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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攻克己身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奇绝了。」(林前九27)

有些人认为自己不可能脱离肚腹的辖制,也不认为基督的门徒须要在这方面约束自己。他们甚至以食欲和食量来开玩笑:「除了食物外,我可以拒绝任何试探。」另外有些人似乎已忘了这种捆绑,不知道因此失去了多少属灵的能力。他们把控制人的情欲看作正常和健康的需要。许多有禁食经验的人都承认,当他们照着神的意思禁食之后,才看清事实的真相。正如经常禁食的马丁路德所说的:「肉体是不讲理的,爱发牢骚的。」

在格鲁布(NormanGrubb)所写的侯威斯传记一书中,有一处记载着神如何在禁食的事上教导祂的仆人。

「那时候,他对一个饱受仇敌攻击的聚会有很重的负担。主吩咐他为这件事禁食祷告一天,这对他来说完全是一件新事。他向来住在舒适的屋子里面,每天享受四顿美味的饮食,当他想到整天都不能吃饭,就坐立不安;再说,神只要求这一次吗?神会不会天天要他呢?

中午时分,他独自跪在卧房里面,可是一小时内,他完全没祷告。『我不知道自己里面竞有这样的欲望,』他后来回忆道。『我的不安证明它已经控制着我。假如它在我身上没有权势,我又为什么挣札不已呢?』

他母亲在一点钟叫他,他回答说他不吃午饭。后来她又叫一次,就像所有作母亲的一样,催他说:「吃饭也不花多少时间呀!』他终于忍不住楼下所传来的香味,下楼去了。可是在饭后,他回到卧房,却再无法获的同在,他只好承认自己并没有顺从圣灵。

『我觉得自己好像伊甸园内的亚当。我上了山并走了好几哩的路,咒诅在我里面的旧人』……在此之后,他一连多天禁食,并把吃饭时间全用在祷告上。正如他后来所说的:『从我胜过它的那一刻起,禁食便不再是难事……当你心中不断想要一件东西时,你就无法不想它。当你拒绝之后,祂也许会再还给你,然而你已经可以不受辖制了。』」

人若在对付食欲方面失败,其他方面也很容易失败。一般人都知道饮食过量与性欲冲动之间的关系。我们已经留意到,所多玛的罪与百姓的暴饮暴食有关。神对以色列人说:「……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耶五7)在很早以前,祂已经藉着摩西警告过他们,在他们结束旷野的流浪生活,并得着那流奶与蜜之地后,新的试探即将出现,他们将要离弃神,转拜偶像:「但耶书仑渐渐肥胖、粗壮、光润、踢跳奔跑,便离弃造他的神,轻看救他的磐石。敬拜别神,触动神的忿恨,行可憎恶的事,惹了祂的怒气。」(申三十二15~16)

保罗特别强调约束肉体欲望的重要性,叫人「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4)。在婚姻关系方面,他鼓励人在短时间分房之后「仍要同房」(林前七5)。在本章开端引用的经文内,保罗借用选手在运动场上竞技或接受训练的过程来说明他如何约束自己。在当时,运动比赛正是每个希腊城市的特色。

「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九24~27)

使徒保罗所在意的不仅是试探带来的危险而已。假如肉体不被克制,那人在人生的竞赛中便没有力量,正如运动员若不经过严格的训练,便注定要在比赛中失败,失去奖赏。因此他实实在在地采取一些必要的步骤去控制食欲和肉体的情欲,好让灵性能保持高昂的状态。他若在贪得无厌面前一直失败,又怎能赢取胜利者的桂冠?

基督在世的日子亲自体验何为饥饿、干渴与困乏,但祂一直表现出完美的节制力,那正是圣灵的日子,在一天炎热的正午到达雅各井旁,向一位有罪的妇人传讲生命之道,当时祂的门徒则到处购买食物。他们回来时急忙地把食物交给祂,心想祂一定和他们一样饿了。但祂却说:「『我有食物吃,是你们不知道的。』门徒就彼此对问说:『莫非有人拿什么给祂吃么?』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约四8、31~34)

祂的灵何等完美地掌管着肉体啊!祂岂不是连续四十昼夜禁食吗?祂岂不是拒绝了那提议祂把石头变成食物的试探吗?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要靠神的话语活着。祂那「不讨自己喜悦」的一生岂不正是约束自己的榜样吗?祂岂不是呼召我们舍己,背起十字架跟随祂吗?可是我们该怎样行呢?

有人说:「这答案非常简单,节制既是圣灵的果子。只要让耶稣的生命在你里面活着,便自然能够结出这果子。」这当然是真理,但并不意味就是所有的真理,因为许多人必须在失败中才能学会。在结出节制果子的过程中,神也要求我们采取一些外在实际的步骤。

我们凭信心「披戴主耶稣基督」,也要实行「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的教训(罗十三14)。我们都需要「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

(罗六6),那是二千年前已经发生的事实,但十字架的刑罚并不是说我们不必在食欲方面约束自己。新约书信很小心地强调两者之间各有其重要性。

「逃避少年人的私欲」(提后二22);「除去……世俗的情欲」(多二12);「禁戒肉体的私欲」(彼前二11)。

这种强行约束自己的观念是建立在整本圣经关于禁食的基础上。我已经说过,律法唯一要求禁食的日子是赎罪日。「你要刻苦己心」(利廿三27),这是神的要求。在以赛亚书五十八发牢骚的禁食者也说:

「我们禁食,祢为何不看见呢?我们刻苦己心,祢为何不理会呢?」大卫也说:「我……禁食刻苦己心。」(诗三十五13)

禁食能使身体屈服并控制食欲的作用早已为人所熟知。英格兰教会训诫认为禁食的首要功能是「惩治肉体,使它不至于过份放纵,并顺从在圣灵之下」。

这项原则在卫理公会早期的传道人布兰威尔身上显露无遗:「他觉得自己虽然传福音给别人,本身却有撇弃的可能。于是他藉着定期的禁食,不住的儆醒,并以凡事节制的习惯来约束自己的肉体,进而使自己更属灵,更有能力。」

他在一八零九年写信给利物浦的一位朋友说:「一般卫理公会的信徒不能长久活在救恩里的原因是睡眠过多,暴饮暴食,甚少禁食和舍己,与世俗相连太多;讲道和听道太多,自省及祷告太少。」

以上这段话几乎是二十世纪中期教会的写照。像布兰威尔那样的指责正是指着我们这物质充裕的世代说的。我们若要约束自己的肉体,保持属灵的能力,为要赢取胜利者的冠冕,就必须儆醒、祷告,和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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