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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字架的定义

神救赎的原则
  读经:“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
  在这几句话里,我们看见十字架的三重定理,也就是三重定义。
  (一)藉死亡得生命
  我们将基督本身所遇之事来表明这定义,真是再美妙也没有的了。基督真正的生命,并不是三年半行走在这地上的生命,乃是经过各各他之后那永远活着的生命。如果祂被钉死之后不复活,也不永远地活着,那么祂那三年半的事实还能生存到如今吗?还能在这世界的历史中如此站住吗?基督已经复活了,而且永远地活着。这事实十分吸引人注意到,祂从前在地上那片刻的生命和教训,并且记录祂“在肉体的时候”、所有论及祂的真理中,有一个最大的真理,就是说:“祂已经死了,却仍然活着”。
  这经过死亡的生命已经管束了世界,也已经使世界真见其实在;无论世人如何决意尽力扑灭它,它却丝毫没有被消灭的可能。世界的组织、仪式甚至统治权,都用它们的力量来毁灭基督的尊名,和祂不止息的活力,但灭亡的至终是它们自己,祂却仍然得胜有余地活着!
  我们非经过十字架,就决不能得着基督的生命。我们若要认识这真正神圣的生命---耶稣基督的生命,只要看这生命的工作就可以了。它在人里面所作的工,就是使人的生活远超过凡人。
  基督说,祂自己“来,要把火丢在地上”,又说,这事“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12:49,50)祂要释放这神圣的火或生命,要自己的“迫切”消灭,就不得不受浸。哦!祂何等愿意这事成就呢!这浸是痛苦的浸,就是十字架,祂为要显明祂的遍及天下的职事,唯有经过这十字架。这“火”要普遍地在祂全身的肢体里面,使祂的肢体实在地与祂一致,而这样地与基督合一,惟独在十字架上才可得着。如果我们要彰显基督的生命,如果那满有生命、不能被消灭、而要在世界里做满有权能的见证,如果那神圣得胜的、不可扑灭的生命---神自己的生命---要藉着基督身上的肢体,向世人做满有能力的见证,使世人真见其实在,肢体就必须与基督的死和复活联合,如果我们认识了这联合,我们今生的生命就算不得什么。我们必须支取基督的死,向自己死,向世界和一切的雄心、欲望、意见及制度死,并且让那死天天在我们里面作工更深,好叫复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多多地彰显出来。神的生命决不能进入旧造,神的生命是新造的生命。不只我们为罪人时,需要这“藉死亡得生命”的定理做工;就是我们为基督徒的一生中,都需要这定理做工在我们每一阶段的生活上。就如说到属灵的教会,我们要得着真理的知识,就必须让圣灵教导我们。圣灵的教导和世人的教导不同:世人不过是将许多理想的知识充满我们的头脑,圣灵却使祂所教导我们的事做工在我们里面,叫它们成为我们,我们成为它们。
  在属灵的教会中会遇见这样的事。比方说,你有一天听见了什么,或读到了什么,或圣灵在你里面说了什么,你灵里就得到新的启示,看见了奇妙的真理。你从前在理想中所知道的事,现在向你明亮地开启。那时你就抓住了你所得着的真理,或许你就去祷告,或者为着你所得的感谢主,并且你也觉得你得着了极大的宝贝,对于你的生命有无限的价值。你不肯失去它,因为它给你带来了不同寻常的喜乐。但是,过了一会儿它走了!它似乎全归乌有,它的权能和喜乐似乎都离开了你。它成了消失的景像。此后,也许你不知不觉地到了你所从未走过的路上,酷烈的试炼临到你,极大的困难环绕你,你也觉得,因着环境的压力,你已被带到绝望的死地。在这样的时候,那充满你探索的头脑的,就是那些显然过去的“真理”。然而,在你困迫之间,那真理抓住你,你也极力地要它,于是它又活了,并且证明了它的活力---带领你经过和高升,并进入得胜。
  你得了满有生命之真理的启示,这是好的!但是这真理必须在你里面作工,好叫“它”成为“你”。从前你不过在悟性中领会它,但是,为着使它成为你的生命,你必须被带到死地,以至没有别的方法可以救你,惟独这真理才能救你。
  这样它就成为你灵命的一部分,从此你就不会再失去它了。它是你所知道、所证明的真理,你无论何时向人述说它,它就如同到了家一样。它是活的,是在你的经历中从死里复活的,这就是有效见证的独一的根基。一粒麦子---你虽然信它有生长的可能,却看不见它的生命---下到坟墓里去了。而后神所命定在它四围的压力就开始作工在它身上。哦!现在它复活了、萌芽了,这样以后,就没有什么能阻止它向上生长了。
  我们再举这定理来说到为主作工的事。罪人需要死,主的工人也需要死。死抓住了我们的工作,真是可怕的经历。当我们作主工作的人,下到死地,被困在受压、苦楚、无结果之中时,我们就会失望地说:“我到了尽头,我什么都完了!”
  在这样的时候,试验就来到;它试验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工作。在我们里面有几分存心要得人的喜欢?我们作工是否觉得高兴和喜悦?或者,当人们说我们不好听的话,批评我们,以为我们所作的不对,毁谤我们的时候,我们回家以后是否觉得很不好过呢?我们的“己”在工作上占有几分呢?
  没有经过试验之前,我们自然也会说:“我没有这样个人的雄心,我不寻求我的利益”。但是,当我们下到死地,工作的门似乎向我们关闭的时候,我们的动机和感觉就都显露出来了;我们是否系念自己的名过于主的名,也都显露出来了。
  我们必须脱离一切己的生命,然后神才用我们。我们必须到一个地步,就是丝毫不管人们在想什么、说什么或作什么;只要神满意,只要我们是行在祂的旨意中就可以了。这是平安的道路、得胜的道路。但是,我们必须落下,落到死地。“我”必须被杀死,“我”必须已经钉在十字架上。这样,基督满有复活的大能就彰显出来。
  有人问到慕勒先生做工的秘诀,他说:“曾有一天我死了,完全死了”。他一面说,一面屈身,甚至几乎碰着地。他又说:“向慕勒的意见、选择、嗜好及旨意死,向世界的嘉纳或贬责死;不但这些,就连我的弟兄或朋友的赞成或斥责,我也向它们死。从那时到如今,我只学习讨神的喜悦”。
  神所亲自发起的大小工作,都有这定理---“藉死亡得生命”---在那里作工。有时我
  们看见神的某件工作下到死地,似乎失去了所有的效力,成了一无所有。但是,过不多时,神满有复活大能的生命,却叫那件埋没了的工作从坟墓的最深处复活起来。
  常有神的许多仆人,清楚地奉了神的呼召,前去作工,却看见工作按这个定理走去。这样看来,似乎神有奥妙的缘由,要祂的工作下到死地,而后才能永久地满有活力,满有得胜地活着。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每个人的生命都必须出去,神的生命才能进入。
  (二)藉降服得自由
  以赛亚书第53章奇妙地说明了这个真理。在那一章,有耶和华受苦的仆人。祂甘愿受各方面的捆绑。祂虚己顺服去受十字架的死。祂舍去了祂神圣的权利,不为自己扬名,反倒甘愿受一切凶恶权势的戏弄;在人的方面是如此,但在属灵界,祂将凶恶的权势摧倒,在超越的得胜中复活,得以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弗1:21)。在人这方面,十字架是一幅束缚的图画。“祂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不能”两字是亚当族类的掌权词,但十字架却是基督的工具,成就了完全的救恩;因为基督是新族类的代表;新人都包括在祂里面。
  十字架完成了工作,就脱离了人类一切的限制,并且,基督满有大能大力地从坟墓里出来,就证明祂有资格取得全宇宙的主权。基督叫那些联合于祂的死的人与祂一同复活,而活在超凡的境地里,并且祂藉着他们成就那些以前绝对不可能成就的事。他们传说另一个世界的事,就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着他们显明了。虽然他们的工作可以作完,他们的路程可以跑尽,他们工作里所含的那永久不死的性质,却是世人所绝对不能度量的。并且,我们已经说过,神藉他们所作的工作,越下到死地就越被魔鬼所压迫、扰乱、讥讽,就越在复活的大能中得到证实,这工作所有的性质实在是超凡的、是无法限制的。
  (三)藉丧失得丰收
  我们在以赛亚书第53章中看到,耶和华赎罪的仆人进到惨痛之境。祂在那里孤苦零丁,被轻视、被弃绝。哦!祂的孤单是可怕的,祂的十字架叫祂丧失到净尽!祂自己的弟兄不相信祂,祂最亲近的门徒不明白祂。然而,这一章末后一段却说:“祂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祂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10,11节)。最后,在启示录中我们看见祂在宝座上就像被杀的羔羊,在祂四围有许多人,没有人能数得过来。他们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这就是祂劳苦的功效。
  神对于我们也常有类似的要求,要我们实行的。神似乎常向我们要许多,当我们把最亲爱的交付祂的时候,真觉得这是何等痛苦的十字架;何等可怕的要求和剥夺。我们觉得似乎常有付出,觉得奉献的律是何等地苛刻;那知这是获得无限胜利的唯一的道路,得着超凡效果的唯一的定理。
  魔鬼将世上万国和荣耀给主耶稣看的时候,意思是要将这些给主耶稣,这是牠狡猾的含意;因为牠知道,主上了十字架,牠就必定要失去万国,基督却要得着万国。所以,牠怕主耶稣接受十字架。然而,主却拒绝了撒但的“供献”,直向十字架而去。祂行走十字架的道路,弃绝世界,舍去自己,但祂后来所得着的,远远地超过了魔鬼所能给祂的,祂至终因着丧失万国而得着万国。
  读者,你是否预备先丧失而后得着呢?你愿否丧失今世的,去得着永世的呢?你肯不肯丧失目前的荣耀,去得着最终的荣耀呢?丧失一切,就是得着一切的法子。基督现今已经从祂父的手中,得着了一切的丰满;我们若藉着十字架与祂联合,我们现在就可以得着超越的丰富,和说不尽的满足。
  有人已经证明,他们甘心失去他们本来所最不愿意失去的,最终又看见,他们已经丧失的,更丰富地回到他们那里;或者,甚至那丰富是他们从前未曾知道的。
  当我们在十字架那里,将我们的“珍宝丢在尘土里,将俄斐的黄金丢在溪河石头之间”(伯22:24)的时候,全能者就成为我们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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