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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论作门徒的代价(1)

叁 论作门徒的代价(路14:25-35)
以上第一和第二段,是主在法利赛首领为祂摆设的筵席上,所发表的训诲。 本段则是在那筵席后,“有极多的人”和祂同行时,祂向这些人所施的训诲。
法利赛人试探主,不会使主恼怒;有极多的人与主同行,也不会使主得意疏忽。 祂所要的,不是一群乌合之众;祂所要的,乃是一群跟随祂的门徒。 主在世上时,与祂同行的乌合之众何其多? 但是跟随祂的门徒有几人?
现在,十字架的苦难已迫在眼前,祂觉得有必要向极多的同行者讲明作门徒的代价,好使他们真能与祂同行到底! 所以在这一段讲话中,三次提到:“不能作我的门徒”(26、27、33节)。
一、当爱主胜过一切(26节)
主向这极多之人所提出的挑战,就是:“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性命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主在这里所提出的人物,都是我们天然所爱的,。 也是心中最爱的,但是主却要求我们爱祂,超过这一切! 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吗? 是能够作得到的吗? 答案是:最最合理,当然能作到! 只要我们能明白这命令的含意:
(一)谁给这命令 从来没有人有资格向别人提出主耶稣向门徒所提出的这样命令。 若真有人这样要求或命令我们,这人就必是暴君! 但是惟独主耶稣不但有资格这样命令我们,并且还是为了我们的好处,才如此命令我们。 因为:
1. 祂是至尊无比的主。 祂若不是高于一切的主,祂根本就不是主了! (If He is not the Lord of all,then He is not the Lord at all. )历史上不乏大义灭亲的人——为国家民族而牺牲对亲人照顾权利的人。 更何况主耶稣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祂岂不更有要求我们爱祂胜过一切的权柄?
2. 祂是绝对完美的主。 主的生命绝对完美,故祂的一切所行所为——包括这条命令在内,其动机和目的,我们也当相信是绝对完美的,一定也是为了使我们完美的。
3. 祂是慈爱的。 圣经启示我们,神就是爱(约壹4:16)。 因此祂要我们爱祂超过一切,意思就是叫我们爱“爱”超过一切! 若果真能如此行,我们对父母、妻子……的爱,不是减少了,乃是增加了。 事实不是证明,越爱神的人,也是越爱人的吗?
其实,主的一生就是我们最好的榜样,就是因为祂爱神超过一切,所以祂的一生有无比的完美与爱心。 祂绝不会要求我们作那些祂自己不曾作过的事,也绝不会要我们作那些我们作不到或是与我们无益的事的,
(二)为何给这命令 这命令不是给一般人的,乃是给门徒的。 门徒是谁? 门徒乃是:①以祂为师——像祂模样的人;②身负重任——为祂作工之人。 若要成全这两点,非爱祂超过一切,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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