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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基督徒能有魔鬼在他里面吗?



第五章 基督徒能有魔鬼在他里面吗?

基督徒能有魔鬼在他里面吗?  在基督教里,这话题一直是受争辨的问题,我曾听过一些传道人对这话题所发表的意见,那令我担忧因为他们所说的并不符合圣经。他们给人的概念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有魔鬼在他们里面,而且须要定期驱出。这种言论是错误的,其中的原因很多.

首先,基督徒不能有魔鬼在他的灵里,一个成熟的信徒必须是蓄意的和经过深思熟虑后背弃基督,才能使魔鬼有门路进到他的灵里面去。因为若他是基督徒,是圣灵,而非魔鬼,居住在他的灵里面。如果一个成熟的信徒果真背弃基督,他就不再是基督徒了,因为 “基督徒”一词的意思是如同基督.那意味着神的生命和本性居住在那人的灵里。(哥后 5:17)

基督徒不可能有邪灵在他的灵里面的原因是基督徒的灵已被圣灵再造了(哥后5:17). 所以,基督徒的灵是圣灵的居所(约翰14:23;哥前6:17) 而不可能又是邪灵的居所。(哥后 6:14-16;雅各书 3:11,12)

那些说基督徒可以 “有”魔鬼在他里面的,没有为他们所用的名词下正确的定义;他们没有正确的区分人,他们未认识到人是个灵;他有个魂.住在一个身体里。而他们也不了解,魔鬼能够影响人的魂和体,但不是他的灵.

如果他们认为信徒的身体或魂能够被魔鬼压抑或困扰,那是一回事。是的,基督徒的身体或魂是能够被魔鬼压抑或困扰,但是说基督徒的灵,魂和体能够被魔鬼附着,又是另一回事.

同样的,若说所有的基督徒都不可能有魔鬼在他们里面,甚至他们不可能受到魔鬼的压抑或困扰,那是偏激的教导而应当去避免,偏激的教导都是不符合圣经的.

其实,在四福音书中,所有那些有魔鬼从他们身上被驱出的,没有一个是基督徒,他们不可能是因耶稣的血而得重生的基督徒,因为耶稣还未死,为人类舍他的血.

很多人只是耶稣的追随者或门徒直到耶稣的死亡,埋葬,和复活后才可得到新生命,他们有一张救恩的期票直到新生命的到来。但是在福音书里,那些有邪灵从他们身上被驱出的人还未重生—他们不是基督徒.

欲得到平衡的圣经教导关于牵涉到魔鬼的信徒生命,研读福音书来看耶稣如何教导门徒有关驱出魔鬼的事.耶稣可曾从他的十二门徒身上驱赶出魔鬼?没有,他不曾.耶稣可曾教导他的门徒为彼此赶鬼?没有,他不曾.耶稣升天前,他是否有给他的门徒一个从其他信徒身上赶鬼的方程序?没有,他并没有.

甚至在使徒行传,那些有魔鬼从他们身上被驱出的人也不是基督徒。其实,圣经中并没有记载任何关于魔鬼从基督徒身上被驱出或基督徒被鬼附着的事迹.

之前我已经提过,那并不意谓着基督徒不会被邪灵压抑或捆扰。圣经甚至说病痛和疾病是撒但压抑的结果.(徒10:38)  例如,有时在处理人的疾病时,我发觉得对付那折磨和压抑人的身体的魔鬼.

虽然并不常有,有时确实是有邪灵存在于人的身上来促使病痛或疾病。而那必须依靠圣灵的能力来处理,那人才能得医治。当魔鬼被驱出后,那人就痊愈.

另一方面,也有那些生病的人并不需要从他们身上驱赶魔鬼,他们只需要医治。所以在这方面,我们不可有太生硬的条规,我们需要依赖圣灵的引导去辨认病痛或疾病是否是因邪灵所引起的.

基督徒与未得救的人一样,也可以得到任何他们所要的东西,因为所有的人---得救或未得救---都有自由的意愿。我们不会因重生而失去我们的自由意愿,否则,我们就成了机器人,但是神没有把我们造成机器人.

甚至当一个人被圣灵充满后,他仍然得自己做选择,如果他愿意,他还是可以思想魔鬼的想法,同意魔鬼的建议,魔鬼经常通过人的思想,意志和情感来尝试使他犯错,那么牠就能侵入他。然而,基督徒不需要屈服于邪灵或肉体,他应当学习如何屈服于圣灵.

我对在圣经中没有证明的教导和惯例有所怀疑,而一些教牧教导关于所有的基督徒都有邪灵在他们里面,需要一再驱出---那是不合乎圣经的,你不会在圣经的任何章节中找到那偏激的教导或惯例,要以圣经为基础,远离偏激或异端的教导.

任何人—无论得救或未得救---能够听从魔鬼和同意牠的建议,但是,在暂时性的转向或屈服于邪灵和被魔鬼从思想或身体以外或里面压抑之间是有很大的不同。被邪灵捆扰和被邪灵附体之间也有很大的不同.

在我超过58年的事奉中,我从未在一个基督徒的灵里驱出魔鬼,其他的人也未曾有过,因为邪灵不可能在信徒的灵里面,如果邪灵出现在信徒里面, 牠们是在身体或魂里—思想,意志,或情感.很多时候,信徒还未更新他们的思想,所以魔鬼利用他们的魂和身体。但是多数的信徒与魔鬼并没有纠纷,他们只是与他们的肉体有纠纷.

实际上,尽管在现今邪教增长的环境里,有较高的发生率,在这国家里还很少有未得救的人被鬼附体。在我事奉的年日中,只看到过一位灵,魂和体完全被鬼附着的人.

1952年的异象:被荣耀的云彩环绕

当耶稣在1952年的异象中向我显现,他详尽地与我谈论有关魔鬼的话题和牠们如何掌握人。1952年的异象是分为三个部分,从而耶稣教我魔鬼是如何尝试获得侵入人的途径.

1952年我在某教会主持一个聚会,我住在那牧师的住宅,而聚会后,那牧师和我会聚在一起.

在一个聚会后,那牧师与我开始祷告,在那时刻,我并没有期待任何特别的事的发生,就像我不会期待我是第一个登陆月球的人一样,在我一生中从未感到如此平凡过 ,但是,在我跪下祷告的那刹那.就像有白云降下,环绕着我,我发觉自己跪在荣耀的云彩里,什么也看不到,我发现我身体的感官暂停了,我睁大着双眼,却看不到厨房中的灶,桌子,或任何的东西.

在旧约中,很多时候神的荣耀是以云彩彰显出来(出 40:34,35;王上8:10,11;代下5:13,14). 那是合乎圣经的。我往天花板望上去时,看到耶稣站在那里,当我被卷入那荣耀的云彩时,耶稣花了一个半小时与我交谈.

开始我们的谈话时,他对我说 “我要教你有关鬼魔,魔鬼,和被鬼附体的事,从今晚以后,当你在灵里时,我的话语中所说的辨别的诸灵的恩赐会在你的生命里运行.”

耶稣说: “我会让你清楚的看到魔鬼和邪灵如何掌控,支配和附着人,甚至是基督徒若他们许可牠们如此做.” 耶稣与我谈论了一会儿关于辨别诸灵的恩赐,他向我说的其中一点是, 辨别诸灵是探入灵界的一种超自然洞察力.

仍旧处在那荣耀的云彩中,耶稣向我开启了灵界,我开始能看到那领域里面。我看到一位妇人,耶稣开始向我叙述接下来的情景。展现在我眼前的都是生动的一幕,耶稣对我说 “举例说,这妇人是我的孩子,她和她的丈夫一起事奉,而她有美妙的歌声。”

在那异象中,我认得那妇人,我知道她是谁,但并不真正的认识她,我知道她为另一个男人而离开了她那当牧师的丈夫。(其实,她的前夫,就是那位和我在牧师住宅的厨房里一起祷告的牧师.)

你看,除非耶稣显示给我们,我们只能看到所发生的事情的结局,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发生,我只知道那妇人离开她的丈夫,却不知道详细的情形。我们看到在自然环境下发生的情形,但是通常我们不知道在灵界里发生了什么属灵的事而造成事情的发生.

主对我说: “这妇人曾是我的仆人,她的丈夫是牧师,他们一起事奉,魔鬼来接近她.” 当耶稣在叙述时,我看到一个类似小鬼的东西---牠的样貌酷似小猴子。我看到牠坐在那妇人的肩上, 开始在她耳边低语.

主继续对我说 “这邪灵对那妇人低声说 :‘妳是个美丽的女人,而妳的生命被剥夺了,被欺骗了,在这世界上妳可以拥有名气,财富和知名度.’”

我完全不会置疑,以这女人的歌唱能力,她会是出色的歌唱家。但是在这里我要你看到的是,虽然魔鬼说出一些事实:“在世界上你可以拥有名气,财富和知名度” 根据腓立比书4:8,那并不符合神的话语.

腓立比书4:8

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

魔鬼所说的并不符合圣经,因为那不是真实,可敬,公义,清洁,可爱,有美名, 更没有什么德行,所以那是不符合圣经的.

有些人想知道如何分辨撒但的声音;这是你应当做的,你所听到的要符合神的话语。圣经告诉我们当确切地思念什么: “…… 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圣经也例出我们应当思念的,圣经是我们思想生活的准则.

耶稣继续说到: “这妇人知道是魔鬼把这些念头告诉她,所以她说 :‘撒但退到我身后去’ 而我看到那小魔鬼跳下来,溜走,离开了她.”

耶稣继续叙述:“不久以后,这魔鬼又回来坐在她肩上,又开始在她耳边低语.”

在这个阶段,那邪灵并不在她的体内,只在外面压抑她的思想,尝试藉着她的思想侵入她, 但是她仍有胜过牠的权柄,因为圣经说 “…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约一4:4) 她可以抵挡魔鬼,因为圣经说她可以 (雅各书 4:7), 而她可以在她的思想上不给魔鬼留任何余地.(以弗所 4:27)

耶稣说:“连续不断地这魔鬼又回来,坐在她的肩上说 “妳是个美丽的女人,而妳的生命被剥夺了,被欺骗了,在这世界上妳可以拥有名气,财富和知名度’但是,她知道那是魔鬼,所以她说, ‘撒但退到我身后去’,而那魔鬼就暂时离开了她.”

请注意,当那妇人奉耶稣的名运用她合法的权力时,那魔鬼就得离开她,但是过了一段时期, 牠又回来诱惑她.

就因为你抵挡了撒但一次,并不代表牠不会尝试再倒回来。圣经没有那样教导。看看耶稣受试探例子,圣经说魔鬼暂时离开耶稣 (路加4:1-13), 而在这异象中, 我看到那魔鬼又回去诱惑这信基督的妇人.

当耶稣开始叙述时,我看到那小鬼又再回来坐在这妇人的肩上,在她的耳边低语,耶稣说 “连续不断地这邪灵又再回来对她说 “妳是个美丽的女人,而妳的生命被剥夺了,被欺骗了,在这世界上妳可以拥有名气,财富和知名度”

耶稣解释说到这阶段,那妇人仍然只是受到魔鬼的压制,任何基督徒都会被邪灵压抑, 没有基督徒是免受撒但的建议和压抑的,但是我们不需要同意牠的建议,而且我们有权力胜过任何牠尝试用来对付我们的压抑.

耶稣接着说 “但是,这次,她开始思想撒但所说的,她开始想,我是美丽的,因为她喜欢这样想,她就开始想,我的生命被欺骗了.”

这妇人没有保守她的思想与圣经相符,她没有将她的思想集中在耶稣身上.圣经说:“ 坚心依赖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以赛亚 26:3),但是,与其将她的思想集中在主身上,她却开始凝思和抱有魔鬼的想法.

她是美丽的女人,但是与其将思想集中在神,神的话语和神在她生命中的旨意,她开始思想她的美貌,当她开始思想魔鬼的思想时,她被骄傲抬举自己,圣经说 :“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箴言16:18)

建议: 撒但的工具

很多信徒纳闷为何撒但能够在他们的生命中占有一席之地。首先撒但是在他们的思想上动工,撒但最强而有力的武器之一是建议的武器,终究那是撒但在伊甸园中用来对付夏娃的武器 (创 3:1-7).夏娃遵循撒但的建议,而她被撒但诱惑或欺骗了 (创3:13). 如今,撒但主要的策略之一仍是诱惑人,以牠的建议去欺诈或欺骗人.

但是,我们不需要成为魔鬼建议的受害者,因为圣经说我们不可给魔鬼留余地,就是不要在你的思想中给牠留任何余地。倘若魔鬼能够在你的思想里占有位置,他就能够占据你。

耶稣接着告诉我,当这妇人开始思想撒但的想法,遵循撒但的建议时,她就被那种思想困扰,她开始喜欢思索那些想法. 接着在那异象中,那妇人起了变化,她变成透明的,好像她的身体是玻璃制成的,而我可看到她的头部有个像五角钱硬币般大小的黑点.

     

耶稣向我解释到: “起初,这妇人,我的仆人,只不过是在外面被邪灵压抑,她斥责牠,因为身为我的儿女,她有权力胜过魔鬼。她抵挡了牠几次,然后牠离开了。但是,在最后的那次,她开始听从牠,继续思想牠的想法,听取牠的建议,因为她喜欢思想那些想法,接着她开始被魔鬼的思想所捆扰.”

耶稣对我说, “ 她开始被那些思想所捆扰,但是那还不算太迟,她仍是我的儿女,她知道该怎么做,如果她要把那思想除掉,还是可能的.  她可以说: “ 我拒绝那样想,那是属魔鬼的,撒但,我奉耶稣的名抵挡你.” 但是她却要思想那些想法,所以她继续那样思想,直到她的思想被那想法所捆扰.”

信徒是有可能在他的思想里,被魔鬼的思想所捆扰,但是我要你了解这点: 那妇人可以随时斥责那魔鬼,因为在耶稣的名里,她有胜过撒但的权力,甚至在她的思想中也是如此。

耶稣解释到: “她知道她在做什么,她甚至知道她被那些思想所捆扰,在任何时候,她是可以说 ‘这些思想都是魔鬼的,我拒绝这样想,撒但,我奉耶稣的名命令你到我身后去,’撒但就得服从她。但是她喜欢想“我是美丽的”.  所以她继续想,“ 我被欺骗了,在这世界上我可以拥有名气,财富和知名度.”

耶稣解释:“是在她开始听从魔鬼所说的和接受魔鬼的想法后才开始误入歧途.”

“最终,她离开了她的丈夫与另一个男人交往,从这个男人到另一个男人,接二连三地与不同的男人交往,她总共与五个男人交往过却没有与他们结婚,只是与他们同居而已.” 耶稣说: “那时仍不算太迟,若她肯悔改,转向我, 要求我,我会原谅她,她不需要任何人为她把魔鬼赶走,她自己做得到.”

耶稣不认可也不宽容过错,但是,感谢神,祂赦免过错,若那信徒是真心诚意地感到抱歉,寻求赦免,真心悔改,并离开他的罪行(约翰一1:9),再者,注意耶稣的陈述, “她不需要任何人为她把魔鬼赶走,她自己做得到”

单单拥有在基督里的权力是不足够的,信徒需要应用那权力来对付魔鬼,对他们才有益处.

接着在那异象中,我看到某个全备福音派的领袖到一所旅馆去,在那异象中,我站在那旅馆的外面,我看到旅馆的名称.

然后,我仿佛好像是与那位牧师一同进到旅馆内,他到柜台前询问某某先生与太太是否有在那儿登记,他们确实在那里,那妇人以那男人的妻子的身份来登记.

那牧师到那房间的门口,在那异象中,在灵里,我站在那走廊上,目睹了整个事情的经过,那牧师敲门,那妇人几乎全裸地来开门,她认得那位全备福音派的领袖.

她说 :“我知道你来这儿的目的” 那牧师是想尝试去帮她复原,与她一同祷告,说服她归回神,和回到她的丈夫身边.

她说:“我仅仅要告诉你,就耶稣而言,叫他滚到地狱去吧.” 接着当着那牧师,她用力的把门关上.

耶稣对我说:“ 你看,她不再要我了.”

“事到如今,”耶稣接着说:“若她曾经受到过度地考验,在一时气愤或冲动下 说出‘我不要他’我会宽容她,而且赦免她,但是她清楚知道她在做什么,她蓄意且故意地说 ‘我不要他.’”

而当她说这话时,我看到在她头部那像五角钱硬币般大小的黑点,从她的头移到她里面,直到她的心里,进入了她的灵,然后,耶稣对我说, “现在她已被那魔鬼附体了,此刻那魔鬼已能经过她的许可来控制她.”

压抑,捆扰和附体

压抑,捆扰,附体之间有很大的不同,这妇人与她的丈夫在一起事奉已有20年,她并不是婴孩基督徒.  起初,她是被压抑和捆扰,但是,身为一个成熟的基督徒,当她故意且蓄意地拒绝基督,她就被那魔鬼附体了, 当她拒绝耶稣时,她就不再被称为基督徒了.

我对耶稣说: “主,为什么你把这些显现给我看呢? 你要我把那魔鬼从她身上驱出吗?”

他回答: “不,你不能够把那魔鬼从她身上驱出,无人能够把牠驱赶出去,因为她不要那魔鬼离开,她要牠.没有人—包括你,教会长老,其他信徒或任何人—能运用权力在人的灵上. 当我在世时,我运用权柄胜过邪灵,但不能用在人的灵, 甚至,父神,也不使用权柄在人的灵上.”

耶稣说: “我能运用权柄在邪灵和魔鬼上,教会信徒也可以运用权柄在邪灵和魔鬼上,但是,如果任何人的灵要保持原来的情形,你就无能为力了, 牠会继续保持现状。如果这妇人要保留那魔鬼,只好如此,而你不能够把那魔鬼驱出.”

“我的话语说,‘….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今日就可以选择所要事奉的…’(启示录22:17;约书亚24:15) 人在这世上是有自由选择权的,神是不会干涉人的意愿.”

耶稣向我解释到,在那妇人拒绝基督之前,如果她要求得释放,我可以奉基督的名,把那些灵从她的身体或魂里驱赶出去,除此之外,她也可以在任何时刻对付和斥责那魔鬼,但是因为她不要得释放,那任何人都帮不了她了.

当然,在她已是成熟的基督徒的情况下拒绝基督后,就不再可能把邪灵从她身上驱出。她已做了选择谁将是她的主人,她选择了魔鬼 (罗马书 6:16), 神本身不在人的意愿上运用祂的权柄。如果人要思想撒但的想法和向牠屈服,神不会干涉他们的意愿,同样地你也不能.

你不能迫使人的思想与神的话语一致,你也不能迫使人要那些神所要赐给他们的,你不能令他们要更多的圣灵胜于邪灵。你可以教导人们神的话语,鼓励他们相信神的话语,以神的话语为行为的准则,但是,你不能迫使人们做任何的事.

不可宽恕的罪---至死的罪

当我问耶稣: “你要我为这妇人祷告吗?” 他回答: “不,根本不用为她祷告.”此刻那令我震惊!你可曾听过不为人祷告的事吗? 我是紧守神的话语的人,若有人告诉我某些理论,无论他是谁,我一定要在神的话语中看到那理论.  我向耶稣说, “主啊,为什么呢? 我从未听过任何这种说法,这是符合圣经的吗?”

他回答: “难道你在我的话语中没读到,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约一书 5:16)

耶稣说: “有一种至死的罪,神的话语说不要为那些犯这罪的人祷告.”

除非神藉着神圣的启示让你知道,你是无法知道人所犯的是否是至死的罪,在我的事奉中,有三次,主告诉我不用为某人祷告,因为他们犯的是至死的罪,这妇人是第一个.

耶稣告诉我不必为这妇人祷告,因为她犯的是不可被宽恕的罪—至死的罪,我告诉主,我仍然不满意.  我说: “我决不会接受任何一种异象或经验,即使现在我看到您.  耶稣,如果您所说的不能从新约圣经中得到证实.我不能接受您对我说的,除非您给我另一处的经文来证实,我不要为这妇人祷告.”

我提醒他,他的话说,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马太18:16). 耶稣给了我以下的经文,并开始与我讨论它们.

希伯来书 6:4-6

4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

5  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

6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耶稣向我解释到,在一位基督徒还未被判定他所犯的罪,是至死的罪之前,这段经文中的五个条件都要先实行在那人身上.

第一个条件,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希6:4).耶稣说这里所指的是在那时很多人所谓的 “在悔悟中”.所传讲的神的话语光照了罪人,就像那在浪子回头的例子里的小儿子,当他 “醒悟过来”(路加 15:17). 藉着神的话语的传讲,罪人看到自己的迷失,他领悟到神的话的真理,而看到自己需要一位救主.

第二个条件,希6:4 “…尝过天恩的滋味…”耶稣说,一个悔悟中的人,还未尝到天恩的滋味,因为耶稣是那天恩.

耶稣引用约翰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所以 “尝到天恩的滋味” 是指救恩—接受耶稣基督为他的救主.

第三个条件, “……又与圣灵有分”(希6:4).耶稣告诉我,那意谓着多过于重生和藉着圣灵的同在来认识圣灵(约14:16,17). 而是指被圣灵充满---已经受了圣灵的洗(使1:5;2:4).

第四个条件, “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希6:5).耶稣说,这不能用在婴孩基督徒的身上,他们还未尝过神的善道, 婴孩基督徒仍在饮用 “纯净的灵奶.” 彼得前书 2:2 “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

另一个英文圣经的译本,称那为 “属神的话语的固体食物.” 也就是说, 婴孩基督徒没资格犯那不可宽恕的罪,因为他们还未尝到属神的话语的固体食物.他们只是在喝灵奶的阶段.

只有那些灵命有所长进,完全了解拒绝基督的严重性,也有吸取那属神的话语的固体食物的经验的信徒,才可能犯这种罪。

耶稣指出灵命和身体的成长的类似之处,他说, 婴孩基督徒不会犯不可宽恕的罪,因为他们还未成熟到能知道他们犯了什么错的阶段.

犯不可宽恕的罪的人的第五个条件是 “觉悟来世权能的人”(希6:5),耶稣向我解释这意思,他说那 “来世的权能”是属灵的恩赐.

耶稣解释到:“那些尝过来世的权能的人是成熟的基督徒,有属灵的恩赐在他们的生命或事工上运行.”他解释说受圣灵的洗和那随之而来的恩赐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1:13,14;哥后 5:5).

所以,信徒要先符合圣经中这五个条件,才能被定他是犯了不可宽恕的罪,显而易见的,很少信徒能有那资格来犯这种的罪.

耶稣说在那异象中,这拒绝他的妇人,是有资格犯这不可宽恕的罪,接着他说明原因.他说,这妇人,曾被光照;她知道她需要救主,因为她已重生,所以她有尝过天恩的滋味,多年来耶稣基督是她的救主.

这妇人也曾被圣灵充满,与她的丈夫一同事奉了好多年,她熟悉神的话语,她经历了足够的属灵成长,不再是饮用灵奶的属灵婴孩,她已尝过属神的话语的固体食物,她有属灵的恩赐在她生命里运行,所以,她符合了圣经中可能犯不可宽恕的罪的人的每一个条件,

耶稣告诉我,如果她只是因受魔鬼的试探而被牠征服了,祂是会原谅她的。祂告诉我,她不是因为与另一个男人交往而犯了那至死的罪,祂解释说,就算她有一百个男人,如果她回转向耶稣而悔改,祂是会原谅她的,但是耶稣对我说,她所做的决定,并不是受试探或被征服,是她蓄意且故意说她不再要耶稣了,那是至死的罪—不可宽恕的罪.

     

是成熟的基督徒对耶稣所做的,决定他是否犯了那至死的罪。如果成熟的基督徒,经过深思熟虑后蓄意地拒绝耶稣,圣经称那为犯了不可宽恕的罪,是至死的罪,那至死的罪导致灵里的死亡---永远与神隔离.

停下来想想,人得救是他接受耶稣基督到他的心里,人能失去救恩的唯一的途径是他们如何对待耶稣,耶稣是救恩的重要关键,所以当人们问到 “基督徒会有魔鬼吗?” 他们需要解释他们之所以这样问的定义,其实,我曾说过,基督徒可以有任何他们所要的东西,因为他们有自由的意愿.

如果他们不断驱服于魔鬼,成熟的基督徒最终会达到选择拒绝基督的地步,就像这妇人一样。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就不再是基督徒了,因为他们不再“有基督的样式”和不再尽力追随耶稣,一旦基督的灵离开,那人就不再称为基督徒,只有在那种情况下,他们会被附体.

所以,就因为这妇人曾经是基督徒,并不代表她能继续以基督徒自称。当她跟随魔鬼, 拒绝主耶稣时,她就停止“效仿基督”,耶稣说, “…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约8:31).这妇人没有继续遵守神的道,她不要与耶稣有任何的牵连.

让我在此提出另一些见解,就因为人们自称为基督徒,并没有迹象显示他们已重生,如果在他们生命中没有重生的,再造的灵的果子的迹象,我会很怀疑他们得救的经历,你可以把很多名堂加在人身上,但却毫无意义.

例如,有位妇人曾告诉我,他丈夫自称是基督徒,但他却参与所有种类的恶行,他没有显出任何在基督里新造的人的迹象,她想要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基督徒.

我说:“不,他不是基督徒,基督徒的意思,是 “效仿基督”, 他所做的是基督会做的吗? 不, 他当然不是.  他有在任何情形下跟随基督或走在神的话语的光中吗? 不,他没有,他是跟随着魔鬼,所以不要称他为基督徒.”

然后,在异象里,耶稣给我 希伯来书第10章,他继续解释有关至死的罪.

希伯来 10:26-29

26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27  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29  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第26节说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那罪不可能是指任何的罪,因为若它是指任何的罪,那约翰一书 1:9 就不是真实的,约翰一书 1:9 承诺我们,若我们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所以,希10:26 是说到那拒绝基督的罪,这篇经文,保罗(我相信是希伯来书的作者)原本是写给在希伯来的基督徒。当然,这些经文中有给所有基督徒的原则,但是在新约时代,由于跟随基督的艰难,犹太族的基督徒,常被引诱回到犹太教.

当这些希伯来人成为基督徒后,他们会被家人排斥和断绝关系,他们联合在一起,彼此帮助,但是日子难挨,不单是经济有问题,还受到很大的逼迫.

他们当中有些人就受诱惑而想要回到犹太教的旧生活.但是若要如此做,他们得先否认基督是神的儿子,希10:29 说不可宽恕的罪是 “践踏神的儿子.”

换句话说,如果那些犹太族的基督徒有回到犹太教,那他们就是已否认基督是弥赛亚,如果他们有那样做,他们就是已否认耶稣是从童贞女而生。而如果他们回到犹太教,他们就是把耶稣所成圣之约的血当作不圣洁的(希10:29).如果耶稣不是神的儿子,而他也不是弥赛亚,那他的血就与其他的人血一样---不是圣洁的.

否认基督是神的儿子,是希伯来书10章所指的罪,是等于背弃他,拒绝他,说 :“我不再要基督了” 圣经是说,如果成熟的基督徒蓄意且故意地拒绝基督,就再没有赎罪的祭了.

记住,是什么使你成为新造的人? 就是接受耶稣基督成为你的救主,在你的心中相信神使耶稣从死里复活,他是神的儿子,你遵守圣经的教义,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耶稣是你的救主.(罗10:9,10).

所以,圣经在这里所指的罪是否认基督,不是其他那些基督徒在他的一生中可能犯的罪.  但是,撒但在基督的肢体-教会,所制造的严重混乱之一,就是在不可宽恕的罪这方面.  现今,在精神病院里充满了那些被魔鬼说服而令他们相信自己已犯了不可宽恕的罪的人,其中也包括信徒.

撒但利用希伯来书的这段经文,对付那些对神的全盘计划没有见识的人。牠利用他们的无知来欺骗他们,以控告他们是蓄意犯罪因此犯了那不可宽恕的罪来捆绑他们。

有史以来,人们因不肯放弃他们对耶稣的信仰而被折磨至死,若他们在受到严峻的逼迫下而放弃了他们的信仰,神是不会责怪他们的。但是,如果他们是自愿放弃他们的信仰,当然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耶稣说这异象中的妇人,也是犯了根据 希10:26-29这段经文中所说的不可宽恕的罪. 身为成熟的基督徒,完全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她蓄意地践踏耶稣基督,把祂的血当成不圣洁(29节), 所以,再也没有为她赎罪的祭了。

魔鬼尝试令信徒以为他们犯了不可宽恕的罪。这些年来,曾有人来告诉我,他们认为自己犯了这至死的罪.

我问他们: “你可曾践踏耶稣的血和说祂只是个人,不是神的儿子?你可曾说耶稣不是童贞女所生?你可曾说祂的血不圣洁,是与任何人的血一样? 你可有完全拒绝耶稣吗?”

他们给予每个问题的答案都是 :“没有,当然没有.”

我就回答: “ 那么,那节经文就不能应用在你身上.”

人们需要明白圣经中有关不可宽恕的罪,那么魔鬼才不能利用他们。除非是成熟的基督徒,又符合希伯来书第6章的5个条件, 蓄意地说 “耶稣不是神的儿子” 或 “我不要耶稣,”他就没有犯这罪。婴孩基督徒不会因在一时气愤或冲动下做这种声明而犯这罪,在这段经文里,圣经是指一项蓄意地,理智的决定.

无论基督徒做了什么,或他们离开神有多远,就算在一时气愤下说了违背耶稣的话。耶稣是不会责怪他们,若他们向耶稣悔改,承认自己的罪,离开犯罪的行为.这并不是宽容罪,因为罪本来就是错的,但那是为信徒犯罪和有失错时所预备的(约一书1:9).

这就是为什么,要是你离开与神的团契时,你必须尽快回到团契中。当你离开去到魔鬼的领土,那是非常危险的,因为魔鬼会企图毁掉你的生命 .(约10:10)

实际上,拒绝耶稣的罪可在两种情形下发生, 人们可以听到福音却拒绝耶稣和继续拒绝祂, 过了一阵子, 圣灵就不再涉及关于接受耶稣为他们的救主的事项 (创6:3), 这些人在死后,会在地狱里度过永生.  另一种人们拒绝耶稣的情形是成熟的基督徒蓄意且故意地拒绝祂.

我问主, 那妇人的结局如何, 祂说她会在硫磺烈火湖中度过永生, 在那异象中, 我看到她掉到那地方,听到她骇人的尖叫声.

我认识另一个犯了不可宽恕的罪的人, 圣灵花了很长的时间来劝戒他, 但是他就是继续地拒绝圣灵的劝戒, 他决不会向神屈服, 我曾亲自与他论及神多过一次, 他亲自告诉我他已重生,而神曾呼召他去传教, 但是他不愿意去传教.

最后,他离开了主也不再去教会,沉沦在罪中。我跟他谈及主,尝试领他回转于神。当时,他生活在罪的万丈深渊,无恶不做。当我与他谈及主时,他在悔悟中只是哭泣,颤抖和颤栗。十五年来,我不断为他祷告,在不同的时候辅导他,尝试使他归回主.

最后一次我与他谈话时,他说, “我知道你说的都是事实,但我并不打算为那做任何事.” 接着他补充说 :“但不要放弃我,继续为我祷告.”  所以我继续为他祷告.  我记得有一个晚上,在夜晚的时候,我正跪着为他祷告,而主对我说:“站起来!” 那是多么的真实到令我震惊,因此我站起来, 主说: “不要为他祷告。”

我说 :“但是,主啊,他说他在青少年时就认识你,他说你呼召他去传教,那就是为何我为他祷告,希望他能像那浪子回头里的浪子一样,归回您与您恢复团契.” 主回答: “不,不要再为他祷告了.”

我问 :“您是叫我不要再为他祷告吗? 但是他仍在世,他还有希望啊!”

主说 :“不,他永远也不会得救,他会死,而到地狱去.” 那令我震惊!我说 :“ 主啊,我无法理解.”

耶稣对我说: “你可曾在旧约里读到有关以法莲的记载吗? 难到你不知道,最终我说 ‘任凭以法莲吧,不要再理睬他了,任凭他吧’为什么我这样说呢?  因为以法莲亲近偶像 (何西亚4:17), 所以, 你任凭这人吧.”

你看,在属灵的意义上,这人是亲近他的偶像,他为魔鬼大开门户,而主知道他永远都不会悔改。从此以后,我不再为他祷告了,我就是不能够。其他人仍然为他祷告,但是主叫我不要为他祷告,后来那人英年早逝了,只活到大概54岁.

我问他的亲戚们他是如何死的,他们说他死的时候正咒诅神,然而他曾是个信徒,那不是太可怕了吗!但是当你为魔鬼大开门户,坚持犯罪,从不回头和不悔改时,那是可以发生的。

那是神的旨意吗? 当然不是!但是,由此可见,呆在魔鬼的领土是很危险的,魔鬼会误导人,而他们是可能来到那种地步会蓄意且故意地与神断绝一切关系.

听信魔鬼的谎言,离开神的团契而活在罪中,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信徒是在魔鬼的领土上,他们是有可能会冷漠地,故意地与神断绝一切关系.

但是,你需要了解,在渴望与神同行,但偶而会不经意地被拌到和跌倒的信徒与那些蓄意且故意坚持犯错,刻意的回避神,拒绝神的信徒之间是有很大的差别.

最后的机会

1945年, 我在德萨斯的西部带领聚会.有位理事会的会员对我说: “甘坚信弟兄,我要问你一个问题.”  他说前任的牧师在这有15,000人口的城市创建了这间教会,牧养了30年,但是他离开了妻子与另一个女人同居.

当我来这教会讲道时,那牧师与那妇人私奔的事件已事隔多年.  自从那牧师走后,每一年都有新的牧师来牧会,但都只逗留约一年时间就离开了.  那教会正尝试洗清因那牧师与女人私奔而造成的坏名誉. 但那牧师仍与那女人住在那城里,还经营赌馆,做不该做的事.他的行为有损那教会的名誉.

无论如何,那理事会员对我说:“甘坚信弟兄,三个星期前的一个星期天早上,那牧师突然出现在星期天早上的聚会里,有个妇人在会上说出方言,那牧师站起来为她翻方言, 那有可能是正确的吗?那可能是来自神的吗?”

我说: “首先你可曾在旧约中读到,当扫罗离开神堕落时,他与一些先知在一起,圣灵临在他身上,他开始说预言. (撒前19章)  圣经说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但那并不是说,神宽容扫罗的罪,所以在我还没判断那翻方言是不是来自神之前,告诉我那信息的内容.”

那理事会员说 :“ 我们都很震惊,忘了第一部分,但结尾是,‘这是你最后的呼召,我将给你最后一个机会.’”

当这件事发生时, 这牧师已有三年没有与神团契了,那会员告诉我: “当那牧师翻完那方言后,大声喊叫说: ‘我要你们每一个人都知道,就耶稣基督而言,叫他滚到地狱去吧!’  说完掉头就离开了.”

那理事会员说: “当那牧师翻方言说 ‘这是你最后的呼召—你最后的机会,’你认为是对的翻译吗?”

我说: “对,那是神,神正以超自然的方式对那人说话,那人是从他的灵里说出圣灵要对他说的,那翻译不是给教会的信息;神只是针对那人说的,而他也得到那信息,在神的恩慈下,给他最后一次的机会,去悔改和脱离他的罪,但是那人拒绝了,他正确的翻出圣灵对他所说的信息,而他做了决定去拒绝基督,蓄意且故意地.”

那是可悲的,但是那是会发生的.这里有个我们能学习的教训.  记得,在这异象中,主在一开始我们的谈话时对我说: “我会让你清楚的看到魔鬼和邪灵如何掌控,支配和附着人,甚至是基督徒若他们许可牠们如此做.”

由此可见,如果你开始听从魔鬼输入你的思想里的意念,开始思想牠的想法,跟从牠的建议,你是处在一个非常危险的地带.存有错误的思想,你会为魔鬼打开门户,过了多久, 牠就会控制你的思想,而你就会被牠的思想所困扰.

信徒不可以在他们的思想生活中给魔鬼留余地,圣经说: “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弗4:27). 就是说,除非信徒容许,魔鬼不能掌控他们.他们是可以允许魔鬼的,但是,信徒不必让撒但控制他们的思想,因为在耶稣的名里,我们有权力得胜,撒但不是我们的主,就算是我们的思想生活,也不需要让他作主.

基督徒有自己的意志,是神不会干扰的,但是撒但也不能干扰人的意志,信徒不需要向魔鬼屈服,神提供了很好的装备和使基督的肢体能因跟随神的思想而在主里坚强,我们不必掉入魔鬼和他的思想的陷井,因为他不是我们的主,耶稣才是我们的主,我们能战胜撒旦,但是,我们不只要运用在基督里的权柄,还要以神的话语为准绳来向魔鬼关闭我们的思想的门户,这就是我们如何能不让魔鬼有机可乘,和以得胜的教会的成员的身份站稳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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