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释这主题,我们已经回顾了古代教会治理的职分,但后来变得腐败,且越久越腐败。现在天主教会仅徒有其名,而实际上只是面具而已。我们之所以这样做的目的是,虔诚的读者可以从比较中判断罗马天主教会是什么样的教会。介于这样的原因,我们与天主教脱离,他们便指责我们犯分裂罪。
但是,我们尚未讨论这制度的顶点,即罗马教廷的首要性。他们借此教义企图证明天主教会唯独属于他们。 我们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讨论过这主题,是因这立场既不是出于基督的吩咐,也不是起源于古代教会的实践。正如我们以上的教导:这些昔日的职分源于古代,由于腐败而彻底退化为一种完全不同的形式。
然而,他们企图说服全世界,教会合一的首要乃至唯一的根基是众信徒拥护并顺服罗马教区。我认为他们企图从我们的手中夺去教会,并宣称教会属于他们自己。特别基于这一点,他们坚持教会的合一完全在乎罗马教区,没有这根基,教会将会被击垮和分裂。因此,他们的理由是:教会是残缺不全的,除非教会视罗马教廷为首。因此,当他们讨论自己的教阶制度时,总是从这一原则出发:罗马教皇(是基督的代理主教,而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代替基督管理整个教会,且除非罗马教区作为首要教区,否则教会无法有序建立。出于这个原因,我们还必须检查这立场的性质,好避免忽略任何关乎教会正确管理职能的事。
2.旧约大祭司的职分不支持教皇的职分那么,我们在此重申这问题是什么:是否有必要对真正的教阶形式(就如他们所说)或者教会的命令,一个部分被视为整个教会身体之首,在地位和权力上高于其他所有的部分?但是,如果我们把教会置于太不公正的律法之下,我们就背离了神的话,把这必要性置于圣言之上。因此,如果我们的仇敌向证明他们的主张,他们就必须首先表明这是基督亲自设立的制度
在这一点上,他们指的是旧约大祭司的职分,也指神在耶路撒冷设立的至高的制度。但是,我们的答复很简单,且他们若不满意一个角度,我们能从许多不同的角度来回答他们。首先,没有理由将一个国家有用的制度扩展到全世界。事实上,一个国家的宪法与世上其他国家的宪法截然不同。因为当时犹太人的四周围都是拜偶像的人,所以神将敬拜祂之处设立在全世界上最中央的地方,免得犹太人受许多不同宗教的干扰。神在那里指派一位大祭司,并吩咐众百姓仰望他,为要更有效地保守他们之间的合一。但如今既然基督教已扩展到全世界,有谁不明白,将东方和西方教会的统治交在一个人手中,是一件很荒谬的事呢?
就如一个人主张全世界都当受一个人统治,因为各地区只有一位统治者。然而,我们不应当效法这榜样有另外一个原因。没有人不晓得大祭司是基督的代表,那么既然祭司的职任已经更改,权威也要更改(来7:12)。然而,这权威移转到谁的身上呢?显然不是教皇(就如他无耻地夸口的那样),尽管他以这称号称呼自己,而是移转到基督身上。基督独自地担任这职分,既没有交付给牧师,也没有继任者,终究不把这职分给任何人。因祭司职分不但包括教导,也包括平息神的愤怒。基督借自己的死和他如今在父神面前的代求,成就了这事工。
3.基督对彼得所说的话,并没有设立教会的主权因此,他们毫无理由用这个例子当作永久的法规来约束我们,因它只是暂时的。
他们在新约中找不到任何内容证明他们的看法,除了神对一个人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16:18)以及:「西门,你爱我吗?你喂养我的羊。」(约21:15)然而,为了证明他们的理论,他们必须先将众教会之上的权柄,交付给被吩咐喂养基督之羊的人,并证明捆绑以及释放的权柄就是统治全世界。
但因为彼得从主那里受这吩咐,所以他劝诫其他的长老喂养主的教会(彼前5:2)。我们必须以此推论基督借这话所交付彼得的职分,他同时也交付众长老;或说彼得将主所交给他的权柄同等地分享给众长老。但为了避免毫无意义的争辩,基督在另一处经文中亲口解释何为捆绑和释放,即留下和赦免人的罪(约20:23)。不但整本圣经反复教导捆绑和释放的方式,而且保罗的解释更为清楚。他说:传神福音的仆人被吩咐叫人与神和好,并同时被吩咐要责罚一切不顺服的人(林后5:18,10:6)。
4.关于钥匙败坏的宣称我会稍后稍做解释他们多么可耻地扭曲了那些惯于捆绑和释放的经文(我在上面已稍微讨论过这问题)。现在我们只考虑他们从基督给彼得那众所周知的答复中所得到的启示。他应许给彼得天国的钥匙。他说彼得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太16:19)。只要我们同意「钥匙」在此的意义以及捆绑的方式,所有争执就会立即停止了。教皇必定忽略基督所吩咐使徒的职分,因这职分满是劳碌和麻烦,会夺去他的乐趣,也不带给他任何的益处。
既然福音的教义为我们打开天堂之门,那么「钥匙」就是极为恰当的隐喻。现在,人被捆绑和释放唯一方式是信心叫一些人与神和好,然而自己的不信则使其他人的心更刚硬。若教皇只接受这权柄,我深信没有人会羡慕他或想要与他争吵。
然而,既因这种辛苦和微利的统绪不受教皇欢迎,就由此产生了对基督应许彼得的争议。我从这应许本身推论,使徒职分的尊严意味着什么,不能和这职分所带来的重担分开。因我们若接受我在上面的定义,并且拒绝这定义是无耻的行为,那么基督在此所交付彼得的应许,同时也交给其他使徒。不然这不但给其他使徒造成伤害,也损害神教义的威严。
他们大声地反对!然而我请问,击打这磐石有何益处呢?因他们在圣经上只能证明,传讲独一无二的福音的责任已经交付众使徒,所以使徒也被赋予了捆绑和释放的共同权柄。他们说,当基督应许给彼得天国的钥匙时,同时也指派彼得做全教会的君王。但他当时赐给一位使徒的应许,他在别处也同时赐给其他使徒,可以说,交在他们的手中(太18:18;约20:23)。既然基督所应许一位使徒的权柄,也同样应许其他使徒,那么彼得的地位在哪方面高过他的同工呢?他们说彼得有更高的地位,因他虽然在一个时候与其他的使徒一同领受这权柄,基督却在另一个时候将这权柄单独交付他。然而,我与居普良和奥古斯丁一起回答说,基督这样做并不是要偏待一位使徒,而是为了整个教会的合而为一。以下是居普良的解释:「主在一位使徒身上将钥匙交付众使徒,为要表示众使徒彼此的合而为一,其他的使徒在尊荣和权柄上与彼得是同等的,但起始为合一,是为了章显基督教会的合一。」奥古斯丁说:「若教会的奥秘不在在彼得身上,主就不会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因主若单独对彼得说这一句话,那么教会现在没有钥匙。然而,既然教会拥有钥匙,那么当彼得领受钥匙的时候,便是整个教会的象征。」他还有另外一段话:「在主问众使徒之后,只有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且主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仿佛他一个人领受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既然他一个人替众使徒回答基督的问题,且照样替众使徒领受了天国的钥匙,这就体现教会的合而为一。因此,一个人代替众人,因为合而为一属于众人。」
5.基督赏赐彼得尊荣,并非权柄然而他们说,没有另一处经文将「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16:18)这话运用在其他使徒身上。好像基督在那里只谈论彼得,而不是保罗和彼得自己说所有的基督徒。因为保罗说:「有耶稣基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弗2:20—21 p.,参阅Vg.)彼得劝我们做活石要建造在神所拣选的那宝石上(彼前2:5—6),且我们借着与神的联络也彼此合而为一(参阅弗4:16;西2:19)。他们说彼得高过其他的使徒,因主将这名称特意赐给他。我当然愿意将这尊荣交给彼得,即他是开始建造主教会的其中之一;或他是主最忠心的使徒的头一位(他们若更喜欢这说法),但我绝不允许他们以此推论彼得在地位上高过其他使徒。因这是怎样的推论呢?他在热忱、教义以及勇气上高过他们,因此,彼得的权柄高过他们。就像我们能更理智地推论安得烈在地位上高过彼得,因他在时间上先于彼得,并带他到基督面前来(约1:40、42)!然而这是不用谈的。那么就容他们说彼得的地位比他们高,但地位仍然与权柄截然不同。我们看到圣经里,使徒们总是屈尊于彼得,他应该在会众前发言,也让他在交谈、劝勉和教训上高过他们(徒2:14及以下,4:8及以下,15:7及以下),然而我们没有读到任何有关权柄的事。
6.唯一的根基虽然我们还没有开始争执彼得的地位,我目前只要强调这一点,当他们想建立彼得在教会主权之上的独有权威时,他们的辩论非常没有说服力。因他们从一开始为了欺哄人所采用的陈词滥调不值一提,更不值一驳:说教会建立在彼得的基础上,因为圣经记载:「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等等。然而,他们说有些教父如此解释的。但既然整本圣经都反对这解释,他们为何用教父的权威来抵挡神呢?事实上,我们为何在这些话的含义上争辩呢?仿佛这再清楚不过的经文是晦涩难懂或模棱两可的话!彼得以他自己和他弟兄的名宣告基督是神的儿子(太16:16),基督在这磐石上建造他的教会。保罗告诉我们:除这根基之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我在此也没有弃绝教父们的权威,仿佛我若引用他们的话来证明我的立场,就会被他们的见证所否定。然而,正如我上面所说的,我不希望在这清楚的经文上争辩,并毫无意义地烦扰我的读者们,特别是因我们的支持者很久以前就详细地解释过这经文。
7.圣经对彼得在使徒当中之地位的教导如何无论如何,没有人比圣经本身更能解决好这问题。我们若找出一切教导彼得在使徒当中的职分和权柄的经文来,他怎样行事为人,以及他如何被接纳就够了。当你研究过所有这些经文,你会发现他是十二位使徒的其中一位,与其他的使徒同等,且是他们的同伴,而不是他们的主人。他确实将任何要做的事提请开会商议,并且建议该怎么做;但他同时也听其他使徒的意见,不仅让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还把决定权留给他们。一旦他们有了法令,他就跟随并服从(徒15:5—12)。当他写信给牧师的时候,他并不以上司的身份命令他们,而是将他们视为自己的同工而温柔地劝诫他们,就像通常在同辈之人中所做的那样(彼前5:1及以下)。当他被指控与外邦人一同吃饭时,即使指控不当,他仍然回答并为自己辩护(徒11:3—18)。当其他使徒打发他随约翰去撒玛利亚时,他并不拒绝(徒8:14)。使徒之所以差派他去,表示他们根本不将他视为更高的,而且彼得既然顺服他们,接受他们所交付他的使命,就承认他是与他们同工的,并没有凌驾于他们之上的权柄。
然而,即使圣经没有记载以上的经文,仅有《加拉太书》,就足以消除我们一切的疑惑。在这书信中,保罗几乎用了两章经文争辩,他在使徒的职分上与彼得同等。因此,保罗回忆说,他来找彼得,并不是要宣告他在彼得的权下,而是要在众信徒面前宣告他们在教义上合而为一;彼得也没有要求这样的事情,而是彼此行相交之礼,好让他们能在主的葡萄园里面一起同工。就如主施恩给彼得是为了他在犹太人当中的服侍,照样主也施恩给保罗,为了他在外邦人中的服侍(加1:18,2:8)。最后,保罗回忆说,当彼得行事为人与福音的真理不合时,他纠正了彼得,且彼得顺服了他的责备(加2:11—14)。所有这些事都表明, 保罗和彼得之间是平等的,或者至少彼得在众使徒身上的权柄不高于他们在彼得身上的权柄。现在,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保罗明确指出:没有人可以把彼得或约翰看作比他的地位更高,因为他们是他的同工,并不是他的主人。
在教会里,唯有基督才是君王(8-10) 8.没有人能在教会里做头然而,即使我们承认他们关于彼得的一切教导,即他真的是使徒的君王,并在地位上都高过他们,但他们毫无根据地把这具体的例子当作一种普遍性的原则,并将从前一次所发生的事作为恒久的制度,这两者截然不同!一个人在使徒中做领袖,因他们人数少。若一个人在十二个人之上,难道我们推论他就当在十万人之上吗?在十二个人中,一个人做头不足为怪!这是自然的,人的天性使然,在任何的团体里面,即使所有人权力均等,也有一人做主席。若无执政官,元老院不得成会;若无司法官,法院无法开庭;没有主席,也就没有委员会; 没有主席就没有协会。所以我们承认使徒服从于彼得就不足为怪。
但在少数人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应直接适用于全世界,因为没有人能统治全世界。相反,在整个大自然中,以及大自然的各部分,都应有至高的元首。且他们在神面前以鸟和蜜蜂为例,证明这些动物都选一个而不是好几个做它们的头。的确,我接受他们所举的例子,但难道全世界的蜜蜂都聚在一起选出一个统治者吗?每一个统治者都满足于自己的蜂巢。每一群鸟都有自己的统治者。除了证明每个教会应该有自己的牧师,他们还能从这个事实中证明什么呢?他们之后举政治上的例子,他们引用荷马的话:「许多人做头是不好的。」世俗作者称赞君主政治也是如此。答案很容易:荷马的尤里西斯(Ulysses)和其他的伟人之所以称赞君王政治,意思并不是说他们认为一个人当统治全世界;他们的意思反而是一个国家不能有两位君王,且荷马说权柄不喜悦同伴。
9.基督的统治是不可转移的假设根据天主教(罗马人)的意愿,全世界都伏在一个君主国的权势之下对大家都有益——虽然这是极其荒谬的事——然而假设这是事实。即便如此,我仍然不会以此推论教会的治理也当如此。因为基督是教会独一无二的元首,而且我们在基督所制定的治理模式下彼此和睦。当他们企图设立一个人于普世教会之上,借口教会不能没有头,他们就大大地得罪基督。因基督是元首,且「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弗4:15—16)。你看到保罗将众信徒都包括在基督的身体之内,但唯独把尊荣和元首之位留给基督吗?你看到保罗如何给各肢体分配一定且有限的功能,好让成圣的事工以及统治的主权唯独交在基督的手中吗?
当他们被质疑,我知道他们惯用的狡辩是,基督的确当被称作唯一的元首,因为唯有基督以自己的权柄和自己的名做王。他们说,这并不妨碍基督在地上委任一个行政官长作为他的副手。然而除非他们先证明这是基督亲自吩咐的,否则这样的狡辩对他们无用。因为使徒保罗教导说,整个的供应来自各肢体,力量源自那位天上的元首(弗4:16)。或者,他们希望我说得更清楚:既然圣经证明基督是元首,并宣告这尊荣唯独属于他,我们就不应当将这地位移转到别人身上,除非基督亲自指派一个人做他的代理人。然而,圣经没有这个教导,实际上,许多经文都大大地反驳它(弗1:22,4:15,5:23;西1:18,2:10)。
10.教会的合一来自基督,并非来自地上的君王保罗几次为我们描绘了教会鲜活的形象,但没提及有一位地上的头。相反,根据保罗的描述,可以推论教会有另一个元首,与基督所设立的治理相违背。基督升天时,将他与我们看得见的同在夺去了(徒1:9),但他升天为了充满万有(弗4:10)。因此,基督仍旧与教会同在,并将与教会同在到永远。当保罗喜悦教导基督彰显自己的方式时,基督把我们召回他使用的事工。保罗说,照着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主与我们众人同在(弗4:7)。因这缘故,「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4:11 p.)。保罗为何不说基督已经设立了一位在众人之上做他的副手呢?因这是最恰当的时间,且他若是这个意思,就不应当在此省略。保罗说,基督与我们同在。怎么说呢?借着他所设立的管理教会之人的事工。为何不借着他所赏赐自己职分的事工的头呢?保罗提到合而为一,但这合一在神里和在基督的信仰里。基督交给人的不过是一般的服侍,和各人特别的恩赐。
为什么保罗在提到「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弗4:4—5 p.),而不立即加上「一位至高的教皇,为了保守教会的和睦」呢? 因为若是真的,没有比这更合适的说法了。我们各人都当认真思考这经文。无疑,保罗刻意在这里指教会圣洁和属灵的治理,即他的继承者所谓的「教阶制度」。他不但没有教导牧师当中的君主制度,反而指出没有这样的制度。毫无疑问保罗想表达信徒怎样与基督元首联合的方式。他在此不但没有提到教会的元首,反而根据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典,每一个肢体都有自己独特的恩赐(弗4:7)。我们的仇敌狡猾地将天上和地上的教阶制度相比附,这毫无根据!因就前者而言,我们不应该自以为聪明,而建立后者,我们应当完全依靠主在他自己用话语给我们描绘的模式。
承认彼得在罗马做监督,并不证明罗马教区永久的首要性(11-13) 11.若彼得自己是元首,罗马也无权宣称它具有首要性现在,假设我应该承认他们的另一个观点,尽管他们永远不会赢得任何有理智的人的认可:即彼得做教会的头一位元首,好设立不断的统绪。然而,他们如何证明彼得的教座设立在罗马?以此类推, 任何可以在一个城市做监督的人,就可以统治全世界吗?他们凭什么将这权柄局限于圣经根本没有提到的地方呢?他们说彼得住在罗马且死在那里。基督自己做了什么呢?当基督住在耶路撒冷时,不是担任他监督的职分,并借着死完成祭司的职分吗?众牧者的君王、至高的监督、教会的元首——基督没有将这样的尊荣交给一个地方,难道地位远不如基督的彼得能这么做吗?难道这不是极其幼稚的妄言吗?他们说基督将元首的地位交给彼得,彼得也住在罗马;因此,基督将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罗马。
然而,根据这样的理论,古时的以色列人应该把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旷野里,因至高的教师和最伟大的先知摩西在那儿服侍神直至离世(申34:5)。
12.据说首要地区从安提阿搬到罗马*尽管如此,让我们看看他们的推理有多可笑。 他们说彼得是众使徒的元首,所以,他所在的教会应该享有特权。但他的第一个教区在哪里呢?他们说在安提阿。因此, 安提阿教会理所当然地宣称自己的最高地位。他们承认安提阿曾经是最高地位,但断言彼得从那里搬到罗马,尊荣也随他迁移到了罗马。 因他们仍保有教皇马尔塞鲁斯(Pope Marcellus)写给安提阿教会长老的一封信。他这样写道:「彼得的教区从前在你们那里,但他之后在主的吩咐之下将之移转到这里来。因此安提阿教会,虽然曾经是最高的地位,之后就服从于罗马教区了。」 然而请问有什么圣言告诉这位好人,这决定来自主的吩咐呢?若这事情是由教会的法规做决定,他们必须回答这特权是私人的、客观的或混杂的。因为它必须是其中三个之一。他们若说是私人的,那么它就不能属于地方;若是客观的,只要它从前一次设立在某一个地方,这特权不可能因任何人的死亡,或因他的离开移转到别的地方去。他们就不得不说是混杂的。但在这情况之下,除非人和地方同时移转到新的地方,否定绝不可能。容他们随意做选择,我立刻就能证明罗马绝对无权声称自己是首要教区。
13.对其他教区地位的决定假设(根据他们的幻想)首要教区从安提阿移转到罗马。那么,为何安提阿没有保持第二个位置呢?因为如果罗马做首要教区的根据,是彼得住在那里到死为止,那么第二个位置不就是要交给彼得头一个教区的那都市吗?如此,亚历山大怎么会胜过安提阿呢?仅仅一位普通门徒的教会能胜过彼得从前的教区,这合乎逻辑吗?若各教会的尊荣是她创始人的地位所决定的,那么其他教会的地位是这样决定的吗?保罗列举了三位门徒似乎是教会的柱石:雅各、矶法、约翰(加2:9),那么若因彼得的尊荣而使罗马做首要教区,难道以弗所和耶路撒冷的教会不应得第二和第三名吗?因为她们是约翰和雅各的教会。但是耶路撒冷是主要教区的最后一名,以弗所甚至没有得名,且其他使徒的教区以及一些保罗自己所开拓的教会也都被忽略。马可的教区(虽然他不过是一般的门徒)居然是第二名。他们要么承认排序时荒谬的,要么承认每一间教会带着开拓之人的尊荣并不是永久的原则。
彼得曾经去过罗马毫无根据,然而保罗毫无疑问去过那里(14-15) 14.彼得住过罗马的根据其实,我看不出他们对彼得曾经主持罗马教会的说法有何可信度。事实上,优西比乌说彼得曾经在那里统治教会二十五年的说法是很容易反驳的。因为《加拉太书》中的第一和第二章经文明确地教导:从基督离世之后,彼得住在耶路撒冷大约二十年(加1:18,2:1及以下),然后从那里去安提阿(加2:11),不确定他待在那里多长时间。格里高利七年,优西比乌有二十五年。然而从基督的死到尼禄(Nero)统治结束(他们记载彼得在尼禄做王时被杀)这段的时期总共只有三十七年。因主是在提比略(Tiberius)做王的第十八年受死的。根据保罗的见证,彼得住在耶路撒冷二十年。我们若把这二十年从三十七年中减掉,我们顶多只剩下十七年。如此必须有两个监督的职分在这十七年之内。若彼得停留在安提阿许多年,他只能在罗马做监督很短的时间。然而我还有更充分的证据,保罗是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写《罗马书》的(罗15:25)。他在耶路撒冷被逮捕,被送到罗马去。因此,《罗马书》可能是他来罗马四年之前写的。然而,他在《罗马书》中没有提到彼得,但若彼得刚好正统治那教会,这根本不会被忽略!最后,当保罗提到一长串敬虔者的名单,并对他们致以问候时(罗16:3—16),他并没有提到彼得。对理智的人而言,在此无须冗长而详细的证明,因为这件事本身和《罗马书》的全部论点都很有说服力地告诉我们:若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不可能忽略他。
15.证据既少又不可靠保罗之后被带到罗马去坐牢(徒28:16)。路加记载罗马的弟兄当时迎接保罗(徒28:15),但他没有提到彼得。保罗在罗马写信给许多不同的地方教会。另外,保罗在一些书信中以某些信徒的名问候人,但他一个字也没有提到彼得。若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怎么可能在信中不提到他呢?此外,在《腓立比书》中,保罗说在那里没有像提摩太那么忠心服侍神的人,也同时埋怨别人都求自己的事(腓2:20—21)。且保罗对提摩太更为厉害地斥责那里的弟兄,他初次申诉时,没有人和他站在一起,都离弃他(提后4:16,参阅KJV)。那么,当时彼得在哪里呢?因他们若说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指控他是弃绝福音的人,这是何等令人羞耻啊!确实,保罗指的是信徒,因他接着说:「但愿这罪不归于他们。」(提后4:6)因此,彼得什么时候在罗马做主教,且他在那里待了多久?或许有人会说史家的观点是一致的:彼得在那里至少统治了教会到死为止。我的回答是,这些史家并未在谁接续他做主教一事上达成一致。有人说是利奴(Linus),又有人说是克莱门(Clement)。他们也讲述了许多彼得与与行邪术的西门之间发生争执的荒唐故事。且奥古斯丁在谈到迷信时承认,罗马的信徒拒绝在彼得胜过行邪术的西门那日禁食的习俗是出于迷信。
最后,那时代的史家记录涉及各种不同的观点,所以我们不应当毫无质疑地相信我们读到的所有内容。然而,根据许多当时史家共同的记录,我不反对彼得是在罗马受死的,但我仍无法相信他在罗马担任过监督的职分,特别是做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事我也不想过多讨论,因为保罗记载彼得是犹太人的使徒,但他自己才是做我们外邦人的使徒(加2:7—8)。因此,他们之间约定的相交之礼(加2:9)可能确实在我们之间有有效,而圣灵的按立在我们中牢牢地确立,我们应当看重保罗的使徒职分过于彼得的使徒职分。 确实,圣灵亲自分派他们不同的责任。彼得负责犹太人,保罗则负责我们。如此,就让天主教徒在别处寻找这立场的根据吧,因为这立场毫无圣经根据!
罗马教会受圣经的尊荣,却不是教会的头(16-17) 16.罗马教会在新约教会初期的重要性我们现在思考一下古时的教会,明确地证明我们的仇敌轻率、虚妄地夸耀拥有古时教会的支持,比夸耀圣经的依据更甚。所以,当他们自夸地说:只有世上所有人都服从一个至高无上的元首,教会的合一才得以维持;且主将这地位交给彼得和罗马教区,直到世界末日,他们便是在宣告:教会从一开始就有这样的行政。但既因他们恶意篡改了许多见证,我先要说:我并不否认古时神学家们都非常地尊重罗马教会,提到她时都带着尊敬的心,这是根据三个原因:
(1)罗马教会是彼得所开拓并设立的,该观点为其赢得青睐和权威有极大的帮助, 因此西方人以尊敬的心称她为「使徒教区」。
(2)既然罗马是罗马帝国的首都,那里的信徒大概在教义、智慧、技术以及经验上比其它任何地方更优秀。众教会的信徒都认可这事实,免得藐视那教会的名声或他们信徒卓越的恩赐。
(3)除此之外,第三个原因是:当东方、希腊以及非洲的教会因意见分歧引起轩然大波时,罗马教会更为平静和稳固。如此,当敬虔的监督从自己的教区被开除时,他们经常将罗马当作自己的避难所。因既然西方人没有亚洲人和非洲人那么机智,他们也就没有那么喜欢变化。罗马教会在那个令人怀疑的时期比在其他时候更少陷入麻烦,并且比其他所有教会都更坚信曾经奉行的教义,这一事实增加了它的权威性,因为我们将更好地直接解释。根据这三个原因,罗马教会受到整个教会以及古时神学家们很大的尊敬。
17.根据古代教会的教导,教会的合一根本不依靠一位监督做整个教会的头然而,当我们的仇敌企图因此将罗马称为首要教区,并将她视为拥有在众教会之上的权威时,这是很大的错误。为了更清楚地证明这一点,我首先要简要引用古时神学家们对他们强烈呼吁的合一是什么观点。耶柔米写信给尼波提安,在指出许多教会合一的例子之后,最后谈及教会的教阶制度。他说,每一个教会都有自己的大主教、长老以及执事,且每一个教会的秩序都取决于他的治理者。耶柔米是罗马教会的长老,他称赞教会的合一赖于它的秩序。那么,他为何不提有一位大主教是众教会合一的纽带呢?因他这样说最有利于说明这一点。我们也不能说他因自己的健忘忽略了强调这一点,因为若事实果真如此,他必定会十分乐意这么说。因此,他无疑相信居普良最美地描述了教会合一的真正基础是:「主教区只有一个,每位主教都是其中的一分子;教会只有一个,借着繁衍遍及世界各地。就如太阳有许多道光线,却只是一个光;就如树有许多的树枝,却只有一根向下扎根的树干;就如一个泉源分出许多的支流,不管支流如何广布,但源头却是一个……同样,教会也是如此,她因蒙主的光照,光辉遍及全地,然而光源仍是一个。教会枝满遍地,水流四方,却只有一棵树,只有一个源头。」同样地,「基督的新娘不可能犯奸淫,她只认识一个家庭;以清洁的心保守婚姻之床的圣洁。」可见他教导唯有基督才担任至高监督的职分,且全教会都伏在他的权柄之下。他同样教导说,一切在这至高监督之下担任监督职分的人,都是整个教会的一部分。既然这不能打破的监督职分唯在基督手中,并且各监督各得其所,那么罗马首要教区的地位在哪儿呢?我在上面引用这些话的目的时告诉读者,天主教徒普遍认为,并毋庸置疑的那个原则,即教阶制度的合一都来自一位地上的元首,古代教父们对此全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