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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课 教会的纪律

引论:

  教会的纪律如同天气,我们常提到它却很少实行些什么。

  保罗盼望基督徒使用教会的法庭而不是政府的法庭,“你们中间彼此有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呢?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哥林多前书6章1—3节,12节)

  纪律的意思是采用正确的态度执行管教以维持教会会友的好品行。这种操练在今天的教会极少有效的去实行,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否因为我们的软弱和冷淡,惧怕遵照我们的法则去行呢?是否我们已达到一个完全的地步而不再需要它呢?是否因我们惧怕我们的教会因此而失去会友呢?还是因着我们审判罪恶而惧怕教会的收入减少呢?若是这样的话,我们是要讨众人的喜悦、要讨金钱、期望有庞大的教会的喜悦贪图舒适甚于圣洁。

  我们是否怕称罪为罪,以致宽容信徒们的恶行呢?

  使徒时代的教会之所以刚强是因为它是纯洁的,我们现代教会之所以软弱是因为我们降低了自己的地位和宽容会友的罪。

(一)在什么时候进行纪律的教导

  我以为应在人悔改后和受洗以前实行教导。在施浸的课程中,我们当把做一个基督徒的标准摆在准备接受浸礼的人面前,同时我们也当使他们知道对不顺服的人将有什么惩戒。

  我们对我们的孩子说:“把你身上弄脏的衣服洗干净,不然,不给你吃饭,要你睡觉去。”孩子晓得这话的分量,就会乖乖的去遵行。

  对一个假如教会并负有责任的信徒,应该告诉他这些重要之点。在罗马天主教的国家里,这些纪律是容易执行的,他们的会友习惯于服从教会的权柄、如忏悔和逐出教会。

(二)对教会的纪律应当注重教导些什么?

  1.在圣经里有我们执行教会纪律的根据:“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趁着只有你和他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去,就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马太福音18章15—17节)

  a.到犯错人面前勉励他悔改。

  b.他若不听,另外带两三个人同去作见证人。

  c.若他心里仍然刚硬,就报告教会。

  d.若他坚持不改,就把他当做犯罪的外邦人一样看待。

  2.对于那些事要执行纪律:

  a.对付假道理。“这个见证是真的,所以你要严严的责备他们,使他们在真道上纯全无疵。”(提多书1章13节)

  你的教会曾否使用这种坚强的态度,去对付假道理呢?我们的教育系统需要对假师傅作一个全面性的大扫除。

  b.对待公开的罪。“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摩太前书5章12节)你的教会曾采取纪律对付昭著的恶行么?“你眼目起不看邪僻。”(哈该书1章13节)罗马7章13节也说:“……罪因着戒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求神使我们对罪看作是极可怕的东西,以致我们努力去惩罚它,使他从我们中间出去。

  c.对待不圣洁。哥林多前书5章1至5节,这个人被逐出教会因他和他的母亲或继母犯了奸淫的罪。

  3.执行纪律的范围,将那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身体。“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书5章5节)“……你们应当把那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哥林多前书5章13节)“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历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就不再谤渎了。”(提摩太前书1章12节)

  当一件罪尚未达到开除的程度应当怎样处置它呢?若犯罪的人表示真实的悔改,就在一段的时间内停止他守圣餐,或任何公众的事务(三个月、六个月、一年根据他所犯罪的程度而定)。这审判可由教会的会议决定之。

(三)如何去教导纪律

  首先,教会本身,特别是教会的议会,自己一定要过清洁和律己的生活,在言行上无可指责。这是何等的责任啊。

  1.用谦虚的态度。“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书10章12节)对那些跌倒的人,自己不要以为比他们强多少,若在同样的试探的环境中,我们可能会犯更大的罪。同样我们所“易犯的罪”,可能与他的大不相同。那是我经不起要去犯的罪,而在犯错的人来说,他却能胜过它呢。所以不可抱着一种“我比你圣洁”的优越的感觉。

  2.用真诚的态度。在你还未指出你弟兄眼中的刺之前,先将你自己眼中的梁木除去。“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的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马太福音7章3—5节)

  有的人可能抱着这种态度说:“我不是完全的,所以我不愿训诫我的弟兄。”这是错误的,若神给我这种责任,我应当执行它。

  3.用爱心的态度。“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哥林多前书13章4节)我们必须采用爱心的态度,爱是我们最有力的手段,用以对待那个我们设法引导他归回正路和义路上去的弟兄。他可能反对我们所讲的话来为自己辩解,但却可能对我们的爱有反应。

  “恒久忍耐”确实要学习足够的忍耐——“直到七十个七次”,直到他有真诚悔改的迹象。

  4.用圣经的话。要用圣经确实的话去证明他所做的是一件罪,而不只是违反了“道德”而已。教会是基于圣经,他的行动必须是以神的话作教训和原则显明出来的。

  5.使用见证。用一种愿意与他人分享个人经验的态度去帮助人。这将有助于建立一朋友的、弟兄间的信任——彼此的信赖,这种态度将有助于我们以一个兄弟般的身份与他接触,而不是把他当作我们脚下的一条狗。

  6.根据经验。在中国西南部的某县,我想起实行教会纪律的三件事。

  a.一个人因另娶第二个妻子而被逐出教会。(重婚的罪)
  b.一个妇人经营鸦片生意,违背地方法律,被停止圣餐三个月。
  c.一个寡妇因向青年人调情而被惩戒——以她的行为而论,不能成为教会一个虔诚、成熟的会友。

结论:

  愿神赐给我们信心和勇气,来执行教会的纪律。在使徒行传20章28节提醒说:“圣灵立你们做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

复习题:
  (一)教会的法庭是否合乎圣经的教训?试举例证明。
  (二)教会的纪律最终目的是什么?
  (三)为什么教会的纪律今天能很少能实行的呢?
  (四)功能局马太福音18章15至17节,试概括出执行发急的四个步骤。
  (五)对教会纪律的教育在那三个时间去实施组合适?
  (六)试述教会议会可能实施的几种惩戒。
  (七)如何去教导教会之纪律?
  (八)教会的一会当存怎样的态度去处理犯罪的会友?
  (九)你教会的一会最近的一次施行纪律制裁是在何时?
  (十)根据马太福音18章22节(饶恕他四百九十次),是否可将审判缓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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