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必须讨论神所喜悦教会被治理的秩序。唯有神自己才配得在教会中做王, 且在其中具有权柄或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且这权柄应仅由神的话语来行使和管理。然而,既因神是看不见的(太26:11),我们已经说过,神借着人的服侍公开、亲口宣告祂自己的旨意。神将这事工交付人,但并没有将神自己的权柄和尊荣归在人身上,只是借人的口做神自己的工,就如工人用工具做工一样。
我在此必须重申我以上所说的。神的确可以自己完成而无需任何帮助或工具,或是使用天使,但有许多理由可以解释为什么神宁愿借着人。
首先,神的这方法宣告祂对人的关怀,即神挑选一些人作为祂世上的使者(林后5:20),解释祂隐秘的旨意,简言之,在这里代表神。因这缘故,神经常称我们为祂的圣殿(林前3:16-17,6:19;林后6:16),因借着人的口,好像从圣所一样,神将自己的答案赐给人。
其次,神喜悦使用人的另一个原因是,这是谦卑最好,最有用的练习,因神习惯我们遵守祂的圣言,即便神的话是靠像我们这样的人来传扬,有时甚至靠那些比我们还低微的人。神若从天上向我们说话,那么祂的神圣圣言没有延迟地被听到和接受,也不足为奇了。因有谁在神的大能下不感到畏惧呢?在如此崇高的威严之前,谁不会仆倒呢?在这奥秘的荣光下,谁不会惶恐呢?但当一个用尘土所造的人奉神的名向我们说话时,即使这人在各方面都不如我们,但我们若以受教的心接受,这就证明我们对神的敬虔和顺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神将祂属天智慧的宝贝藏在软弱的瓦器里(参阅林后4:7),就是为了更确定地证明我们应该多么看重这宝贝。
此外,没有比这更能使信徒合而为一和彼此相爱:神指定一个人做牧师,教导其余的人,他们都受命如学生一样从一个人的口领受神的话语。因若有人可以独立到无须别人的帮助(这是人性的骄傲),那么人就会藐视其他人,也受他人的藐视。因此,神将祂的教会以神所预见最牢固的方式紧紧合为一体,同时将救赎和永生的教导托付给人,以便通过这些人的手传递给其他人。 保罗写给以弗所信徒的信指的就是这个:「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弗4:4—7)因这缘故,他也说:「他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8,10—16)
2.传福音的事工对教会的意义保罗的这段话表示,神用人管理祂教会的事工,是神保守众信徒合而为一的主要纽带。保罗也教导唯有采用神喜悦的救人方式,教会才能保持完整。保罗说:「基督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弗4:10)这是神成全这工的方式:神将施行这工的恩典赐给祂所托付的牧师,把神的恩典倾覆和分派给教会。神也在教会中显现祂圣灵的大能,免得事工至终落空。神借此更新圣徒,造就基督的身体(弗4:12);我们借此「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弗4:15),也一起成长;我们借这方式在基督里合而为一,只要神的真道在我们当中兴旺,只要我们接受神的使者,而不是拒绝他们所教导我们的。因此,若有人企图毁坏这秩序以及神管理教会的方式,或说这是没有必要的,都是试图摧毁神的教会。因为既便太阳的光和热还有饮食维持在地上的生命,也不像使徒和牧师保守教会的存在如此必要。
3.在圣经中讲道是与众不同的职分我在上文指出,神常常用以祂认可的各种可能的方式教导我们看重传道的事工超过一切。神借以赛亚的口见证祂为我们兴起教师是祂赐给我们独特的福分:「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赛52:7),神称他的使徒是「世上的盐」和「世上的光」(太5:13—14),也是为此。然而没有比对这职分更光荣的称赞,当神说是:「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路10:16)但没有比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中所说的更清楚的,保罗在信中有意讨论了这个问题。因此他认为,没有什么比福音事工更高贵和光荣了,因这是圣灵的事工,也是赏赐我们义和永生的方式(林后4:6,3:9)。神给我们这些类似经文的目的,是要我们不会因不尊重和蔑视借牧师管理和保守教会的方式(神亲自设立直到永远的方式),而导致事工不复存在。
神不但亲自告诉我们传福音事工的必要性,也举例教导我们。当神喜悦祂真道的光更加照耀哥尼流时,神差遣天上的使者带领哥尼流到彼得那里(徒10:3—6);当神喜悦呼召保罗认识神并将保罗嫁接到神的教会里时,神并不是亲自与保罗说话,而是吩咐保罗去找一个人,让那人教导保罗救恩之道,为保罗施洗成圣(徒9:6)。神没有吩咐天使告诉保罗神自己的意思,而是叫天使吩咐另一个人去向保罗宣告神的意思,这并非意外。虽然基督是众信徒唯一的教师,但祂让保罗受人的教导并非无意义,特别是基督早已定意将保罗提到第三层天上去,领受那说不出来奇妙的启示(林后12:2—4)。那么,神定意用这些证明,谁还胆敢藐视这事工,或视之为多余呢?
圣经对不同职分的描述(4-9) 4.《以弗所书》第4章所论述的不同职分保罗称呼那些在基督的吩咐之下管理教会的人——首先是使徒、然后是先知、其次传福音的、之后是牧师、最后是教师(弗4:1)。其中后两种职分在教会里是常设的;前三种职分则是在神国度刚开始或在需要的时候兴起人担任的。
以下的吩咐可以清楚地看出使徒的作用是什么:「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神并没有限制他们传福音的范围,反而吩咐他们将福音传遍各国,使人顺服基督,在每个地方建立基督的国度。因此,保罗渴望证明他使徒的身份,宣告他不止在一个城市引人归向基督,而是到处都传福音,并拒绝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只在未曾听过主名的地方开拓教会(罗15:19—20)。然后,使徒被差派去救世人脱离悖逆并顺服神,借着传福音在世界各地建立神的国度,换言之,使徒是第一批教会的建造者,在全世界立好了根基 (林前3:10)。
保罗不把「先知」这个名字用在所有解释上帝旨意的人,而是用在那些在特殊启示中表现突出的人(弗4:11)。这类人在今天补存在或不常见。
我对「传福音的」解释是那些虽然比使徒的地位低,但在使徒的身边,并能代替使徒职分的人。譬如路加、提摩太、提多……都是传福音的;也许在主拣选使徒之后所设立的七十个门徒也是传福音的(路10:1)。
根据这解释(并且我认为这与保罗的教导和立场完全一致),这三种职分在教会不是永久的,而是仅仅在没有教会的地方开设教会, 或把摩西时代的会幕转为基督时代的教会。尽管如此,我并不否认,神有时会像我们这个时代一样,在后来的时期兴起使徒,或至少是传福音者代替使徒的位置。因为需要这样的人带领教会脱离敌基督的悖逆。 但无论如何,我仍称这些职分是「非常」的,因为在正式建立的教会中,没有这职分。
接下来是牧师和教师——教会永远不能缺少的职分。我相信,这两种职分之间的差别是:教师不负责教会的纪律、或施行圣礼、或警告和劝勉,而只负责解经——以使信徒中的教义保持完整和纯正。但牧师的职分则包括所有的职责。
5.暂时和永久的职分现在我们就明白教会的哪些职分是暂时的,哪些是永久的。但如果我们将传福音的和使徒归为一组,那我们就可以把两对在某种程度上互相对照。我们现在的教师对照古时的先知,现在的牧师对照古时的使徒。先知的职分在宣告神的启示上更加突出,教师的职分性质非常相似,目的也完全相同。因此,主所拣选的十二位向世人传扬福音的教师,他们的地位胜过其他的教师(路6:13;加1:1)。根据「使徒」(apostles)这一词的含义和派生,所有的牧师都能称为使徒,因为他们都是主所差派的,也都是主的使者。然而,因为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人们应当清楚那些将开始新事工之人的使命,所以有必要把这十二个人(之后也包括保罗)借特别的称号被分别出来。事实上,保罗在某处将这称号用在安多尼古和犹尼亚两人身上,他称他们为「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罗16:7)。然而,当他正式地说时,他只将这称号用在十二位使徒身上。这也是圣经普遍的用法(太10:1)。然而,牧师与使徒的职分相同,除了他们各自掌管几个分配给他们的不同的教会。 我们以下将更详细解释这职分。
6.使徒和牧师主在差派使徒时,吩咐他们(就如我们以上所说)当传福音并为相信的人施洗,使他们的罪得赦免(太28:19)。a然而主之前吩咐他们效法主的榜样,举行那象征主身体和血的圣餐(路22:19)。这就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和永恒的律法委以接续使徒之人的职分,即传福音和施行圣礼。由此可见,那些忽略这两种职责的人是虚假的使徒。
但是,牧师的职责又如何呢?当保罗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时,他指的不只是他自己,也包括所有的牧师。他在另一处也说:「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多1:9)这些和其他众多类似的经文都清楚告诉我们:牧师的职分包括传福音和施行圣礼二个特殊的职能。牧师的教导方式不只是公开证道,也包括私下的劝勉。所以,保罗提醒以弗所信徒:凡于他们有益的,他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他都教导他们;又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主耶稣基督(徒20:20—21);同样,不久以后保罗不住地流泪,劝诫他们各人(徒20:31)。然而,我现在的目的不是要详细描述神赐给保罗多少做好牧师的恩赐,而是要表明那些自称为牧师的人应该具备什么。换言之,它们被安排在教会不是为了徒有虚名,而是根据基督的教义教导选民真正的敬虔,施行圣礼、维护和执行公正的惩戒。神向所有为教会守望之人如此宣告:若任何人因牧师的忽略无知地灭亡,神将向牧师讨那人丧命的罪(结3:17—18)。保罗所说关于自己的这段话,也包括所有的牧师:「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6—17)最后,使徒对世人当尽的责任,每一位牧师也当为神所交托他的羊群尽这责任。
7.牧师负责自己的教会我们虽然说每一位牧师应当负责自己的教会,但同时我们也不否认一个教会的牧师可以帮助其他教会:有可能另一个教会遭遇需要他帮助的问题,或者在不够明白的事上请征询他的意见。然而为了保持教会的平安,就必须有这样的秩序:每一位牧师都应当负责自己的教会,免得所有人陷入困惑。与此同时,若牧师漫无目标地行事,随意召人在一个地方聚会,随心所欲抛弃教会,这就是因为他们在乎自己的利益胜过在乎造就教会。因此,应当尽可能普遍地遵守这样的安排;每个牧师都当负责自己的区域,也不应该越界到其他牧师的区域。
这不是出于人的谋划,乃是神自己的命令。因为在圣经里我们读到保罗和巴拿巴在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的各教会里选立了长老(徒14:22—23),并且保罗自己吩咐提多在各城设立长老(多1:5)。所以,在某处经文中,保罗提到腓立比信徒的监督(腓1:1);在另一处则提到歌罗西信徒的监督亚基布(西4:17),且路加也记载了保罗对以弗所教会长老的一篇讲道(徒20:18—19)。
因此,任何人承担管理和关怀教会的职分,就当知道他受这神圣呼召的律法所约束。但这并不是说他要像农奴(glebe)那样完全局限在某个区域,即完全不离开自己教会的范围,即使众教会都需要并要求他的帮助。但蒙召做某个教会牧师的人,不应该想要离开自己的教会(认为这样做对他有利)或寻找另一个教会。然后,若为了大家的益处,牧师需要被分配到另一个地方去,这仍然不应该是牧师自己的意思,而是要等候公共权威的决定。
8.传道人的称呼:长老但是,我根据圣经的用法,不加选择地称呼那些管理教会的人为「监督」「长老」「牧师」以及「传道人」,圣经并没有区分这些称呼。对所有执行传道事工的人,被称为「监督」。当保罗吩咐提多在各城选立长老时(多 1:5),他立刻接着说:「监督……必须无可指责」(多1:7;提前3:1)等等。他在另一处经文中问候同一个教会里的好几个监督(腓 1:1)。《使徒行传》也记载保罗与以弗所的长老一起开会(徒20:17),且保罗在他的讲论中称他们为「监督」(徒20:28)。
现在必须在这里指出,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提到负责证道的职分,除此之外保罗在《以弗所书》第四章中没有提到其他的职分(弗4:11)。然而在《罗马书》(12:7—8)以及《哥林多前书》(12:28),他列举了其他的职分,如行异能的、医病的、翻方言的、治理的、关怀穷人的。
其中两种是暂时的,我略而不谈。但其中两种是永久的:治理以及关怀穷人。治理的(林前12:28),我想是从百姓中所挑选的长老。他们负责道德上的劝勉以及与监督一起执行教会的纪律。这是对「治理的,就当殷勤」(罗12:8,参阅Vg.)这句经文唯一的解释。因此每个教会从一开始都有一个组织,而且是从敬虔、谨守、圣洁之人中选出来的,他们有权纠正错误。我们将在稍后详细讨论。现在,经验表明,这秩序并非局限于一个时代。因此,教会的管理职能对所有时代都是必要的。
9.执事照顾穷人是执事的责任。然而,《罗马书》提到两种执事:「施舍的,就当诚实……怜悯人的,就当甘心。」(罗12:8,参阅Vg.)由于可以肯定的是,保罗说的教会的事工,肯定有两个不同的执事。除非我的判断错误,保罗在前面的句子中指的是施舍的执事。后面的句子指的则是负责照顾穷人和病人的执事。这些穷人包括保罗向提摩太提及的寡妇(提前5:9—10)。妇女在教会中唯一正式的职分是照顾穷人。我们若接受这事实(并且我们非接受不可),就表示有两种不同的执事:一种是负责筹划帮助穷人;另一种则是照顾穷人本身。虽然διακονία这词本身有更大的范围,但圣经用此词专门指定负责办理施舍和照顾穷人的执事,并充当穷人共同财产的管家。路加在《使徒行传》中告诉我们执事的来源和职责(徒6:3)。当希腊人开始埋怨说他们的寡妇在每天的供给上被忽略时,使徒们以无法同时担任这两种职责为理由(传道以及管理饭食),要求众圣徒选出七位正直的人管理这事(徒6:1及以下)。这是使徒时代教会的执事,我们的执事也应当效法他们的榜样。
牧师的蒙召、资格以及按立(10-16) 10.正式的蒙召是必需的既然在神圣洁的教会里,「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所以没有任何事比教会的组织更需要认真地按着次序行,因为没有什么比无序地做任何事更危险了。因此,为了避免啰唆和制造麻烦的人随己意教导或管理教会(这是极有可能发生),要特别注意,以免没有蒙召的人担任教会的任何职分。因此,如果一个人被认为是教会正式的牧师,他必须先蒙召(来5:4),然后他必须回应呼召,也就是说,他必须承担并执行所要求的职分。我们经常可以在保罗身上看到这点,当保罗想赞扬他的使徒身份时,他几乎总是提到自己的蒙召以及他对这职分的忠心(罗1:1;林前1:1)。如果这么一位伟大的基督传道人都不敢宣称他自己在教会里有证道的权威(除非他在神的吩咐下被按立,并忠于履行神所交托他的职责),那么任何必死之人若在按立之外宣称自己有这样的权威,是多么羞耻的事。既然我们以上已提过忠心担任这职分的必要性,那么现在我们要单独讨论呼召本身。
11.外在和内在的蒙召牧师的蒙召包括四件事:(1)被按立为牧师的资格;(2)如何按立牧师;(3)谁应当按立牧师;(4)按立牧师的仪式为何。
我现在所说的是牧师外在的蒙召,这与教会的公共秩序有关。我略而不谈牧师自己在神面前的内在蒙召,因为这是教会无法见证的。但是我们内心有好见证,我们不是因野心、贪心或任何其他私欲的缘故接受这职分,而是出于对神的真诚敬畏以及想要造就教会而接受这职分。若我们希望我们的事工被神认可,那对我们每个人(如我所说)确实是必要的。
然而,即使有人以邪恶的心接受这职分,他在教会中的呼召仍是正当的,只要他的邪恶不是公开的。常常有人看到平信徒适合这职分,并有担任这职分的恩赐时,就说他蒙召做牧师。的确,学识与敬虔相结合,还有其他做好牧师的恩赐是一种很好的预备。神所命定担任这崇高职分的人,神首先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装备,以免他们徒劳无措。因此,当保罗在哥林多书信中开始讨论这些职分时,他首先提到担任这职分之人所应有的恩赐(林前12:7—11)。既然这是我们所要讨论的四件事之一,我们现在继续进行。
12.谁能做教会的牧师?如何挑选人当牧师保罗在这两处经文中充分阐明了应该选择哪种监督(多1:7;提前3:1—7)。综上所述,唯有那些相信正统教义以及过敬虔生活的人才有做牧师的资格,而不是那些有过错而臭名昭著的人,这会影响他的权威,也使神的事工蒙羞(提前3:2—3;多1:7—8)。执事和长老的资格也有同样的要求(提前3:8—13)。我们必须始终确保他们有承担这重任的能力,也就是说,要向他们教导担任这职分所需的必要装备。因此,当基督即将差派使徒时,就赐给他们一切担任使徒职分所需的装备(路21:15,24:49;可16:15—18;徒1:8)。保罗在描述一幅良善的真监督的画面后,劝提摩太不要选择不具资格的人来玷污自己(提前5:22)。
我所说的「如何」挑选牧师不是指按牧典礼,而是应该在选择的过程中加以观察的信仰上的敬畏。例如禁食和祷告。就是路加记载的,信徒在选立长老时的禁食和祷告(徒14:23等)。因他们知道他们正在做的是最严肃的事,所以他们不敢有任何企图,惟有怀着最高的敬畏和谨慎之心。他们特别迫切地向神祷告,求神赐给他们智慧和聪明的灵(赛11:2)。
13.牧师由谁选立?我们讨论的第三点是:牧师由谁选立?在这方面参考使徒如何蒙召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帮助,因他们的蒙召与其他有所不同。既然使徒是与众不同的职分,所以要以更加显著的标记来特别显明,主亲自呼召和拣选他们。不是出于人的选择,而是单单出于神的命令和基督,他们就俯伏就任。这就是为何当使徒想挑选一人取代犹大时,他们不敢直接挑选某个人,而是先选择两位,为了使主透过抽签宣告他所呼召的是哪一位(徒1:23—26)。
由此,也应该理解包罗说他做使徒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父神」(加1:1;参阅5:12)。他所说的「不是由于人」是一切蒙召做牧师之人的共同点,因为除非被神亲自呼召,否则没有人能能正当地履行这一职分。另一点对他来说是恰当而独特的。因此,当她以此为荣时,他不仅夸耀他具备做牧师的一切资格,他还佩戴着使徒身份的徽章。当时在加拉太教会中,有人竭力夺取他的权威,说保罗不过是一般的门徒,只是十二个使徒擅自接受他做使徒。但保罗为了保护他讲道的尊严,即便知道这是出于暗自的攻击,他也必须证明他在各方面都不逊色于其他使徒。因此,保罗宣告他的蒙召不像一般的监督是透过人的决定,乃是主借着圣言亲自呼召他。
14.神借着人选召没有清醒之人会否认,由人所指定的监督在各个方面符合律法的呼召,因为有许多圣经经文都证明了这点。这也与保罗以上所说他的蒙召「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加1:1)毫无冲突,因他所说的并非一般牧师的选立,而是宣称他自己有做使徒的特别资格。尽管如此,主虽然出于他自己的美意行使特殊特权拣选了保罗,但用以此也借教会的呼召拣选保罗。路加如此记载:「他们侍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徒13:2)
在圣灵亲自证实对保罗和巴拿巴的呼召之后,将他们分别出来,并按手在他们身上有何意义呢?不就是要保存教会任命牧师的权威吗?可见神用这最有说服力的实例证明祂所喜悦的秩序,即在神宣告祂已呼召保罗做外邦人的使徒之后,祂仍要教会正式地按立保罗。马提亚的呼召也是如此(徒1:23)。因为使徒的职分非常重要,所以他们不敢选任何一个人担任,他们选立了两位,当时使徒确信这职分严肃到他们不敢直接选择任何一人担任这职分,因此他们先选了两位,借抽签选择其中一位。因此,这样的挑选有天上公开见证,教会的秩序也没被忽略。
15.会友的投票也许有人想问:是否全教会都当参与选择自己的牧师,还是由其他教会的牧师和自己教会负责纪律的长老来挑选,或是以某人权威人士来挑选。
那些主张将这选择的权威归给某一人者引用保罗对提多所说的话:「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多1:5)也引用他对提摩太所说的话:「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提前5:22)但是,如果他们认为提摩太在以弗所或提多在克里特按照自己的决定安排一切的话,他们就错了。因他们的地位在其他信徒之上,是为了给好的和有益的劝诫给会众,并不是要他们在万人之上随己意行事!
为了避免有人认为我的举证是捏造的,我要举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来阐明我的观点。路加教导我们保罗和巴拿巴借教会选立长老;但他同时也解释选立长老的方式。他说的这方式是由各教会的会友投票,「长老在各教会中以举手选立」(徒14:23)。因此是经由这两位使徒提名,而全教会以举手的方式宣告自己的选择,正如希腊人选举的方式。同样地,罗马的历史学家经常以类似的方式说召开大会的主席「选了」新的官署,其实只是他收取投票,扮演会众选举中的主持人而已。
显然保罗没有赋予提摩太和提多比他自己更高的地位,但我们看见,保罗习惯于通过会众投票选举监督。因此,以上经文应理解为不回削弱教会的任何共同权利和自由。居普良说得好,他说:在百姓面前选立监督并公开决定和见证他的资格,是来自神自己的权柄。的确,旧约中,在利未人被分别为圣做祭司之前,首先,他们按照神的吩咐被带到众百姓面前(利8:4—6;民20:26—27)。同样的,马提亚被选为使徒的陪伴;以及七个执事同样也在百姓面前和他们的见证和批准之下被选立(徒1:15及以下,6:2—7)。居普良说:「这些经文证明选立祭司必须在百姓面前,在他们的见证之下,好表明这公开的按立是公平和合乎神律法的。」
因此我们主张,当那些被认为有资格做牧师的人被会众人同意和批准 那些被认为有资格做牧师之人受会众的支持,这是合乎神的律法选召牧师;此外,其他教会的牧师应主持选举,保证会众无论是善变,恶意还是混乱,都不会出错。
16.按立我们最后要讨论的是按立的仪式。圣经清楚地记载:当使徒选择任何人做牧师时,他们唯一的典礼是按手。我想这仪式来自希伯来人的习俗,他们以按手的方式,将愿意蒙神祝福和奉献之人献给神。雅各为以法莲和玛拿西祝福时,按手在他们的头上(创48:14)。我们的主以祷告祝福小孩时,也用同样的方式(太19:15)。a我想,犹太人照律法的吩咐按手在他们祭物上,也应当是同样的意思(民8:12,27:23;利1:4,3:2、8,13,4:4、15、24、29、33等)。因此,使徒们按手的意思是他们将自己所选做牧师的人献与神。然而,他们也用这方式赐给人圣灵的恩赐(徒19:6)。无论如何,当他们选立任何人担任教会的任何职分时,这是他们所用的庄严仪式。他们如此将牧师和教师以及执事的职分分别为圣。
虽然圣经没有直接命令我们用按手的方式,然而因使徒一直采用这方式,他们非常谨慎的遵守应该代替神的命令。可以肯定的是,在会众面前采用这样的仪式,有助于使会众称赞事工的尊严,也提醒按立的人他不再是自己的人,而是神和教会的仆人。此外,既然这是恢复这方式的真实起源,就不会毫无意义。既然圣灵在教会里所设立的一切都不是徒然的,所以我们应当感到这仪式既是圣灵所设立的,就不会毫无意义,只要不是迷信地滥用。最后,我们必须明白,并非全会众都按手在被按立者身上,而是只有牧师才这样做。然而我们并不确定是否每一次都是由好几位牧师同时按手。但我们确定的是,在执事、保罗和巴拿巴以及其他一些人被按立时,都是采用这方式(徒6:6,13:3)。然而在另一处,保罗也记载是他自己一个人,而不是由好几位其他人按手再提摩太之上。他说:「为此我提醒你,使你将神借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提后1:6)。因他在第二封书信中提到关于众长老按立人(提前4:14),我认为他所强调的并不是众长老都按手,而是强调按立这仪式本身。就好像他说的:「你当恐惧战兢,免得你被按立时,借按手所领受的恩典成为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