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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天 遮掩罪行

「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创世纪三章7节)

罪在此时更加深入人心了。我们先前读到,亚当与夏娃对罪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看自己。分别善恶树不但使人变得自我中心,而且能致命。人受造是要以神为中心。我们若定睛仰望神的荣耀,灵命就能得以恢复,心思得着更新而免于罪的辖制 。就像哥林多后书三章18节所说:

「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

想要免于罪的辖制,就必须远离罪,并且从自我中心转而成为以神为中心。我们的目标不是知道自己在基督里的身份,更要知道基督在我们里面的身份。虽然前者可能也含有一些好的动机,但基本上仍是一种自我中心。

我们若想使自己拥有主的形像,就必须「敞着脸」(unveiled face,指脸上没有覆盖面纱)看见主的荣光。如同罪的本质促使人穿戴自我保护的衣物,面纱就是一种自我防卫的机制,是亚当与夏娃犯罪后用来遮掩自己的衍生物。罪使我们只看得见自己并开始自我保护,导致我们害怕别人看见自己真正的模样。我们必须卸下这些面纱才能看见主真正的形像,并且真诚地待人处事。

「真诚」就是走在真理的道路上、不虚伪地对待他人。我们认罪悔改后,「荣上加荣」的过程就开始了。我们愈能卸下自我保护的面纱,就愈能看见主的荣光,我们也会愈具有主的形像。

我们犯罪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遮掩、躲藏或是将罪合理化。当我们这么做的时候,死的权势就在我们身上发动,并使我们的生命枯竭。悔改始于察觉罪、承认罪并为罪负责。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申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一章6~10节)

如同前述,犯罪后的正常反应就是隐藏犯罪的事实,假装自己无罪或将罪合理化,但这么做只会使我们被罪捆绑得更深、受到魔鬼更进一步的欺骗。正确的反应并不是遮掩自己的罪,而是要承认它,并且来到十架前求神赦免,医治罪所带来的伤害。正如上述经文,我们若想蒙赦免就必须先认罪,如此神才能洗净我们的不义。

犹大之所以被认为是「无药可救」,并不是因为他出卖耶稣,而是因为他上吊自杀。我们可能都曾经背叛耶稣,因为祂说我们做在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祂身上了(参考马太福音廿五章40节)。犹大若是来到主的面前认罪,可能早就蒙赦免了,但他没有这么做,反而想以自杀来为自己赎罪。他这么做使他得不到主的帮助。我们若是遮掩自己的罪、假装它没有发生,或是想用自己的方法赎罪的话,也会因而得不到主的帮助。这些行为都冒犯了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为惟有十字架能为我们赎罪。雅各书三章2节说:「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

我们回应罪的正确方式,不是遮掩罪行或「吊死自己」,而是逃到神十字架的恩典里。耶稣已经为我们的罪而死,我们若拒绝祂的赎罪祭,就是在拒绝神浩大的恩典。我们若想免于罪的辖制、成长在充满信任的环境,使各种关系得以建立的话,就必须信任十字架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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