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个悍妇或一块擦鞋垫

一九O五年九月初,罗炳森夫妇到密西根的底特律服事,不仅要负责当地的一个教会,也要负责俄亥俄州多雷都(Toledo)的教会,这两地相距甚远。既身为羊群的监督,他们就忠心地牧养,也受到羊群的欢迎。罗炳森先生本来就是一个讲道家,而且相当出色;他的太太则是一位教师。因此,他们的职事相得益彰。

罗炳森师母在这段时期所教导的一些圣经课程。可以从一本旧笔记木窥其大纲。例如在十一月十九日,她开了一系列「基督道理的开端」,从「悔改」讲起,接下去一个主日则论「信心」。

从这本笔记簿也清楚地看见,这段时间她个人如何勤快地查经,尤其是查考「属灵」和「属肉体」这两个相对的题目。这两个专题查经作得相当仔细,涵概了书信中相当多的教训。当她读「属灵」这个专题时,把哥林多前书十三章所列举的爱的十四种特征列了一个表,这无疑和她目前的处境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主籍着一些环境,向罗炳森师母显明她「在爱里未得完全」(约壹四:18)。他容许一些「无耻而卑鄙的事」临到她——涉及人身攻击的侮辱都落到她的头上来,别人不但误会她,对她有一些谣传,而且即使她做得好,别人仍责怪她。这一大堆不公平的待遇,使她受了很大的试炼。

她第一个本能的反应就是抗拒,加上与日俱增的忿激,随着来的就是报复的试探。很快她明白若不是得胜,就是被这困境给压垮了。在绝望中,她对主说:「主,你知道,我要不是一个悍妇就是一块擦鞋垫。」当她看见自己的态度,和明列在经上关于爱的标准有差距时,里面有定罪感。此后,不管试验多么厉害,她渴望要顺服,并且严肃而郑重地奉献自己做一块擦鞋垫,任人践踏——「不管任何人用任何方式对待我,我还是要一样地爱他们。」

要过这样一种生活,她知道需要神极丰富的恩典,显然这正是她所缺少的。为了得到足够的恩典,她知道她必须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来四:16) 。她的确这样做了。她立意要解决灵性上的问题,正如四年前解决身体上的问题一般;于是她热切而有规律地祷告,要在「爱」这件事上完全。

在底特律的生活非常忙碌,除了理家外,还要分担丈夫的传道事工——聚会、探访以及这一切事工的筹备。(而单单往返于底特律和多雷都,就占去他们一大部份时间。)

尽管在这一切繁重的工作之下,罗炳森师母每天仍毅然决然地拨出两个小时,为她需要「爱」的事祷告。她定意要在她的生活里,赢得完全的胜利。她拿起「爱之诗章」(哥林多前书十三章),为其中的每一句话详细、明确地祷告,愈祷告就愈看见自己的贫乏。她清楚地看见不管别人做了什么,只要她自己不活出爱之诗章,定规是活在肉体里。她发现神希望她快快乐乐地去爱别人——「每一个人,没有一个例外。」当她继续祷告时,圣灵就做工,使她鄙视这章圣经所光照在她身上的肉体活动,所以她立志要把生活中每一样与爱相远离的事践踏在脚下——包括每一个思想、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每一个感觉。她也发现受苦时要安静,因为要让别人知道自己心里不舒服,是一种「相当肤浅」的表现。所谓恒久忍耐,就是一点也不介意,也一定是高高兴兴的。

一天过一天,她祷告着。一周又一周,一个月又一个月。她仍旧天天祷告,而试炼未见缓和,如果有的话就是火炉愈来愈热,火势愈来愈猛。但是她继续学功课,神也赐给她胜利。于是一线的曙光渐渐转为光芒四射——「在我裹面必须有神儿子真实的生命,才能使我在日常生活里活出爱之诗章。」

「有三个月的时间,我每天花两小时为爱这件事祷告。」几年后她这样告诉一位朋友,然后她带着微笑,深褐色的眼睛眨了一下,接着说:「可见我这个人有多坏!」三个月的末了,她为奉献自己做「一块任人践踏的擦鞋垫」祷告通了。从此以后,不管任何一个人做了什么事,她真的能过一种在爱里完全的生活——即使在最容易被激怒的情况下亦然。所付出的努力与祷告蒙垂听的结果相较之下,实在是太值得了。

当然她的奉献在未来的岁月里,仍旧需要一再地接受考验,主也多次使她成为她奉献自己要做的人——一块擦鞋垫。那位内住的神儿子的生命,使她能甘心乐意地做这样一种人,而且毫无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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