霆般严厉的咒诅击打他们呢?他不但没有如此行,他甚至承认并宣告他们是基督教会和圣徒相通(林前1:2)!在哥林多人中间,有争吵、分裂和嫉妒的火焰(林前1:11;3:3;5:1;6:7;9:1及以下);争执、官司和贪心;一种甚至连外邦人也憎恶的邪恶行为被公然许可(林前5:1);保罗的名(虽然他们应当把他作为父亲尊荣)被傲慢地诽谤;有些人嘲笑死人复活,以致颠覆整个福音(林前15:12);神白白的恩赐被用来满足个人野心,而不是爱心(林前13:5),许多事情都没有得体地、或按规矩而行。但是,教会仍在他们当中,因为那里不可否认地存在圣道和圣礼的事工。那么,谁敢从恶行不足这些十分之一的教会抢走「教会」的称号呢?我要问的是,那些如此粗暴、愤怒地对待今日教会的人,会怎样对待那些加拉太人呢?他们几乎已经离弃了福音,但使徒仍然承认教会在他们中间(加1:2)。
15.团契中的恶人他们也抗议说,保罗严厉地斥责哥林多人容许一个臭名昭著的人留在他们的团契中(林前5:2),之后他还设立了一个普遍的原则,宣布连与生活放荡之人吃饭都不可(林前5:11)。因此他们惊呼:「如果连吃饭都不行,怎么能允许同领主的圣餐呢?」
我承认,如果容许猪和狗在神的儿女中占有一席之地,那是极大的耻辱;而基督圣洁的身体被它们玷污,是更大的羞辱。的确,如果教会凡事按着规矩行,他们就不会容纳恶者在其中,也不会不加选择地允许配得和不配得的人同领圣餐。但是,由于牧师们未能常常殷勤守望,有时过于宽容,或被拦阻不能执行他们所想的严格处分,结果甚至连公然犯罪的人,也不一定总能从圣徒的团体中开除。我承认这是一个错误,也无意为之辩解,因为保罗在哥林多人中严厉斥责了它。但是,即便教会渎职,每个信徒也没有权利立刻自行决定离开。的确,我不否认敬虔的人有责任避免与恶人有任何私交,不应当主动和他们有关系。但是,拒绝与恶人密切往来是一回事,因恨他们而离开教会相通则是另一回事。
但他们把与恶人同领圣餐视为亵渎,比保罗还要更严格。因为当保罗劝勉我们圣洁地领圣餐时,他并没有要求我们彼此省察,或省察全教会的每个人,而是省察自己(林前11:28)。如果与不配之人同领圣餐是不合法的,那么保罗一定会吩咐我们察看会众中是否有任何人的不洁净会玷污我们。但是,当他要求每个人只省察自己时,他表明,若有不配之人硬要与我们同领圣餐,对我们毫无损害。以下经文与此一致:「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保罗并不是说吃喝「别人的罪」,而是「自己的罪」。这是公正的,因为个人不应该有权决定谁被接纳、谁被拒绝,这种判断属于教会整体,必须在合法的秩序下执行,这将在下面更全面地说明。所以,说一个人会因别人的不配而被玷污,这是不对的,因为他不能、也不该拦阻人领圣餐。
16.要求完美的错误主张来自扭曲的观点但是,尽管这种诱惑有时因着对公义的过度热心而涌现于敬虔人中,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种过分严苛滋生于骄傲、自大和对圣洁的误解,而不是真圣洁和真热心。因此,那些比其他人更胆大的人煽动背叛教会,以旗手自居,多半都不是因为其它原因,而是因为他们鄙视他人、以显示他们比别人更好。奥古斯丁说得很智慧、很公道:「在任何时候,敬虔的态度和教会的纪律措施都应与『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有关。使徒吩咐遵守彼此包容的准则。 当它不被接受时,作为补救措施的惩罚不仅被证明是多余的,而且甚至是危险的,因此根本没有补救措施。这些邪恶之子不是因为恨恶别人的不义, 而是因为自己喜欢争论,所以竭力离间、或至少分裂所有陷于自夸的软弱群众。这些邪恶之人骄傲自大、顽梗不化、诽谤中伤、煽动纷争,他们装腔作势,这样就不会显出他们缺乏真理之光。 圣经吩咐我们在纠正弟兄的过失时要更加谨慎,并且维持真诚的爱与和平的合一。他们却把这一原则当作分裂的牺牲品和使弟兄脱离团契的机会。」但奥古斯丁如此建议敬虔和喜爱和睦的人:「对于他们能做的,用怜悯去纠正;对于他们不能做的,以耐心忍耐、并以爱心惋惜,直到神改变、纠正,或在收割时除去稗子,并把糠秕扬净。」(太13:40,3:12;路3:17)
但愿所有敬虔人都竭力穿戴这军装,免得他们看起来是努力勇敢的公义辩护者,同时却离开了天国、那唯一的公义国度。因为既然神要祂教会的团契维持在这外在的团体中,那些因憎恶恶者而破坏那团体记号的人,就是走上一条离开圣徒相通的堕落之路。
让他们好好想想,在众人之中,有许多他们没有注意到的人,在主眼中是真正圣洁无辜的。让他们好好想想,即使在那些看起来不道德的人中,也有许多人并不以恶为荣、或沉湎于其中,反倒一次又一次地被对主的深深敬畏所唤醒,渴望更正直的生活。让他们好好想想,不可凭人一次的行为来判断他,因为即使最圣洁的人,有时也会最严重地跌倒。让他们好好想想,圣道的宣讲和圣礼的施行对于保存教会是何等重要,大大超过这能力被少数不敬虔者的罪削弱的可能性。最后,让他们认识到,在评估真教会时,神的判断比人的判断更重要。
教会不完全的圣洁并不能使分裂正当化,反而为在其中操练赦罪提供了机会(17-22) 17.教会的圣洁因为他们还声称,教会被称为圣洁,必有其根据。所以,不妨考察一下它在什么方面具有卓越的圣洁。如果一个教会在全面臻于完美之前,我们不肯承认它为教会,世上就根本没有剩下的教会了。的确,保罗的说法是真实的:「基督……为教会舍己。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弗5:25-27)。但同样真实的是:主天天都在工作,除掉皱纹、洗净污点。由此可见,教会的圣洁还没有完成。教会是圣洁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天天长进、尚未完全:它每天都有所进步,但尚未到达圣洁的目标,这点将在其它地方更全面地说明。
先知们预言,将有一个圣洁的耶路撒冷,「外邦人不再从其中经过」(珥3:17),并且有一个最圣洁的圣殿,污秽人不得出入(赛35:8;52:1)。我们不要把这预言理解为好像教会的所有成员都是毫无瑕疵的,但因他们热切地渴慕圣洁和纯全,神的恩慈将他们尚未完全达到的洁净归于他们。尽管在人中间很少这种成圣的确据,我们仍当相信,自从创世以来,主无时不拥有祂的教会;甚至到万物终结的时候,主还是无时不拥有祂的教会。因为,尽管全人类从开始就因亚当的罪被腐蚀和败坏,但从这群被玷污的人当中,祂仍将预备得荣耀的器皿分别出来(罗9:23),使每一个世代都经历到祂的怜悯。祂以如此真实的应许证实这一点:「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后裔,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万代」(诗89:3-4);以及:「耶和华拣选了锡安,愿意当作自己的居所,说:这是我永远安息之所」(诗132:13-14),另外:「那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废掉,以色列的后裔也就在我面前断绝」(耶31:35-36)。
18.先知的榜样基督自己、使徒,以及几乎所有的先知都为我们提供了例子。以赛亚、耶利米、约珥、哈巴谷以及其他哀叹耶路撒冷教会苦难之人的描述都很可怕。在百姓、官长、祭司当中,一切是如此败坏,以致以赛亚毫不犹豫地将耶路撒冷比作所多玛和蛾摩拉(赛1:10)。敬虔生活或被鄙视、或被玷污。在道德上,偷窃、抢劫、背信、凶杀以及类似的恶行经常可见。然而,先知们并没有因此为自己建立新的教会,也没有建造新的祭坛另外献祭。不管人的光景如何,由于先知们考虑到主已经把话语放在他们中间、并设立了在那里敬拜祂的仪式,因此他们在恶人的聚会中向祂伸出清洁的手。的确,如果他们认为自己会受到这些仪式的玷污,他们宁愿死一百次,也不会让自己被拖去参加。因此,只是保守合一的热心,才阻止了他们与会众分离。但是,既然圣先知们都有顾虑,没有因为并非个别、几乎全体的许多大罪而离弃教会,那么,我们若只因众人的道德不合我们的标准,或者不合基督教的信仰宣认(注:原文是profession of Christian faith),就敢立刻脱离教会相通,那就自视太高了。
19.基督和使徒的榜样那么,在基督和使徒的时代如何呢?即便那时法利赛人极不敬虔、放荡生活流行,也不能阻止他们与百姓参加同样的仪式,不能拦阻他们聚集在圣殿中与其他人一起公开敬拜。怎么会这样呢?难道不是因为那些凭清洁的良心参加这些仪式的人知道,他们根本不会受到与恶人交往的污染吗?
如果有任何人没有被先知们和使徒们说服,那就请他至少接受基督的权柄。居普良说得好:「即使教会中似乎有稗子或不洁的器皿,也不能作为我们自己离开教会的理由;相反,我们必须努力成为麦子;我们必须竭力成为金银器皿。但惟有主才配打碎瓦器,也惟有祂领受了铁杖(诗2:9;启2:27)。谁也不要侵犯圣子的权柄,擅自扬场除糠(太3:12;路3:17),用人的判断分开稗子(太13:38-41)。的确,这骄傲的顽梗和亵渎的僭妄,是由邪恶的狂妄发出来的。」
所以当把握以下两个重点。首先,自甘离弃外在教会相通(那里有圣道的宣讲和圣礼的施行)的人,是没有借口的。其次,无论少数还是多数人所犯的罪,都不应当拦阻我们在神所设立的仪式中合宜地宣认我们的信心。因为敬虔的良心不会因为他人的不洁而受伤害,不管是牧师或平信徒的;并且神的圣礼即使经不洁之人施行,对于圣洁、正直的人而言,仍是纯洁和极有帮助的。
20.罪得赦免与教会他们的傲慢和自大不止如此:除非教会毫无瑕疵,否则他们就不承认它为教会。实际上,他们对正直的教师非常恼怒,因为这些教师通过敦促信徒成长,教导他们在罪恶的重担下终生叹息、投靠赦免。我们的对手抗议说,这意味着人将会被带离完全。
我承认,在劝人追求完全时,我们不能过于懒散或漫不经心,更不要半途而废。但是,要我们这些处于尘世中的人确信自己的完全,我认为是诱惑我们思想的一种邪恶发明。因此,使徒信经在提到教会之后,就恰当地提到罪得赦免。因为,正如在先知书里读到的,惟有教会里的百姓和神的家人才能得蒙赦罪(赛33:14-24)。因此,天上的耶路撒冷应当先被建立,然后神的恩慈在其中涂抹进入者的不义。现在,我说它应该先被建立,并不是说在罪得赦免之前,便能有教会存在,而是因为主已经应许祂的怜悯惟独在圣徒相通里。因此,对于我们来说,罪得赦免是我们进入教会和神国的第一个入口。没有它,我们就没有与神的圣约和联合。因此,祂借着先知说:「当那日,我必为我的民,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昆虫立约;又必在国中折断弓刀,止息争战,使他们安然躺卧。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2:18-19)。我们看到主是怎样借着祂的怜悯叫我们与祂和好的。在别处也是如此,当祂宣告祂在愤怒中分散的百姓将被再次聚集时,祂说:「我要除净他们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耶33:8)。因此,我们借着洗礼的记号进入教会的团体,这记号教导我们,除非我们的污秽首先被祂的良善洁净,否则进入神家的大门不会向我们开放。
21.给教会成员永远的赦免!主不但借着赦罪将我们一次接纳并收养进教会,也借着同样的方式在那里保存和保护我们。若只为我们提供一次有效、以后再无用处的赦免,有什么益处呢?每个敬虔之人都能见证,若主的怜悯只赐给我们一次,将是徒然虚幻的。因为每个人都充分意识到,他一生中有许多的软弱需要神的怜悯。显然,神特别向祂家中之人应许这一恩典,并不是徒然的;祂命令将这和好的信息天天向他们宣讲,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因此,我们既然一生都带着罪的痕迹,若非主赦罪的不变恩典维持我们,我们几乎无法在教会留住片刻。但是,主已经呼召祂的儿女进入永恒的救恩。因此他们应当思想,神随时预备赦免他们的罪。所以我们必须坚信,根据神的宏恩、透过基督的中保之功、借着圣灵的成圣,一切被接入教会身体之人的罪,已经得蒙赦免、并且天天领受赦免。
22.钥匙的权柄为了给我们带来这种恩惠,主赐下教会的钥匙。当基督命令使徒、并将赦罪的权柄交付他们时(太16:19;18:18;约20:23),祂主要不是希望使徒赦免那些可能由不信转为信主之人的罪,而是要他们在信徒中不断行使这个职分。保罗教导这一点时写道:和好的职分已经被交托给教会的牧者,因此他们反复劝人奉基督的名与神和好(林后5:18、20)。因此,在圣徒相通中,借着教会的事工,我们的罪不断地得蒙赦免,因那接受职分的长老或主教,借着福音的应许把敬虔的良心坚固在赦免和宽恕的盼望中。根据需要,他们或公开、或私下施行这事工。因为有许多人,由于他们的软弱,需要个别的安慰。保罗提到,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中,他都证明了他对基督的信心,并将救恩之道劝勉各人(徒20:20-21)。
因此,我们应当在此留意三件事。第一,不管神儿女的圣洁有多么出色,他们——只要他们仍住在必死的身体之中——还是不能无需赦免就站立在神面前。第二,这种恩惠属于教会,除非我们留在教会相通中,否则我们无法享有它。第三,它是由教会的牧者和牧师借着福音的宣讲或圣礼的施行分给我们的,这是主赋予信徒团体钥匙权柄的主要用处。因此,让我们每个人恪守自己的本分,只在主已经指定的地方寻求罪得赦免。与教会纪律有关的公开和好,将在后面单独讨论。
用于说明在信徒团体中蒙赦免的事例(23-29) 23.所有的信徒都要寻求他们的罪得赦免但是,既然我所说的那些狂热分子正试图从教会夺去唯一的救恩之锚,所以我们必须更加坚固自己的良心,抵挡这种有害的观点。诺瓦蒂安派(注:第三世纪异端 Novatianists)曾经用这教导搅扰教会,而我们的时代有某些重洗派(与诺瓦蒂安派几乎没有两样)陷入了同样的疯狂。他们幻想神的百姓在受洗时重生进入到纯洁、天使般的生命,脱离了一切肉体的污秽。但若有人在洗礼后跌倒了,他们说他只能面临神无情的审判。简而言之,对于在蒙恩之后又跌倒的罪人,他们没有蒙赦免的盼望。因为他们只认可人在最初重生时的罪得赦免。
虽然圣经对这谬论的反驳再清楚不过了,但因为这些人欺哄了不少人(就像诺瓦蒂安派有许多跟从者一样),让我们简要说明一下,他们是多么疯狂地企图毁灭自己和他人。
首先,既然主命令圣徒天天重复这个祷告:「免我们的债」(太6:12),他们无疑是在承认自己是欠债者。而且他们的祷告必不落空,因为主已经吩咐他们只寻求祂要给他们的。事实上,虽然父神证实祂必垂听每一个祷告,但祂已经用特殊的应许作这赦免的印记。我们还想再要些什么呢?神要圣徒承认自己的罪——这罪的确贯穿一生,祂也应许了赦免。说他们不会再犯罪,或说他们跌倒后就不能再蒙恩,这是何等大胆啊!祂要我们饶恕谁七十个七次呢?难道不是我们的弟兄吗(太18:21-22)?祂这样命令我们的目的,不是要我们效法祂的恩慈吗?因此,祂不是只赦免一两次,而是只要人意识到自己的过犯、向祂求告的时候,祂就赦免他们。
24.神在旧约中给犯罪信徒的丰富恩典:律法我们从教会在襁褓中开始:当先祖们合谋杀害自己兄弟的时候(创37:18),他们已经受了割礼、被拣选到圣约里,无疑已经借着父亲雅各的努力学到了公义和正直。但这罪行是甚至最堕落的强盗也应当憎恶的。最后,他们在犹大的劝告下心软了,只是卖了他(创37:28),但这也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残忍。西缅和利未残忍地报复示剑人(因他们的妹妹被玷污),这行为也被他们的父亲斥责(创34:25)。流便以卑鄙的情欲污秽了父亲的床(创35:22)。犹大放纵自己,不正当地与他的儿媳乱伦(创38:16)。然而,这些人不但没有从选民中被驱除,反而被兴起做领袖!
大卫呢?当他担任公义的行政长官时,他多么邪恶地流了无辜之人的血、为自己盲目的情欲开路(撒下11:4、15)!他已经重生,甚至在重生之人当中蒙主高度的称赞,但他仍然犯了这罪(在外邦人中都觉得可怕),却也仍然蒙了赦免(撒下12:13)。
并且(不必再提其他个人的例子),正如律法和先知所显明神对以色列人的怜悯的应许一样,主是如此多次地证明祂亲自显出赦免百姓过犯的愿望! 摩西应许当百姓背道之后回转归向主时,会发生什么呢?「那时,耶和华——你的神必怜恤你,救回你这被掳的子民;耶和华——你的神要回转过来,从分散你到的万民中将你招聚回来。你被赶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华———你的神也必从那里将你招聚回来」(申30:3-4)。
25.神在旧约中给犯罪信徒的丰富恩典:先知但我不想开始无休止的列举。因为先知书中到处充满这样的应许,给被无数罪恶淹没的百姓提供怜悯。难道有比反叛更严重的罪吗?因为这被称为神与教会的离婚,但神的良善却超越了它。祂通过耶利米说:「人若休妻,妻离他而去,作了别人的妻,前夫岂能再收回她来?若收回她来,那地岂不是大大玷污了吗?但你和许多亲爱的行邪淫,还可以归向我。」(耶3:1)。「背道的以色列啊,回来吧!我必不怒目看你们;因为我是慈爱的,我必不永远存怒」(耶3:12)。无疑,这位宣告不愿罪人死亡、惟愿人悔改得生的神,祂里面不会有别的感觉(结18:23、32;33:11)。因此,当所罗门王奉献圣殿时,他也希望向这圣殿祈求赦免的祷告能蒙应允。他说:「祢的民若得罪祢(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祢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他们若在掳到之地想起罪来,回心转意,恳求祢说:『我们有罪了,我们悖逆了,我们作恶了』;他们若在掳到之地尽心尽性归服祢,又向自己的地,就是祢赐给他们列祖之地和你所选择的城,并我为祢名所建造的殿祷告,求祢在天上祢的居所垂听他们的祷告祈求,为他们伸冤;饶恕得罪祢的民,赦免他们的一切过犯,使他们在掳他们的人面前蒙怜恤」(王上8:46—50)。而且主在律法中吩咐每日为罪献祭(民28:3及以下)也不是徒然的,因为主若没有预见到祂的百姓将不断承受罪的重担,祂绝不会设立这种补救办法。
26.神在新约中给犯罪信徒的丰富恩典既然基督的来临显明了神丰盛的恩典,难道会从信徒那里夺走这种恩惠,使他们不敢为罪祈求赦免,如果他们得罪了主,就不会得到怜悯吗?如果说神在旧约中不断为圣徒提供罪得赦免的恩慈,如今已被全然夺走,难道不就是教导基督来是要毁灭祂的百姓,而不是要拯救他们吗?但我们若相信圣经——其中明确宣告主的恩典和温柔、祂向人所施的怜悯已经在基督里全然显现,祂丰盛的怜悯已经倾倒出来(多1:9,3:4;提后1:9),并宣告神已经叫人与祂自己和好(林后5:18及以下)——我们就不要怀疑天父的恩慈会更加丰盛地流向我们,而不是被切断或减少。
这方面的证据并不缺乏。彼得曾经听说过:凡在人面前不承认基督之名的人,将在神的天使面前被拒绝(太10:33;可8:38),但他却在一个晚上三次拒绝主,甚至发咒起誓(太26:74);但他并没有不蒙赦免(路22:32;约21:15及以下)。那些在帖撒罗尼迦人中间行事不按规矩的人所受的管教,是领他们悔改的道路(帖后3:14-15;3:6)。甚至行邪术的西门也不是绝望的,彼得劝他祈求主,表明他仍有盼望(徒 8:22)。
27.神给犯罪教会的丰富恩典为什么有时教会全体犯了最可憎的罪,但保罗不但没有咒诅他们的领袖,反而温柔地帮助他们得释放呢?加拉太人的背道并不是轻微的犯罪(加1:6;3:1;4:9)。哥林多人比他们更加无可推诿,因为他们所犯的可憎罪行更多。尽管如此,两者都没有被排斥在神的怜悯之外。事实上,那些比别人犯了更多污秽、淫乱、放荡之罪的人,反而特别被邀请悔改(林后12:21)。因为主的圣约坚定不移、永不废弃,祂与基督——真正的所罗门——以及祂的众肢体庄严地立定这约:「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背弃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杖责罚他们的过犯,用鞭责罚他们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将我的慈爱全然收回」(诗89:30-33)。最后,使徒信经的次序也教导我们:持续不断的赦罪之恩存留在基督的教会里。因为可以说,教会一建立,就加上了罪得赦免。
28.是否只有无意犯罪才蒙赦免?某些比较谨慎的人,当他们看到诺瓦蒂安派的教导被圣经清楚地驳斥时,就主张并非所有的罪都是不得赦免的,而是只有故意违反律法、也就是明知故犯,才不得赦免(注:这是重洗派的观点)。这也就是认为,只有无知之罪才会蒙赦免。但在律法中,主命令用一种祭来赎信徒的故意犯罪(利6:1及以下),用另一种祭来赎他们的无知之罪(利4)。因此,不允许故意犯罪的人赎罪,是多么邪恶啊!照我说来,没有什么比基督的牺牲更足以赦免圣徒的故意犯罪了,因为主已经以身体为祭作为印记,证明了这一点。
此外,谁能用无知为显然精通律法的大卫辩护呢?大卫每天都在他的臣民当中惩罚通奸和谋杀罪,难道他不知道这是大罪吗(撒下11)?难道先祖们认为杀害兄弟合法吗(创37:18及以下)?难道哥林多人扭曲到以为情欲、污秽、淫乱、仇恨和纷争能讨神喜悦吗(林前5)?难道彼得被清楚地警告之后,不知道离弃他的主人是多大的恶行吗(太26:74)?因此,不要让我们的无情阻挡了神如此慷慨明显的怜悯之路。
29.古代教会中「第二次悔改」的问题的确,我知道古代作家们把信徒天天所犯的罪解释为小错,认为这是出于肉体的软弱;在他们看来,庄严的赎罪礼只局限于更可恶的罪行,就像洗礼一样不必经常重复(注:奥古斯丁、亚历山大的革利免、特土良都有这类的说法)。我们绝不能将这种观点解释为,他们或者是想让那些初次悔改之后跌倒的人陷入绝望,或者是想将那些错误轻描淡写,好像它们在神眼中无足轻重。因为教父们很清楚,圣徒经常在不信当中动摇,有时发泄多余的誓言,偶尔大发雷霆,甚至当众咒骂,此外还被神全然恨恶的其他恶行所困扰。但这些作家们将这些罪称为「小错」,好把它们与教会认定具有重大丑闻的公开犯罪区别开来。此外,他们也让那些应当让教会来纠正的罪很难轻易被赦免。他们这样做,并非因为他们认为他们的罪很难在主面前蒙赦免;相反,他们如此严厉,目的是阻止别人轻率地陷入罪恶之中,以免被排除在教会相通之外。尽管主的道在这里应该是我们唯一的准则,但它无疑规定得更加适度。因为它教导:纪律不可严苛到令对方变得忧愁太过(林后2:7)。我们在上面已经更全面地讨论了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